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三峡水务有限公司2023年-2024年车辆租赁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芜湖三峡水务有限公司2023年-2024年车辆租赁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 (略) 2024-2025年车辆租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报价。
2.采购范围
本项目拟设置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 (略) 2024-2025年运营项目生产用车租赁服务(不含司机驾驶服务)。
采购内容:租赁越野车 1 辆、面包车 2 辆, (略) 及各运维部巡查、疏通、日常维修、管理等。主要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略) 及其各运维部厂站、管网等。本合同计划服务期为 12 个月。车辆使用年限在 2 年以内且行驶里程不超过 5 万公里,面包车原值不高于18万元、越野车原值不高于30万元。租赁费用包含车辆保险费(交强险、代收车船税、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等险种)、年检费、维修保养费。
其他浮动费用如车辆停车费、过路过桥费、加油费等由车辆承租单位根据发生情况据实报销。
第二标段: (略) 2024-2025年运营项目生产用车租赁服务(含司机驾驶服务)。
采购内容:生产用车含司机(10辆皮卡车,3辆厢式货车,2辆排涝泵车,1辆移动式污泥处理车,2辆清洗吸污车,1辆抢险作业车,1辆槽罐车(按次结算)其中排涝泵车的租赁期暂定为5个月,其余车辆租赁期暂定为12个月),*方配备的司机数量必须保证*方生产使用要求。主要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略) 及其各运维部厂站、管网等, (略) 及各运维部巡查、疏通、日常维修、管理等。车辆使用年限在 2 年以内且行驶里程不超过 5 万公里,其中皮卡车原值不高于18万元。租赁费用包含车辆保险费(交强险、代收车船税、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等险种)、年检费、维修保养费、配置驾驶操作人员工资及其需购买的保险、伙食费及应缴纳的税费等费用(其中槽罐车按次结算,包含所有费用)。
其他浮动费用如车辆停车费、过路过桥费、加油费(槽罐车除外)及驾驶员因*方安排出项目所在地 (略) 先行垫付,车辆承租单位根据发生情况据实报销。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标段一: (略) 2024-2025年生产用车租赁服务(不含司机)。
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向当地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具有至少1项车辆租赁业绩,并且单个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供应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需体现具体服务内容及合同金额等)。
3)项目投入车辆要求:①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2年(以原始购车发票凭证为起始时间点,以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为终止时间);②累计行驶里程5万公里以内(以车辆行驶里程截图为准);③面包车的车辆原值不超过18万元(以原始购车发票为准),越野车排气量3.0升(含)以下且车辆原值不超过30万元(以原始购车发票为准)。
4)信誉要求: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中国 (略) 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和期限范围内。
5)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6)采购人不接 (略) (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2)标段二: (略) 2024-2025年生产用车租赁服务(含司机)。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要求: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亏损,并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具有至少1项车辆租赁业绩,并且单个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或者具有1项排水厂站网等管网运维服务项目业绩,并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50万元(供应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需体现具体服务内容及合同金额等)。
4)项目投入车辆要求:①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2年(以原始购车发票凭证为起始时间点,以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为终止时间);②累计行驶里程5万公里以内(以车辆行驶里程截图为准)。③皮卡车的车辆原值不超过18万元(以原始购车发票为准)。
5)信誉要求: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中国 (略) 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和期限范围内。
6)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7)采购人不接 (略) (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3)各供应商可参与本项目一个或多个标段报价,若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标段中均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则该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人。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次采购将通过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发出电子采购文件,不再发出纸质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潜在供应商免费获取。
6.响应文件的递交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2月3日10时(北京时间);本次报价采用第2种报价方式:
(1)在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 )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2)离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 )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并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略) 鸠江区湾里街道长江北路201号。报价截止时间前,电子报价与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均需完成。
7.禁止串通报价
供应商存在从同一IP地址(非系统原因)下载采购文件或上传响应文件、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混装、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账户转出、不同项目项目管理成员出现同一人等情况,均视为供应商之间串通报价,采购人将否决其报价,并纳入中国 (略) 供应商黑名单。(具体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8. 禁止串通报价”内容)。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联系地址: (略) 鸠江区湾里街道长江北路201号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
监督部门: (略) 经营管理工作组
电 话: *
采购人: (略)
2024 年 2 月 2 日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 (略) 2024-2025年车辆租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报价。
2.采购范围
本项目拟设置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 (略) 2024-2025年运营项目生产用车租赁服务(不含司机驾驶服务)。
采购内容:租赁越野车 1 辆、面包车 2 辆, (略) 及各运维部巡查、疏通、日常维修、管理等。主要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略) 及其各运维部厂站、管网等。本合同计划服务期为 12 个月。车辆使用年限在 2 年以内且行驶里程不超过 5 万公里,面包车原值不高于18万元、越野车原值不高于30万元。租赁费用包含车辆保险费(交强险、代收车船税、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等险种)、年检费、维修保养费。
其他浮动费用如车辆停车费、过路过桥费、加油费等由车辆承租单位根据发生情况据实报销。
第二标段: (略) 2024-2025年运营项目生产用车租赁服务(含司机驾驶服务)。
采购内容:生产用车含司机(10辆皮卡车,3辆厢式货车,2辆排涝泵车,1辆移动式污泥处理车,2辆清洗吸污车,1辆抢险作业车,1辆槽罐车(按次结算)其中排涝泵车的租赁期暂定为5个月,其余车辆租赁期暂定为12个月),*方配备的司机数量必须保证*方生产使用要求。主要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略) 及其各运维部厂站、管网等, (略) 及各运维部巡查、疏通、日常维修、管理等。车辆使用年限在 2 年以内且行驶里程不超过 5 万公里,其中皮卡车原值不高于18万元。租赁费用包含车辆保险费(交强险、代收车船税、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等险种)、年检费、维修保养费、配置驾驶操作人员工资及其需购买的保险、伙食费及应缴纳的税费等费用(其中槽罐车按次结算,包含所有费用)。
其他浮动费用如车辆停车费、过路过桥费、加油费(槽罐车除外)及驾驶员因*方安排出项目所在地 (略) 先行垫付,车辆承租单位根据发生情况据实报销。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标段一: (略) 2024-2025年生产用车租赁服务(不含司机)。
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向当地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具有至少1项车辆租赁业绩,并且单个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供应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需体现具体服务内容及合同金额等)。
3)项目投入车辆要求:①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2年(以原始购车发票凭证为起始时间点,以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为终止时间);②累计行驶里程5万公里以内(以车辆行驶里程截图为准);③面包车的车辆原值不超过18万元(以原始购车发票为准),越野车排气量3.0升(含)以下且车辆原值不超过30万元(以原始购车发票为准)。
4)信誉要求: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中国 (略) 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和期限范围内。
5)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6)采购人不接 (略) (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2)标段二: (略) 2024-2025年生产用车租赁服务(含司机)。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要求: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亏损,并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具有至少1项车辆租赁业绩,并且单个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或者具有1项排水厂站网等管网运维服务项目业绩,并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50万元(供应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需体现具体服务内容及合同金额等)。
4)项目投入车辆要求:①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2年(以原始购车发票凭证为起始时间点,以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为终止时间);②累计行驶里程5万公里以内(以车辆行驶里程截图为准)。③皮卡车的车辆原值不超过18万元(以原始购车发票为准)。
5)信誉要求: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中国 (略) 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和期限范围内。
6)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7)采购人不接 (略) (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3)各供应商可参与本项目一个或多个标段报价,若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标段中均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则该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人。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次采购将通过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发出电子采购文件,不再发出纸质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潜在供应商免费获取。
6.响应文件的递交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2月3日10时(北京时间);本次报价采用第2种报价方式:
(1)在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 )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2)离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 )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并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略) 鸠江区湾里街道长江北路201号。报价截止时间前,电子报价与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均需完成。
7.禁止串通报价
供应商存在从同一IP地址(非系统原因)下载采购文件或上传响应文件、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混装、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账户转出、不同项目项目管理成员出现同一人等情况,均视为供应商之间串通报价,采购人将否决其报价,并纳入中国 (略) 供应商黑名单。(具体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8. 禁止串通报价”内容)。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联系地址: (略) 鸠江区湾里街道长江北路201号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
监督部门: (略) 经营管理工作组
电 话: *
采购人: (略)
2024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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