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美大厦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供配电工程暂估价施工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
创美大厦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供配电工程暂估价施工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
创美大厦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供配电工程(暂估价)施工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
发布日期: 2024-02-04 浏览量:
湖南数字梅溪 (略) 对创美大厦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供配电工程(暂估价)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024年1月2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发布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安装工程包干价部分”节点下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描述中“本清单单价为全费用包干价(不包含销项税金,销项税金在取费中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仅包含基准费率部分)”修改为:“本清单单价为全费用包干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仅包含基准费率部分)”。
2、项目材料设备品牌范围、采购方式(即品牌推荐表)以本次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的《项目材料设备品牌范围、采购方式(即品牌推荐表)》为准,详见附件。
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1、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本项目合同专用条款中有如下规定: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以下方式确定。 1、已在招标内容或清单内明确的项目:总承包人应就暂估价的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质量及安全等向发包人全面负责。在本次招标中未涵盖的发包人独立发包的专业工程,总承包人需要进行总体管理和协调。 2、对于任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应当通过招标进行选定的专业分包和专业供应项目,由发包人依法招标,对该专业分包单位/专业供应商的确认和批准将依照下列程序: (1)在任何专业分包工程/专业供应项目招标工作启动前,总承包人应负责按照工程进度计划提前【90】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准备招标。发包人有权组织总承包人及其相关单位开展招标工作的时间安排等招标工作,总承包应积极配合并不得表示异议。 (2)评标工作由发包人负责,且发包人对招标结果依法确定。 (3)总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供应商在订立合同前,发包人应当提前【7】天将准备用于正式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文件请总承包人提出修改意见。总承包人在【7】天内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无修改意见。但无论总承包人是否提出修改意见,都应当按照发包人最终批准的合同文件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 发包人要求签署专业分包/专业供应合同的,总承包人还应按照发包人最终批准的合同文件与签署专业分包/专业供应合同。 专业分包/专业供应合同确定后,总承包人未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签订有关专业分包/专业供应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将有关工作转变为直接发包的工程或发包人直接供应的项目,并由发包人与工程承包商或供应商直接签署合同。总承包人仍应按专业分包工程/专业供应项目之标准承担总包服务,但总承包管理配合费应予扣除,总承包人还应赔偿因此而使发包人遭致的额外费用和损失。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以下方式确定。 1、已在招标内容或清单内明确的项目:发包人有权选择以招标、询价、谈判等方式确定供应商或分包人,总承包人应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总包相关义务。以暂估价形式计入签约合同价,暂估价的专业分包工程施工单位由发包人依程序确定,总承包人应就暂估价的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质量及安全等向发包人全面负责。在本次招标中未涵盖的发包人独立发包的专业工程,总承包人需要进行总体管理和协调。对该专业分包单位/专业供应商的确认和批准将依照下列程序: (1)在任何专业分包工程/专业供应项目招标工作启动前,总承包人应负责按照工程进度计划提前【60】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准备招标。发包人有权组织总承包人及其相关单位开展招标工作的时间安排等招标工作,总承包须配合并不得表示异议。 (2)评标工作由发包人负责,仅发包人对招标结果有最终决定权。 (3)总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供应商在订立合同前,发包人应当提前【7】天将准备用于正式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文件请总承包人提出修改意见。总承包人在【7】天内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无修改意见。但无论总承包人是否提出修改意见,都应当按照发包人最终批准的合同文件与发包人签订相关合同。专业分包/专业供应合同确定后,总承包人未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有关专业分包/专业供应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将有关工作转变为直接发包的工程或发包人直接供应的项目,并由发包人与工程承包商或供应商直接签署合同。总承包人仍应按专业分包工程/专业供应项目之标准承担总包服务,但总承包管理费应予扣除,总承包人还应赔偿因此而使发包人遭致的额外费用和损失.如分包人具备实施暂估价项目的资格和条件的,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后,可由分包人实施暂估价项目;协商不一致或分包人不具备实施暂估价项目条件的,发包人有权提出其他方式实施。” 合同附件中未见《暂估价一览表》,本工程涉及的暂估价是交通疏导费用20万元,是否需要进行招标,还是由中标单位直接实施?交通疏导费用如超过暂估价是否按实际支付?”
答复如下:50万以内由中标单位直接实施。如超过50万,由招标人另行组织采购。交通疏导费用依据交警大队批复的施工方案据实结算。
2、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招标文件中合同附件9“创美大厦项目供配电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2.3.7电力监控系统要求:在中心配总值室设后台监控中心,在中心配可以监控配电房的设备数据同时值班人员可以通过手机APP和网络上查看设备运行状况,采用通信网关(通信管理机)采集微机可编程保护装置、多功能电力仪表、温控仪、直流屏相关数据,并将其采集的数据接至后台监控中心,传至变配电云平台。”招标清单未列项和计价,是否含在本次招标范围?”
答复如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3、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3:投标清单2#分配电房“*- *高压成套配电柜项目特征描述型号:KYN28A-12”是否应该改为“型号:HXGN17-12”,招标图纸明确型号为“HXGN17-12”,两者柜型价差较大(招标清单是按HXGN17-12给的价格);请明确型号。”
答复如下:投标清单2#分配电房“*- *清单特征描述型号改为:HXGN17-12。
三、本次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为准,其他不变。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创美大厦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供配电工程(暂估价)施工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
发布日期: 2024-02-04 浏览量:
湖南数字梅溪 (略) 对创美大厦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供配电工程(暂估价)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024年1月2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发布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安装工程包干价部分”节点下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描述中“本清单单价为全费用包干价(不包含销项税金,销项税金在取费中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仅包含基准费率部分)”修改为:“本清单单价为全费用包干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仅包含基准费率部分)”。
2、项目材料设备品牌范围、采购方式(即品牌推荐表)以本次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的《项目材料设备品牌范围、采购方式(即品牌推荐表)》为准,详见附件。
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1、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本项目合同专用条款中有如下规定: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以下方式确定。 1、已在招标内容或清单内明确的项目:总承包人应就暂估价的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质量及安全等向发包人全面负责。在本次招标中未涵盖的发包人独立发包的专业工程,总承包人需要进行总体管理和协调。 2、对于任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应当通过招标进行选定的专业分包和专业供应项目,由发包人依法招标,对该专业分包单位/专业供应商的确认和批准将依照下列程序: (1)在任何专业分包工程/专业供应项目招标工作启动前,总承包人应负责按照工程进度计划提前【90】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准备招标。发包人有权组织总承包人及其相关单位开展招标工作的时间安排等招标工作,总承包应积极配合并不得表示异议。 (2)评标工作由发包人负责,且发包人对招标结果依法确定。 (3)总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供应商在订立合同前,发包人应当提前【7】天将准备用于正式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文件请总承包人提出修改意见。总承包人在【7】天内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无修改意见。但无论总承包人是否提出修改意见,都应当按照发包人最终批准的合同文件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 发包人要求签署专业分包/专业供应合同的,总承包人还应按照发包人最终批准的合同文件与签署专业分包/专业供应合同。 专业分包/专业供应合同确定后,总承包人未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签订有关专业分包/专业供应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将有关工作转变为直接发包的工程或发包人直接供应的项目,并由发包人与工程承包商或供应商直接签署合同。总承包人仍应按专业分包工程/专业供应项目之标准承担总包服务,但总承包管理配合费应予扣除,总承包人还应赔偿因此而使发包人遭致的额外费用和损失。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以下方式确定。 1、已在招标内容或清单内明确的项目:发包人有权选择以招标、询价、谈判等方式确定供应商或分包人,总承包人应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总包相关义务。以暂估价形式计入签约合同价,暂估价的专业分包工程施工单位由发包人依程序确定,总承包人应就暂估价的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质量及安全等向发包人全面负责。在本次招标中未涵盖的发包人独立发包的专业工程,总承包人需要进行总体管理和协调。对该专业分包单位/专业供应商的确认和批准将依照下列程序: (1)在任何专业分包工程/专业供应项目招标工作启动前,总承包人应负责按照工程进度计划提前【60】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准备招标。发包人有权组织总承包人及其相关单位开展招标工作的时间安排等招标工作,总承包须配合并不得表示异议。 (2)评标工作由发包人负责,仅发包人对招标结果有最终决定权。 (3)总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供应商在订立合同前,发包人应当提前【7】天将准备用于正式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文件请总承包人提出修改意见。总承包人在【7】天内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无修改意见。但无论总承包人是否提出修改意见,都应当按照发包人最终批准的合同文件与发包人签订相关合同。专业分包/专业供应合同确定后,总承包人未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有关专业分包/专业供应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将有关工作转变为直接发包的工程或发包人直接供应的项目,并由发包人与工程承包商或供应商直接签署合同。总承包人仍应按专业分包工程/专业供应项目之标准承担总包服务,但总承包管理费应予扣除,总承包人还应赔偿因此而使发包人遭致的额外费用和损失.如分包人具备实施暂估价项目的资格和条件的,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后,可由分包人实施暂估价项目;协商不一致或分包人不具备实施暂估价项目条件的,发包人有权提出其他方式实施。” 合同附件中未见《暂估价一览表》,本工程涉及的暂估价是交通疏导费用20万元,是否需要进行招标,还是由中标单位直接实施?交通疏导费用如超过暂估价是否按实际支付?”
答复如下:50万以内由中标单位直接实施。如超过50万,由招标人另行组织采购。交通疏导费用依据交警大队批复的施工方案据实结算。
2、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招标文件中合同附件9“创美大厦项目供配电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2.3.7电力监控系统要求:在中心配总值室设后台监控中心,在中心配可以监控配电房的设备数据同时值班人员可以通过手机APP和网络上查看设备运行状况,采用通信网关(通信管理机)采集微机可编程保护装置、多功能电力仪表、温控仪、直流屏相关数据,并将其采集的数据接至后台监控中心,传至变配电云平台。”招标清单未列项和计价,是否含在本次招标范围?”
答复如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3、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3:投标清单2#分配电房“*- *高压成套配电柜项目特征描述型号:KYN28A-12”是否应该改为“型号:HXGN17-12”,招标图纸明确型号为“HXGN17-12”,两者柜型价差较大(招标清单是按HXGN17-12给的价格);请明确型号。”
答复如下:投标清单2#分配电房“*- *清单特征描述型号改为:HXGN17-12。
三、本次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为准,其他不变。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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