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中环嘉诚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药剂—液体碳源、聚合氯化铝PAC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保定市中环嘉诚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药剂—液体碳源、聚合氯化铝PAC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各投标单位:
(略) 中环 (略) (系 (略) 子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发布的《 (略) 中环嘉诚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药剂—液体碳源、聚合氯化铝(PAC)采购项目》(采购编号:2024GK*),现将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招标邀请函》和《第二部分项目要求》中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统一变更如下,其它内容不变。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审查标准 | 投标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 | 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 检验报告 | 符合技术要求的检验报告 | 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 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证明 | 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票据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如纳税零申报投标单位应提供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 | 提供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 投标人参会 | 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
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 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 ||
5 | 生产厂家授权 | 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所投产品的代理(经销)证书或生产厂家(生产企业)授权书、有效期内的生产商营业执照 | 若为代理商需提供代理(经销)证书或生产厂家授权书、生产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
6 | 投标人业绩 | 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向污水处理厂销售同类药剂的业绩达到一个以上,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同类药剂的供货能力 | 必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双方盖章页) |
7 |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加盖公章 |
8 | 非联合体声明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提供非联合体声明书 | 提供声明书加盖公章 |
9 | 账期确认 | 供应商须按投标格式要求提供合同付款账期确认书 | 须按投标格式要求提供合同付款账期确认书并加盖公章 |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22-*
(略) 中环 (略)
2024年2月1日
各投标单位:
(略) 中环 (略) (系 (略) 子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发布的《 (略) 中环嘉诚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药剂—液体碳源、聚合氯化铝(PAC)采购项目》(采购编号:2024GK*),现将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招标邀请函》和《第二部分项目要求》中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统一变更如下,其它内容不变。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审查标准 | 投标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 | 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 检验报告 | 符合技术要求的检验报告 | 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 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证明 | 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票据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如纳税零申报投标单位应提供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 | 提供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 投标人参会 | 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
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 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 ||
5 | 生产厂家授权 | 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所投产品的代理(经销)证书或生产厂家(生产企业)授权书、有效期内的生产商营业执照 | 若为代理商需提供代理(经销)证书或生产厂家授权书、生产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
6 | 投标人业绩 | 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向污水处理厂销售同类药剂的业绩达到一个以上,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同类药剂的供货能力 | 必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双方盖章页) |
7 |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加盖公章 |
8 | 非联合体声明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提供非联合体声明书 | 提供声明书加盖公章 |
9 | 账期确认 | 供应商须按投标格式要求提供合同付款账期确认书 | 须按投标格式要求提供合同付款账期确认书并加盖公章 |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22-*
(略) 中环 (略)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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