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2023年灾毁恢复重建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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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致各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中: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同招标文件总则3.5.4):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 3 个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01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 (略) 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人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劳务合同及退休证明。)本项内容补充:“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投标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记录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劳务合同及退休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影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影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影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除《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规定的资质外,其他符合本项目企业资质等级要求的投标人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中应附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及网页版公示截图)

现更改内容为: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 3 个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01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 (略) 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人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

需提供劳务合同及退休证明。)本项内容补充:“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投标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记录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劳务合同及退休证明。)

二、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2)业绩要 (略) 交通运输厅网站的“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除《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规定的资质外,其他符合本项目企业资质等级要求的投标人应附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及网页版公示截图,提供不全不得分)

现更改内容为:

(2)业绩要 (略) 交通运输厅网站的“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除《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规定的资质外,其他符合本项目企业资质等级要求的投标人应附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网页版公示截图。

其他内容不变

注:本澄清文件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澄清文件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 (略) 交通运输局

地址: (略) 亚臣大街504

联 系 人:高万海

电话:*

招 标 人: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略) 五常镇建设大街76号

联 系 人:康平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方灿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道外区陶瓷小区D9号楼2单元1403室

邮编:*

联 系 人:宁女士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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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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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同招标文件总则3.5.4):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 3 个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01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 (略) 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人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劳务合同及退休证明。)本项内容补充:“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投标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记录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劳务合同及退休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影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影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影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除《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规定的资质外,其他符合本项目企业资质等级要求的投标人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中应附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及网页版公示截图)

现更改内容为: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 3 个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01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 (略) 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人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

需提供劳务合同及退休证明。)本项内容补充:“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投标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记录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劳务合同及退休证明。)

二、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2)业绩要 (略) 交通运输厅网站的“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除《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规定的资质外,其他符合本项目企业资质等级要求的投标人应附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及网页版公示截图,提供不全不得分)

现更改内容为:

(2)业绩要 (略) 交通运输厅网站的“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除《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规定的资质外,其他符合本项目企业资质等级要求的投标人应附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网页版公示截图。

其他内容不变

注:本澄清文件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澄清文件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 (略) 交通运输局

地址: (略) 亚臣大街504

联 系 人:高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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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略) 五常镇建设大街76号

联 系 人: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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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略) 方灿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道外区陶瓷小区D9号楼2单元14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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