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食堂承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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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食堂承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营养食堂承包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2月04日 12:12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11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2月04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贺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小姐、黎先生 020-*/*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越秀区越华 (略) 煤炭办公大楼九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贺小姐 *
附件:
附件1 公告.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JQ20-F1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营养食堂承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该项目采购文件中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更正日期:2024年02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我单位拟对营养食堂承包采购项目按照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采购,面积为1036.48平方米(分加工制作区、用餐区及办公区),食堂内部简单装修,食堂内炉灶、蒸汽炉、绞肉机、蒸汽消毒柜等厨房设备均可正常使用。采用“1+1”承包模式,即合同签订日起一年,满一年后进行满意度调查,符合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的再续签一年。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因对该项目采购文件中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故重新发布采购公告,1月11日发布的招标公告废止,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仍有效。

一、项目名称:营养食堂承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Q20-F102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场地使用管理费(万元)

1

营养食堂承包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略)

第1年

100.82

第2年

105.17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场地使用管理费:205.99万元 ;

3.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年、2021年、2022年三年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外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以投标截止日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须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

注意:2023年4月1日起,凡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通过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

(七)公司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

(八)特定资质:具备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2月5日至2月9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 (略) 越秀区东风中路302号煤炭办公大楼9楼会议室。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6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4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

箱:*@*q.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3月5日 9 时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 5日 9 时30 分。

(三)投标地点: (略) 越秀区流花路111-8号。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 3 月 5 日 9 时 30 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 (略) 越秀区流花路111-8号。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2月18日8时30分。

(二)踏勘地点: (略) 越秀区 。

(三)联系人: 江小姐 。

(四)联系电话:020-* 。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踏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杨小姐、黎先生 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越秀区越华 (略) 煤炭办公大楼九楼            

联系方式:贺小姐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小姐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营养食堂承包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2月04日 12:12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11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2月04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贺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小姐、黎先生 020-*/*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越秀区越华 (略) 煤炭办公大楼九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贺小姐 *
附件:
附件1 公告.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JQ20-F1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营养食堂承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该项目采购文件中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更正日期:2024年02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我单位拟对营养食堂承包采购项目按照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采购,面积为1036.48平方米(分加工制作区、用餐区及办公区),食堂内部简单装修,食堂内炉灶、蒸汽炉、绞肉机、蒸汽消毒柜等厨房设备均可正常使用。采用“1+1”承包模式,即合同签订日起一年,满一年后进行满意度调查,符合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的再续签一年。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因对该项目采购文件中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故重新发布采购公告,1月11日发布的招标公告废止,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仍有效。

一、项目名称:营养食堂承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Q20-F102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场地使用管理费(万元)

1

营养食堂承包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略)

第1年

100.82

第2年

105.17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场地使用管理费:205.99万元 ;

3.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年、2021年、2022年三年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外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以投标截止日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须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

注意:2023年4月1日起,凡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通过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

(七)公司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

(八)特定资质:具备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2月5日至2月9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 (略) 越秀区东风中路302号煤炭办公大楼9楼会议室。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6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4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

箱:*@*q.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3月5日 9 时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 5日 9 时30 分。

(三)投标地点: (略) 越秀区流花路111-8号。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 3 月 5 日 9 时 30 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 (略) 越秀区流花路111-8号。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2月18日8时30分。

(二)踏勘地点: (略) 越秀区 。

(三)联系人: 江小姐 。

(四)联系电话:020-* 。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踏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杨小姐、黎先生 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越秀区越华 (略) 煤炭办公大楼九楼            

联系方式:贺小姐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小姐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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