金华妇幼保健院病人食堂外包服务、金益产康中心月子餐外包服务项目非政府采购的更正公告
金华妇幼保健院病人食堂外包服务、金益产康中心月子餐外包服务项目非政府采购的更正公告
一、 更正人名称
金 (略)
二、 采购项目名称: 金 (略) 病人食堂外包服务、金益产康中心月子餐外包服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YG2023-FW6046-2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4-01-24
五、更正理由:
项目需求
六、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略) (略) 病人食堂外包服务要求中付款方式 | 营业款由中标人一卡通或订餐系统(特殊情况下少量餐票)收取。具体结算程序如下: 1、月初,中标人将上月营业额汇总统计后上交采购人财务部门审核;经审核后,双方签字确认上一月度餐饮配送“营业款”及各项考核数据,每月18日前,采购人支付营业款给中标人;中标人向招标人按月支付管理费,按经营者的投标报价(即营业额的n%)计取年度“管理费”,即:管理费=营业款×n%。 2、中标人在结算合同价款时需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 | 营业款由中标人一卡通或订餐系统(特殊情况下少量餐票)收取。具体结算程序如下: 1、月初,中标人将上月营业额汇总统计后上交采购人财务部门审核;经审核后,双方签字确认上一月度餐饮配送“营业款”及各项考核数据,每月18日前,采购人支付营业款给中标人。中标人向招标人按年支付管理费,按经营者的投标报价(即营业额的n%)计取年度“管理费”,即:管理费=营业款×n%,若最终年管理费低于10.6万元,则按10.6万元缴纳,若高于10.6万元,按照实际缴纳。 2、中标人在结算合同价款时需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 |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金 (略)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0579-*
(二)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 (略)
报名、质疑联系人:包女士 联系方式:0579- *
财务、中标通知书、发票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方式:0579- *
合同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方式:0579- *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谢先生 联系方式:0579- *
一、 更正人名称
金 (略)
二、 采购项目名称: 金 (略) 病人食堂外包服务、金益产康中心月子餐外包服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YG2023-FW6046-2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4-01-24
五、更正理由:
项目需求
六、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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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略) 病人食堂外包服务要求中付款方式 | 营业款由中标人一卡通或订餐系统(特殊情况下少量餐票)收取。具体结算程序如下: 1、月初,中标人将上月营业额汇总统计后上交采购人财务部门审核;经审核后,双方签字确认上一月度餐饮配送“营业款”及各项考核数据,每月18日前,采购人支付营业款给中标人;中标人向招标人按月支付管理费,按经营者的投标报价(即营业额的n%)计取年度“管理费”,即:管理费=营业款×n%。 2、中标人在结算合同价款时需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 | 营业款由中标人一卡通或订餐系统(特殊情况下少量餐票)收取。具体结算程序如下: 1、月初,中标人将上月营业额汇总统计后上交采购人财务部门审核;经审核后,双方签字确认上一月度餐饮配送“营业款”及各项考核数据,每月18日前,采购人支付营业款给中标人。中标人向招标人按年支付管理费,按经营者的投标报价(即营业额的n%)计取年度“管理费”,即:管理费=营业款×n%,若最终年管理费低于10.6万元,则按10.6万元缴纳,若高于10.6万元,按照实际缴纳。 2、中标人在结算合同价款时需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 |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金 (略)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0579-*
(二)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 (略)
报名、质疑联系人:包女士 联系方式:0579- *
财务、中标通知书、发票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方式:0579- *
合同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方式:0579- *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谢先生 联系方式:0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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