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灌溉骨干工程施工”澄清通知
关于“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灌溉骨干工程施工”澄清通知
致各投标人:
现对“ (略) 观音水库工程灌溉骨干工程施工”项目做出如下澄清通知:
1、本项目的概算为11878.97万,招标预算(控制价):10560.55万。
2、合同专用条款17.2 预付款中的17.2.1.1 “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修改为“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减掉集中采供范围内材料/设备预算总价款后的10%”。
3、专用合同条款5.2.1.1:集中采供的主要材料第3条:材料和设备交货验收、使用、运输及保管中第(3)小条中的2)和3)更改内容:
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钢筋水泥由物资供应专业管理单位运输至施工现场;球墨铸铁管由物资供应专业管理单位运输至初步选择的临时堆放场地,临时堆放场地位置具体见下表,承包人进场后如需增加或者优化球墨铸铁堆放场地的,其选择的堆放场地的交通条件不能低于已选择的堆放场地的交通条件及卸货条件。
球墨铸铁管堆放场地
序号 | 编号 | 位置 | 备注 |
1 | 堆放场地1(观音灌区) | 距上坝公路起点150处 | |
2 | 堆放场地2(观音灌区) | 剑坝村向天堂村岔路口 | |
3 | 堆放场地3(观音灌区) | 鸭塘中桥旁 |
3)承包人应保障施工现场及堆放场地应具备充足的卸货条件,因承包人施工便道不能保障运输车辆(水泥运输车,大型平板钢材运输车通行)顺利通行造成的材料/设备延误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集中供应的材料/设备由物资供应专业管理单位运输至施工现场及堆放场地前的装车、保管、运输等费用由物资供应专业管理单位承担;承包人负责球墨铸铁管临时堆放场地的租赁(或征地)使用,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且堆放容量应满足供货进度要求;承包人负责集中供应的材料/设备卸车、储存、保管、堆放场地的租赁和使用及从堆放场地至安装施工现场的二次运输费用。
4、计划工期:37个月,计划完工日期2027年3月31日。
控制性节点工期表
项目 | 最早开工时间 | 最迟完工日期 | 备注 | |
灌溉输水工程 | 输水管线工程 | 2024.3.1 | 2027.3.31 | |
蔡家坝隧洞工程 | 2024.3.1 | 2026.10.31 | ||
刘家湾隧洞工程 | 2024.3.1 | 2026.6.30 | ||
大塘口管桥工程 | 2024.3.1 | 2026.12.31 |
5、合同专用条款“4.12.1征地拆迁过程中,承包人负责县(区)政府,县(区)工程指挥部、移民局等相关部门,乡村两级政府的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中的征地协调费中,根据征地协调工作进展情况支付。”修改为“4.12.1征地拆迁过程中,承包人负责县(区)政府,县(区)工程指挥部、移民局等相关部门,乡村两级政府的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中,承包人自行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6、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已调整,具体详见附件。
7、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3日11时00分,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招 标 人: (略) 水利投资(集团) (略)
招标代理机构:长江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1日
致各投标人:
现对“ (略) 观音水库工程灌溉骨干工程施工”项目做出如下澄清通知:
1、本项目的概算为11878.97万,招标预算(控制价):10560.55万。
2、合同专用条款17.2 预付款中的17.2.1.1 “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修改为“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减掉集中采供范围内材料/设备预算总价款后的10%”。
3、专用合同条款5.2.1.1:集中采供的主要材料第3条:材料和设备交货验收、使用、运输及保管中第(3)小条中的2)和3)更改内容:
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钢筋水泥由物资供应专业管理单位运输至施工现场;球墨铸铁管由物资供应专业管理单位运输至初步选择的临时堆放场地,临时堆放场地位置具体见下表,承包人进场后如需增加或者优化球墨铸铁堆放场地的,其选择的堆放场地的交通条件不能低于已选择的堆放场地的交通条件及卸货条件。
球墨铸铁管堆放场地
序号 | 编号 | 位置 | 备注 |
1 | 堆放场地1(观音灌区) | 距上坝公路起点150处 | |
2 | 堆放场地2(观音灌区) | 剑坝村向天堂村岔路口 | |
3 | 堆放场地3(观音灌区) | 鸭塘中桥旁 |
3)承包人应保障施工现场及堆放场地应具备充足的卸货条件,因承包人施工便道不能保障运输车辆(水泥运输车,大型平板钢材运输车通行)顺利通行造成的材料/设备延误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集中供应的材料/设备由物资供应专业管理单位运输至施工现场及堆放场地前的装车、保管、运输等费用由物资供应专业管理单位承担;承包人负责球墨铸铁管临时堆放场地的租赁(或征地)使用,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且堆放容量应满足供货进度要求;承包人负责集中供应的材料/设备卸车、储存、保管、堆放场地的租赁和使用及从堆放场地至安装施工现场的二次运输费用。
4、计划工期:37个月,计划完工日期2027年3月31日。
控制性节点工期表
项目 | 最早开工时间 | 最迟完工日期 | 备注 | |
灌溉输水工程 | 输水管线工程 | 2024.3.1 | 2027.3.31 | |
蔡家坝隧洞工程 | 2024.3.1 | 2026.10.31 | ||
刘家湾隧洞工程 | 2024.3.1 | 2026.6.30 | ||
大塘口管桥工程 | 2024.3.1 | 2026.12.31 |
5、合同专用条款“4.12.1征地拆迁过程中,承包人负责县(区)政府,县(区)工程指挥部、移民局等相关部门,乡村两级政府的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中的征地协调费中,根据征地协调工作进展情况支付。”修改为“4.12.1征地拆迁过程中,承包人负责县(区)政府,县(区)工程指挥部、移民局等相关部门,乡村两级政府的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中,承包人自行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6、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已调整,具体详见附件。
7、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3日11时00分,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招 标 人: (略) 水利投资(集团) (略)
招标代理机构:长江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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