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轨道交通6、7、8号线车站保洁服务项目标、标、标
苏州市轨道交通6、7、8号线车站保洁服务项目标、标、标
(略) 轨道交通6、7、8号线车站保洁服务项目
招标澄清答疑文件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和各投标人的疑问, (略) 轨道交通6、7、8号线车站保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答疑,并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中“2023-BJ-04标”表1.2 开荒保洁费用表的开荒保洁数量是“29”,而在表1.3 保洁用工器具、保洁设备、保洁用低值易耗材料费用中描述的数量是“36”,请问数量29与36是误差么,报价是按29还是按36进行计算报价?
答:该标段部分车站已开通运营,开荒保洁按清单数量报价。
2.招标文件P81业绩清单关于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评分要求的业绩描述中,对类似业绩定义为:类似业绩指具有近5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5年)非住宅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须包含保洁服务)的业绩(以合同为准,若合同无法体现,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等材料加以佐证)。
我司对于以上内容提出以下疑问:
因本项目为轨道交通车站保洁服务项目,故请问轨道交通(或地铁)车站纯保洁服务项目合同,且合同满足时间、金额要求,是否可作为类似业绩得分?
答:是。
二、招标文件澄清部分
1. (略) 轨道交通6、7、8号线车站保洁服务项目2023-BJ-02标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为:4687万元;2023-BJ-03标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为:4297万元;2023-BJ-04标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为:4921万元。
2.招标文件第138页“7.2服务期限中,二标段服务期限:2024年3月15日至2027年3月14日(具体以实际时间为准),投标单位应于2023年3月8日前为本服务项目成立专门的项目部”更正为:“二标段服务期限:2024年3月15日至2027年3月14日(具体以实际时间为准),投标单位应于2024年3月8日前为本服务项目成立专门的项目部”。
3.招标文件第1页、第9页、第109页“2023-BJ-02标,本标段服务范围为苏州新区火车站至苏州大学站”更正为“2023-BJ-02标,本标段服务范围为苏州新区火车站至新庆路站”;招标文件第2页、第9页、第110页“2023-BJ-03标,本标段服务范围为西津桥站至和顺路站”更正为“2023-BJ-03标,本标段服务范围为西津桥站至新平街站”。
4.如为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部分中的“7. 投标人组织机构表”、“8. 投标人总体情况一览表”、“12.2 《营业执照》及/或注册证明复印件”、“12.3 2022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双方均需提供。
5.如为联合体投标,除“5.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6.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按要求盖章,其他部分投标人盖章处仅须联合体牵头方盖章。
(略) (略)
????????????????????????????????????????????????????????????????????????????????????????????????????????????????????????????????????????????????????????????????????????????????????????????????????????????2024年2月5日
(略) 轨道交通6、7、8号线车站保洁服务项目
招标澄清答疑文件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和各投标人的疑问, (略) 轨道交通6、7、8号线车站保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答疑,并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中“2023-BJ-04标”表1.2 开荒保洁费用表的开荒保洁数量是“29”,而在表1.3 保洁用工器具、保洁设备、保洁用低值易耗材料费用中描述的数量是“36”,请问数量29与36是误差么,报价是按29还是按36进行计算报价?
答:该标段部分车站已开通运营,开荒保洁按清单数量报价。
2.招标文件P81业绩清单关于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评分要求的业绩描述中,对类似业绩定义为:类似业绩指具有近5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5年)非住宅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须包含保洁服务)的业绩(以合同为准,若合同无法体现,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等材料加以佐证)。
我司对于以上内容提出以下疑问:
因本项目为轨道交通车站保洁服务项目,故请问轨道交通(或地铁)车站纯保洁服务项目合同,且合同满足时间、金额要求,是否可作为类似业绩得分?
答:是。
二、招标文件澄清部分
1. (略) 轨道交通6、7、8号线车站保洁服务项目2023-BJ-02标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为:4687万元;2023-BJ-03标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为:4297万元;2023-BJ-04标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为:4921万元。
2.招标文件第138页“7.2服务期限中,二标段服务期限:2024年3月15日至2027年3月14日(具体以实际时间为准),投标单位应于2023年3月8日前为本服务项目成立专门的项目部”更正为:“二标段服务期限:2024年3月15日至2027年3月14日(具体以实际时间为准),投标单位应于2024年3月8日前为本服务项目成立专门的项目部”。
3.招标文件第1页、第9页、第109页“2023-BJ-02标,本标段服务范围为苏州新区火车站至苏州大学站”更正为“2023-BJ-02标,本标段服务范围为苏州新区火车站至新庆路站”;招标文件第2页、第9页、第110页“2023-BJ-03标,本标段服务范围为西津桥站至和顺路站”更正为“2023-BJ-03标,本标段服务范围为西津桥站至新平街站”。
4.如为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部分中的“7. 投标人组织机构表”、“8. 投标人总体情况一览表”、“12.2 《营业执照》及/或注册证明复印件”、“12.3 2022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双方均需提供。
5.如为联合体投标,除“5.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6.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按要求盖章,其他部分投标人盖章处仅须联合体牵头方盖章。
(略) (略)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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