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健康深圳分公司电子医疗票据补充核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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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健康深圳分公司电子医疗票据补充核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 (略) 电子医疗票据补充核验服务采购项目由中国人民 (略)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采购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 (略)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略) ”)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电子医疗票据补充核验服务采购项目。

2.2采购范围:拟采 (略) 电子医疗票据补充核验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情况如下:

标包号

标包名称

采购内容/数量

最高投标限价(元)

中标人数量

标包01

(略) 电子医疗票据补充核验服务采购项目

本项目选定1家服务供应商, (略) 提供电子医疗票据补充核验服务。要求服务供应商提供电子医疗票据验真服务、冲销查验服务及结构化数据。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书》

电子医疗票据补充核验服务报价:不超过0.5元/张

1家

备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5服务期限:1年。

2.6实施地点:全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电子医疗票据补充核验服务同类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3.3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十五个工作日内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

3.4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争性磋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3.7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证明(二级及以上)。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标准 ”。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及样品提交时间: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19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2 凡拟报名参加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均须先登录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申请注册入库,审核通过后进行项目报名。

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注册入库详情可在登录人保e采外网门户后查阅《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入库操作指南》。

5.3 投标人按照采购公告要求完成报名后,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样品。

六、竞争性磋商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6.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9时30分。

6.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罗湖区红岭北路2088号中国人保(深圳)金融大厦23楼。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采购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不予接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 (略) 深圳分公司

地址: (略) 罗湖区红岭北路2088号中国人保(深圳)金融大厦23楼

联系人:屈佳茵

电话:*

电子邮件:*@*icchealth.com

采购人:中国人民 (略) 深圳分公司

2024年1月31日

(略) 电子医疗票据补充核验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深圳
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 (略) 电子医疗票据补充核验服务采购项目由中国人民 (略)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采购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 (略)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略) ”)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电子医疗票据补充核验服务采购项目。

2.2采购范围:拟采 (略) 电子医疗票据补充核验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情况如下:

标包号

标包名称

采购内容/数量

最高投标限价(元)

中标人数量

标包01

(略) 电子医疗票据补充核验服务采购项目

本项目选定1家服务供应商, (略) 提供电子医疗票据补充核验服务。要求服务供应商提供电子医疗票据验真服务、冲销查验服务及结构化数据。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书》

电子医疗票据补充核验服务报价:不超过0.5元/张

1家

备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5服务期限:1年。

2.6实施地点:全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电子医疗票据补充核验服务同类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3.3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十五个工作日内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

3.4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争性磋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3.7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证明(二级及以上)。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标准 ”。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及样品提交时间: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19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2 凡拟报名参加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均须先登录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申请注册入库,审核通过后进行项目报名。

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注册入库详情可在登录人保e采外网门户后查阅《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入库操作指南》。

5.3 投标人按照采购公告要求完成报名后,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样品。

六、竞争性磋商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6.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9时30分。

6.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罗湖区红岭北路2088号中国人保(深圳)金融大厦23楼。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采购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不予接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 (略) 深圳分公司

地址: (略) 罗湖区红岭北路2088号中国人保(深圳)金融大厦23楼

联系人:屈佳茵

电话:*

电子邮件:*@*icchealth.com

采购人:中国人民 (略) 深圳分公司

2024年1月31日

(略) 电子医疗票据补充核验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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