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围村美丽幸福村居建设景观工程2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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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围村美丽幸福村居建设景观工程2招标变更

  (略) 市 (略) 新旧围村美丽幸福村居建设项目景观工程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 LBALBC 点击查看>>
各投标人:
一、2016年4 (略) 文件(2016
年04月08日)作以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3款内容修改为:
■具备东 (略) (略) 颁发的“企业IC 卡”,其企业信用档案为‘正常登记’状态,
且在企业信用档案登记资质范围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 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 (略) (略) 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
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可登 (略)
(网址:www.dgj 点击查看>> )及 (略) 市公 (略) (网址:http:/ 点击查看>> )查询有
关手续的办理规定。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东 (略) (略) 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 号)
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未被列入信用等级为C 级或不定级的企业。【选用】
■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 (略) 理通知》(东建市〔2011〕29 号)
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 (略) 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
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
[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 号)、《关
于明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 号)及《关于建 (略) 贿犯
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 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略) 贿犯
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 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交。投标人应在
投标 (略) 上 (略) 市公 (略) 核实本企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
按 (略) 市公 (略) 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 (略) 市公 (略) 提交相关查询申
请。 (略) 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 个工作日内 (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③ (略) 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 (略) 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
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2、招标文件第一章增加第3.5 款内容:
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证件原件或相关资料 (略) 备查,招标人不接受未携带相关证件资料的
投标人, (略) 承担责任。本次投标人应携带的证件原件或相关资料有:
1、到会法定代表人或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2、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正副本均可);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正副本均可);
4、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建安B”类证);
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证原件;
□6、其他: 。
(注:如上述原件发证机构未颁发纸质原件的,投标人应在发证机构信息系统打印证件证明信息并
加盖企业公章,作为原件提交。)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内容修改为: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项目
负责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1)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或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
■需登记在企业信用档案中;
■ *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
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政公用
工程 ;■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专业类别为:市
政公用工程;【可接受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时采用】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
(略) (略) 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
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
号)的要求。
(3)其它要求:
■具备东 (略) (略) 颁发的“企业IC 卡”,
其企业信用档案为“正常登记”状态,且在企业信用
档案登记资质范围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1)目
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 (略) (略)
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
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
记手续等), 可登 (略) ( 网址:
www.dgj 点击查看>> )及 (略) 市公 (略) (网址:
http:/ 点击查看>> )查询有关手续的办理规定。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东 (略) (略) 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
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 号)的相关规定,投
标人是未被列入信用等级为C 级或不定级的企业。【选
用】
■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
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 号)的相关规定,本
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
负责人参加投标。
■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 (略) 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
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
[2011]59 号)、《关于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
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
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
[2013]18 号)、《关于明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
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 号)及《关于建设领域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
[2014]28 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
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
询,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
自行上 (略) 市公 (略) 核实本企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 (略) 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 (略) 市公共资源
(略) 提交相关查询申请。 (略) 上提交查询申请后,
查询结果将于3 个工作日内 (略) 行贿犯罪
档案查询系统。
③ (略) 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
期 (略) 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
投标或承接工程。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第1.4.2 项内容:
1.4.2
投标人应携带的证件原
件及相关资料
1、到会法定代表人或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原件;
2、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正副本均
可);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正副本均可);
4、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建安B”类
证);
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小型工
程项目负责人证原件;
□6、其他: 。
(注:如上述原件发证机构未颁发纸质原件的,投标人应
在发证机构信息系统打印证件证明信息并加盖企业公章,
作为原件提交。)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2 项内容修改为:
7.3.2
履约担

履约担保的
形式
■银行履约保函
□担保公司履约担保书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额
度及有效期
■履约保证担保分以 (略) 【市财政投资项目适用,
非财政投资项目可参考选用】:
第一阶段为合同签订日至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工程竣工验
收证书后30 日内,承包人应提供 (略) 支行级或以
上机构出具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函或提交同等金额的保
证金;第二阶段为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至结算经合同双方签字确认后30 日内,承包人应提供该时
(略) 级或以上机构出具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函或
提交同等金额的保证金。
□采用工程承包合同总价的10%作为承包商履约担保金额
(合同签订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 天内)。
□其他: 。
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2.3 项内容修改为:
11.2.3
按《关于调整 (略) 有关监管措施的通知》(东建市〔2016〕39 号)的规定,投
(略) 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投标当天凌晨1:00 时的系统信息数据。本市、
外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会,实行注册建造师(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指模签到。
7、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2.4 项内容。
8、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2 项内容修改为: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审查方式,同时投标人应携带本须知前附表要求出示的证件原件及相关
资料 (略) 按开标 (略) 核查,招标人不接受未携带相关证件资料的投标人, (略)
承担责任。
9、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4.1 项第(1)点内容修改为:
若采用单项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按《 (略) 项目
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东建市[2014]84 号) 及《关于变更建设工程交易投标保证金账户有关事项的
通知》(东公资交[2015]41 号) 的规定及时向 (略) 市公 (略) 缴存单项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
按《关于投标保证金办事指南更新的通知》(东建交[2014]51 号)及 (略) 市公 (略) 办事指南办
理投标保证担保转账缴费,并确保上述款项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匹配到本工程。否则,其投标担
保视为无效。
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具备东 (略) (略) 颁发的“企业IC 卡”的投标人 (略) 办
事大厅一体机自助签到系统将保证金关联至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 (略) 市公 (略) (网址:
http:/ 点击查看>> )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规定。
10、招标文件第二章第4.4.1 项内容修改为:
4.4.1 投标会中(开标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4.4.1.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4.2.1 项、第4.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或指定方式以外收到的
投标文件;
4.4.1.2 根据《 (略) 投标活动的通知(试行)》(东建
函[ * 号文)第九条的规定, (略) (略) 门 (略) 为或者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
(略) 门调查的投标人。
4.4.1.3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后, (略) 代理机构按本须知1.4.1 项规定对递交投
标文件的投标人的信用 (略) 核查,凡信用档案内投标资质条件或其它要求不符合1.4.1 款要求
或未在东 (略) (略) 领取“企业IC 卡”或企业信用档案为“限制投标”状 (略) 递
交的投标文件。
4.4.1.4 (略) 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 (略) 贿犯罪记录的。
4.4.1.5 未按本须知第1.4.2 (略) 人核验,或经核查上
述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不符合本须知第1.4.1 项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核查的。
11、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1.1 项内容修改为:
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召开投标会并
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投标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 (略) 市公
(略) 《关 (略) 自助签到和对号入座措施的通知》(东建交[2011]48 号)及《关于开
通 “企业二维码”一体机自助系统的通知》(东建交[2014]52 号)(详见 (略) 市公 (略) 办事指
南) (略) 签到。(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醒未携带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 (略) ,然后关闭
投标会议室大门,投标人未经许可不能随便进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
绝)。
12、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1.2 项内容修改为: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负责人需按《关 (略) 自助签到和对号入
座措施的通知》(东建交[2011]48 号)的规定持“企业IC 卡”签到。签到时,投标人需输入投标文件识
别码及投标文件查询密码匹配对应的投标文件。如输入错误,招标投标管理系统无法找到对应的投标文
件,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签到完毕后,投标人打印签到回执,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持签到回执
(如有)进入相应投标室,按签到回执上的顺序号依次递交投标文件备份光盘(如有)、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仅法定代表人到会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仅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负责人到会时
提交)、到会人员身份证(备查)、无串通投标 (略) 为承诺书(无需密封)。
13、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2.2 项内容修改为:
投标会召开后,招标人提醒未按1.4.2 款要求携带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 (略) ,招标人按本
须知第4.4 款规定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14、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2.4 项内容修改为:
投标会上,信用档案登记信息符合本须知第1.4.1 项规定、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了有效投
标担保且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开标程序。
15、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2.5.1 目【不采用“施工企业信用分值投标差异化措施”开标时采用
以下第(2)点】内容修改为:
(2)最终进入开标的投标人:
1)定标方式为“无需评技术标的最低投标价法”或“最低价中标法”时,如参加无需评技术
标的最低投标价法(或最低价中标法)的投标人在15 家以内(含15 家), (略) (略)
开标;如参加无需评技术标的最低投标价法(或最低价中标法)的投标人在15 家以上,采用摇珠
随机抽取方式确定15 (略) 开标,如出现无效投标文件而尚有未被抽中的投标人时,继续
抽取,补足15 个有效投标文件。
2)定标方式为“经评审的抽签定标法”时,对所有递交了经评审的抽签定标法投标文件的投
(略) 开标。
16、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2.5.4 目内容修改为:
投标文件开启并宣读完毕后,按本须知第5.2.5.1 目第(1)点规定的定标方式产生拟中标人,
招标人按本须知第1.4.2 项的规定对拟中标人携带的证件原件及 (略) 核查,如中标人未
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或经核查不符合本须知第1.4.1 项要求的,或招标人不能核查的,
(略) 理,并按本须知第5.2.5.1 至5.2.5.3 (略) 补抽、开启投标文件、宣读开启结果,
重新按本须知5.2.5.1 目第(1)点规定的定标方式产生拟中标人;通过招标人核查的,方可确定
为中标人,当场宣布中标结果。
17、增加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5.19 项内容:
未按本须知第1.4.2 (略) (略) 核验,或上述证件原件及相关资
料不符合本须知第1.4.1 项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核查的;
18、增加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5.20 项内容:
信用档案的登记信息 (略) 携带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不一致的。
19、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1.2.4 项内容。
20、删除招标文件第 (略) 有内容。
二、投标人仍将按照2016 年4 月8 日发出的“ (略) 市 (略) 新旧围村美丽幸福村居建设项目景观
工程(招标签章)(招标.zbs”制作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 (略) ,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略) 文 (略) 分,与招标文 (略) ,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应
于投标会前登 * (略) 市公 (略) 网(网址:http:/ 点击查看>> )自行下载本补充通知,
否则将视为已清楚并认同本补充通知内容。
招标 人: (略) 市 (略) 新旧围股 (略)
招标代理: (略) 市 (略)
2016 年 月 日  (略) 市 (略) 新旧围村美丽幸福村居建设项目景观工程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 LBALBC 点击查看>>
各投标人:
一、2016年4 (略) 文件(2016
年04月08日)作以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3款内容修改为:
■具备东 (略) (略) 颁发的“企业IC 卡”,其企业信用档案为‘正常登记’状态,
且在企业信用档案登记资质范围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 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 (略) (略) 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
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可登 (略)
(网址:www.dgj 点击查看>> )及 (略) 市公 (略) (网址:http:/ 点击查看>> )查询有
关手续的办理规定。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东 (略) (略) 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 号)
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未被列入信用等级为C 级或不定级的企业。【选用】
■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 (略) 理通知》(东建市〔2011〕29 号)
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 (略) 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
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
[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 号)、《关
于明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 号)及《关于建 (略) 贿犯
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 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略) 贿犯
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 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交。投标人应在
投标 (略) 上 (略) 市公 (略) 核实本企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
按 (略) 市公 (略) 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 (略) 市公 (略) 提交相关查询申
请。 (略) 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 个工作日内 (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③ (略) 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 (略) 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
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2、招标文件第一章增加第3.5 款内容:
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证件原件或相关资料 (略) 备查,招标人不接受未携带相关证件资料的
投标人, (略) 承担责任。本次投标人应携带的证件原件或相关资料有:
1、到会法定代表人或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2、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正副本均可);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正副本均可);
4、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建安B”类证);
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证原件;
□6、其他: 。
(注:如上述原件发证机构未颁发纸质原件的,投标人应在发证机构信息系统打印证件证明信息并
加盖企业公章,作为原件提交。)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内容修改为: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项目
负责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1)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或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
■需登记在企业信用档案中;
■ *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
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政公用
工程 ;■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专业类别为:市
政公用工程;【可接受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时采用】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
(略) (略) 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
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
号)的要求。
(3)其它要求:
■具备东 (略) (略) 颁发的“企业IC 卡”,
其企业信用档案为“正常登记”状态,且在企业信用
档案登记资质范围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1)目
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 (略) (略)
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
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
记手续等), 可登 (略) ( 网址:
www.dgj 点击查看>> )及 (略) 市公 (略) (网址:
http:/ 点击查看>> )查询有关手续的办理规定。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东 (略) (略) 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
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 号)的相关规定,投
标人是未被列入信用等级为C 级或不定级的企业。【选
用】
■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
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 号)的相关规定,本
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
负责人参加投标。
■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 (略) 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
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
[2011]59 号)、《关于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
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
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
[2013]18 号)、《关于明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
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 号)及《关于建设领域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
[2014]28 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
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
询,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
自行上 (略) 市公 (略) 核实本企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 (略) 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 (略) 市公共资源
(略) 提交相关查询申请。 (略) 上提交查询申请后,
查询结果将于3 个工作日内 (略) 行贿犯罪
档案查询系统。
③ (略) 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
期 (略) 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
投标或承接工程。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第1.4.2 项内容:
1.4.2
投标人应携带的证件原
件及相关资料
1、到会法定代表人或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原件;
2、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正副本均
可);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正副本均可);
4、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建安B”类
证);
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小型工
程项目负责人证原件;
□6、其他: 。
(注:如上述原件发证机构未颁发纸质原件的,投标人应
在发证机构信息系统打印证件证明信息并加盖企业公章,
作为原件提交。)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2 项内容修改为:
7.3.2
履约担

履约担保的
形式
■银行履约保函
□担保公司履约担保书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额
度及有效期
■履约保证担保分以 (略) 【市财政投资项目适用,
非财政投资项目可参考选用】:
第一阶段为合同签订日至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工程竣工验
收证书后30 日内,承包人应提供 (略) 支行级或以
上机构出具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函或提交同等金额的保
证金;第二阶段为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至结算经合同双方签字确认后30 日内,承包人应提供该时
(略) 级或以上机构出具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函或
提交同等金额的保证金。
□采用工程承包合同总价的10%作为承包商履约担保金额
(合同签订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 天内)。
□其他: 。
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2.3 项内容修改为:
11.2.3
按《关于调整 (略) 有关监管措施的通知》(东建市〔2016〕39 号)的规定,投
(略) 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投标当天凌晨1:00 时的系统信息数据。本市、
外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会,实行注册建造师(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指模签到。
7、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2.4 项内容。
8、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2 项内容修改为: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审查方式,同时投标人应携带本须知前附表要求出示的证件原件及相关
资料 (略) 按开标 (略) 核查,招标人不接受未携带相关证件资料的投标人, (略)
承担责任。
9、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4.1 项第(1)点内容修改为:
若采用单项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按《 (略) 项目
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东建市[2014]84 号) 及《关于变更建设工程交易投标保证金账户有关事项的
通知》(东公资交[2015]41 号) 的规定及时向 (略) 市公 (略) 缴存单项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
按《关于投标保证金办事指南更新的通知》(东建交[2014]51 号)及 (略) 市公 (略) 办事指南办
理投标保证担保转账缴费,并确保上述款项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匹配到本工程。否则,其投标担
保视为无效。
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具备东 (略) (略) 颁发的“企业IC 卡”的投标人 (略) 办
事大厅一体机自助签到系统将保证金关联至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 (略) 市公 (略) (网址:
http:/ 点击查看>> )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规定。
10、招标文件第二章第4.4.1 项内容修改为:
4.4.1 投标会中(开标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4.4.1.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4.2.1 项、第4.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或指定方式以外收到的
投标文件;
4.4.1.2 根据《 (略) 投标活动的通知(试行)》(东建
函[ * 号文)第九条的规定, (略) (略) 门 (略) 为或者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
(略) 门调查的投标人。
4.4.1.3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后, (略) 代理机构按本须知1.4.1 项规定对递交投
标文件的投标人的信用 (略) 核查,凡信用档案内投标资质条件或其它要求不符合1.4.1 款要求
或未在东 (略) (略) 领取“企业IC 卡”或企业信用档案为“限制投标”状 (略) 递
交的投标文件。
4.4.1.4 (略) 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 (略) 贿犯罪记录的。
4.4.1.5 未按本须知第1.4.2 (略) 人核验,或经核查上
述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不符合本须知第1.4.1 项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核查的。
11、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1.1 项内容修改为:
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召开投标会并
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投标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 (略) 市公
(略) 《关 (略) 自助签到和对号入座措施的通知》(东建交[2011]48 号)及《关于开
通 “企业二维码”一体机自助系统的通知》(东建交[2014]52 号)(详见 (略) 市公 (略) 办事指
南) (略) 签到。(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醒未携带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 (略) ,然后关闭
投标会议室大门,投标人未经许可不能随便进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
绝)。
12、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1.2 项内容修改为: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负责人需按《关 (略) 自助签到和对号入
座措施的通知》(东建交[2011]48 号)的规定持“企业IC 卡”签到。签到时,投标人需输入投标文件识
别码及投标文件查询密码匹配对应的投标文件。如输入错误,招标投标管理系统无法找到对应的投标文
件,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签到完毕后,投标人打印签到回执,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持签到回执
(如有)进入相应投标室,按签到回执上的顺序号依次递交投标文件备份光盘(如有)、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仅法定代表人到会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仅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负责人到会时
提交)、到会人员身份证(备查)、无串通投标 (略) 为承诺书(无需密封)。
13、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2.2 项内容修改为:
投标会召开后,招标人提醒未按1.4.2 款要求携带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 (略) ,招标人按本
须知第4.4 款规定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14、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2.4 项内容修改为:
投标会上,信用档案登记信息符合本须知第1.4.1 项规定、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了有效投
标担保且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开标程序。
15、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2.5.1 目【不采用“施工企业信用分值投标差异化措施”开标时采用
以下第(2)点】内容修改为:
(2)最终进入开标的投标人:
1)定标方式为“无需评技术标的最低投标价法”或“最低价中标法”时,如参加无需评技术
标的最低投标价法(或最低价中标法)的投标人在15 家以内(含15 家), (略) (略)
开标;如参加无需评技术标的最低投标价法(或最低价中标法)的投标人在15 家以上,采用摇珠
随机抽取方式确定15 (略) 开标,如出现无效投标文件而尚有未被抽中的投标人时,继续
抽取,补足15 个有效投标文件。
2)定标方式为“经评审的抽签定标法”时,对所有递交了经评审的抽签定标法投标文件的投
(略) 开标。
16、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2.5.4 目内容修改为:
投标文件开启并宣读完毕后,按本须知第5.2.5.1 目第(1)点规定的定标方式产生拟中标人,
招标人按本须知第1.4.2 项的规定对拟中标人携带的证件原件及 (略) 核查,如中标人未
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或经核查不符合本须知第1.4.1 项要求的,或招标人不能核查的,
(略) 理,并按本须知第5.2.5.1 至5.2.5.3 (略) 补抽、开启投标文件、宣读开启结果,
重新按本须知5.2.5.1 目第(1)点规定的定标方式产生拟中标人;通过招标人核查的,方可确定
为中标人,当场宣布中标结果。
17、增加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5.19 项内容:
未按本须知第1.4.2 (略) (略) 核验,或上述证件原件及相关资
料不符合本须知第1.4.1 项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核查的;
18、增加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5.20 项内容:
信用档案的登记信息 (略) 携带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不一致的。
19、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1.2.4 项内容。
20、删除招标文件第 (略) 有内容。
二、投标人仍将按照2016 年4 月8 日发出的“ (略) 市 (略) 新旧围村美丽幸福村居建设项目景观
工程(招标签章)(招标.zbs”制作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 (略) ,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略) 文 (略) 分,与招标文 (略) ,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应
于投标会前登 * (略) 市公 (略) 网(网址:http:/ 点击查看>> )自行下载本补充通知,
否则将视为已清楚并认同本补充通知内容。
招标 人: (略) 市 (略) 新旧围股 (略)
招标代理: (略) 市 (略)
2016 年 月 日   (略) 市 (略) 新旧围村美丽幸福村居建设项目景观工程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 LBALBC 点击查看>>
各投标人:
一、2016年4 (略) 文件(2016
年04月08日)作以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3款内容修改为:
■具备东 (略) (略) 颁发的“企业IC 卡”,其企业信用档案为‘正常登记’状态,
且在企业信用档案登记资质范围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 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 (略) (略) 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
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可登 (略)
(网址:www.dgj 点击查看>> )及 (略) 市公 (略) (网址:http:/ 点击查看>> )查询有
关手续的办理规定。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东 (略) (略) 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 号)
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未被列入信用等级为C 级或不定级的企业。【选用】
■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 (略) 理通知》(东建市〔2011〕29 号)
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 (略) 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
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
[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 号)、《关
于明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 号)及《关于建 (略) 贿犯
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 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略) 贿犯
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 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交。投标人应在
投标 (略) 上 (略) 市公 (略) 核实本企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
按 (略) 市公 (略) 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 (略) 市公 (略) 提交相关查询申
请。 (略) 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 个工作日内 (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③ (略) 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 (略) 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
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2、招标文件第一章增加第3.5 款内容:
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证件原件或相关资料 (略) 备查,招标人不接受未携带相关证件资料的
投标人, (略) 承担责任。本次投标人应携带的证件原件或相关资料有:
1、到会法定代表人或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2、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正副本均可);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正副本均可);
4、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建安B”类证);
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证原件;
□6、其他: 。
(注:如上述原件发证机构未颁发纸质原件的,投标人应在发证机构信息系统打印证件证明信息并
加盖企业公章,作为原件提交。)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内容修改为: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项目
负责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1)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或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
■需登记在企业信用档案中;
■ *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
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政公用
工程 ;■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专业类别为:市
政公用工程;【可接受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时采用】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
(略) (略) 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
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
号)的要求。
(3)其它要求:
■具备东 (略) (略) 颁发的“企业IC 卡”,
其企业信用档案为“正常登记”状态,且在企业信用
档案登记资质范围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1)目
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 (略) (略)
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
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
记手续等), 可登 (略) ( 网址:
www.dgj 点击查看>> )及 (略) 市公 (略) (网址:
http:/ 点击查看>> )查询有关手续的办理规定。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东 (略) (略) 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
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 号)的相关规定,投
标人是未被列入信用等级为C 级或不定级的企业。【选
用】
■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
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 号)的相关规定,本
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
负责人参加投标。
■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 (略) 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
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
[2011]59 号)、《关于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
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
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
[2013]18 号)、《关于明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
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 号)及《关于建设领域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
[2014]28 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
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
询,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
自行上 (略) 市公 (略) 核实本企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 (略) 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 (略) 市公共资源
(略) 提交相关查询申请。 (略) 上提交查询申请后,
查询结果将于3 个工作日内 (略) 行贿犯罪
档案查询系统。
③ (略) 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
期 (略) 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
投标或承接工程。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第1.4.2 项内容:
1.4.2
投标人应携带的证件原
件及相关资料
1、到会法定代表人或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原件;
2、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正副本均
可);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正副本均可);
4、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建安B”类
证);
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小型工
程项目负责人证原件;
□6、其他: 。
(注:如上述原件发证机构未颁发纸质原件的,投标人应
在发证机构信息系统打印证件证明信息并加盖企业公章,
作为原件提交。)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2 项内容修改为:
7.3.2
履约担

履约担保的
形式
■银行履约保函
□担保公司履约担保书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额
度及有效期
■履约保证担保分以 (略) 【市财政投资项目适用,
非财政投资项目可参考选用】:
第一阶段为合同签订日至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工程竣工验
收证书后30 日内,承包人应提供 (略) 支行级或以
上机构出具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函或提交同等金额的保
证金;第二阶段为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至结算经合同双方签字确认后30 日内,承包人应提供该时
(略) 级或以上机构出具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函或
提交同等金额的保证金。
□采用工程承包合同总价的10%作为承包商履约担保金额
(合同签订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 天内)。
□其他: 。
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2.3 项内容修改为:
11.2.3
按《关于调整 (略) 有关监管措施的通知》(东建市〔2016〕39 号)的规定,投
(略) 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投标当天凌晨1:00 时的系统信息数据。本市、
外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会,实行注册建造师(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指模签到。
7、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2.4 项内容。
8、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2 项内容修改为: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审查方式,同时投标人应携带本须知前附表要求出示的证件原件及相关
资料 (略) 按开标 (略) 核查,招标人不接受未携带相关证件资料的投标人, (略)
承担责任。
9、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4.1 项第(1)点内容修改为:
若采用单项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按《 (略) 项目
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东建市[2014]84 号) 及《关于变更建设工程交易投标保证金账户有关事项的
通知》(东公资交[2015]41 号) 的规定及时向 (略) 市公 (略) 缴存单项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
按《关于投标保证金办事指南更新的通知》(东建交[2014]51 号)及 (略) 市公 (略) 办事指南办
理投标保证担保转账缴费,并确保上述款项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匹配到本工程。否则,其投标担
保视为无效。
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具备东 (略) (略) 颁发的“企业IC 卡”的投标人 (略) 办
事大厅一体机自助签到系统将保证金关联至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 (略) 市公 (略) (网址:
http:/ 点击查看>> )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规定。
10、招标文件第二章第4.4.1 项内容修改为:
4.4.1 投标会中(开标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4.4.1.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4.2.1 项、第4.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或指定方式以外收到的
投标文件;
4.4.1.2 根据《 (略) 投标活动的通知(试行)》(东建
函[ * 号文)第九条的规定, (略) (略) 门 (略) 为或者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
(略) 门调查的投标人。
4.4.1.3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后, (略) 代理机构按本须知1.4.1 项规定对递交投
标文件的投标人的信用 (略) 核查,凡信用档案内投标资质条件或其它要求不符合1.4.1 款要求
或未在东 (略) (略) 领取“企业IC 卡”或企业信用档案为“限制投标”状 (略) 递
交的投标文件。
4.4.1.4 (略) 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 (略) 贿犯罪记录的。
4.4.1.5 未按本须知第1.4.2 (略) 人核验,或经核查上
述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不符合本须知第1.4.1 项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核查的。
11、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1.1 项内容修改为:
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召开投标会并
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投标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 (略) 市公
(略) 《关 (略) 自助签到和对号入座措施的通知》(东建交[2011]48 号)及《关于开
通 “企业二维码”一体机自助系统的通知》(东建交[2014]52 号)(详见 (略) 市公 (略) 办事指
南) (略) 签到。(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醒未携带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 (略) ,然后关闭
投标会议室大门,投标人未经许可不能随便进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
绝)。
12、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1.2 项内容修改为: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负责人需按《关 (略) 自助签到和对号入
座措施的通知》(东建交[2011]48 号)的规定持“企业IC 卡”签到。签到时,投标人需输入投标文件识
别码及投标文件查询密码匹配对应的投标文件。如输入错误,招标投标管理系统无法找到对应的投标文
件,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签到完毕后,投标人打印签到回执,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持签到回执
(如有)进入相应投标室,按签到回执上的顺序号依次递交投标文件备份光盘(如有)、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仅法定代表人到会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仅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负责人到会时
提交)、到会人员身份证(备查)、无串通投标 (略) 为承诺书(无需密封)。
13、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2.2 项内容修改为:
投标会召开后,招标人提醒未按1.4.2 款要求携带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 (略) ,招标人按本
须知第4.4 款规定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14、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2.4 项内容修改为:
投标会上,信用档案登记信息符合本须知第1.4.1 项规定、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了有效投
标担保且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开标程序。
15、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2.5.1 目【不采用“施工企业信用分值投标差异化措施”开标时采用
以下第(2)点】内容修改为:
(2)最终进入开标的投标人:
1)定标方式为“无需评技术标的最低投标价法”或“最低价中标法”时,如参加无需评技术
标的最低投标价法(或最低价中标法)的投标人在15 家以内(含15 家), (略) (略)
开标;如参加无需评技术标的最低投标价法(或最低价中标法)的投标人在15 家以上,采用摇珠
随机抽取方式确定15 (略) 开标,如出现无效投标文件而尚有未被抽中的投标人时,继续
抽取,补足15 个有效投标文件。
2)定标方式为“经评审的抽签定标法”时,对所有递交了经评审的抽签定标法投标文件的投
(略) 开标。
16、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2.5.4 目内容修改为:
投标文件开启并宣读完毕后,按本须知第5.2.5.1 目第(1)点规定的定标方式产生拟中标人,
招标人按本须知第1.4.2 项的规定对拟中标人携带的证件原件及 (略) 核查,如中标人未
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或经核查不符合本须知第1.4.1 项要求的,或招标人不能核查的,
(略) 理,并按本须知第5.2.5.1 至5.2.5.3 (略) 补抽、开启投标文件、宣读开启结果,
重新按本须知5.2.5.1 目第(1)点规定的定标方式产生拟中标人;通过招标人核查的,方可确定
为中标人,当场宣布中标结果。
17、增加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5.19 项内容:
未按本须知第1.4.2 (略) (略) 核验,或上述证件原件及相关资
料不符合本须知第1.4.1 项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核查的;
18、增加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5.20 项内容:
信用档案的登记信息 (略) 携带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不一致的。
19、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1.2.4 项内容。
20、删除招标文件第 (略) 有内容。
二、投标人仍将按照2016 年4 月8 日发出的“ (略) 市 (略) 新旧围村美丽幸福村居建设项目景观
工程(招标签章)(招标.zbs”制作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 (略) ,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略) 文 (略) 分,与招标文 (略) ,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应
于投标会前登 * (略) 市公 (略) 网(网址:http:/ 点击查看>> )自行下载本补充通知,
否则将视为已清楚并认同本补充通知内容。
招标 人: (略) 市 (略) 新旧围股 (略)
招标代理: (略) 市 (略)
2016 年 月 日  (略) 市 (略) 新旧围村美丽幸福村居建设项目景观工程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 LBALBC 点击查看>>
各投标人:
一、2016年4 (略) 文件(2016
年04月08日)作以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3款内容修改为:
■具备东 (略) (略) 颁发的“企业IC 卡”,其企业信用档案为‘正常登记’状态,
且在企业信用档案登记资质范围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 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 (略) (略) 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
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可登 (略)
(网址:www.dgj 点击查看>> )及 (略) 市公 (略) (网址:http:/ 点击查看>> )查询有
关手续的办理规定。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东 (略) (略) 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 号)
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未被列入信用等级为C 级或不定级的企业。【选用】
■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 (略) 理通知》(东建市〔2011〕29 号)
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 (略) 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
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
[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 号)、《关
于明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 号)及《关于建 (略) 贿犯
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 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略) 贿犯
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 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交。投标人应在
投标 (略) 上 (略) 市公 (略) 核实本企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
按 (略) 市公 (略) 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 (略) 市公 (略) 提交相关查询申
请。 (略) 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 个工作日内 (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③ (略) 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 (略) 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
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2、招标文件第一章增加第3.5 款内容:
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证件原件或相关资料 (略) 备查,招标人不接受未携带相关证件资料的
投标人, (略) 承担责任。本次投标人应携带的证件原件或相关资料有:
1、到会法定代表人或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2、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正副本均可);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正副本均可);
4、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建安B”类证);
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证原件;
□6、其他: 。
(注:如上述原件发证机构未颁发纸质原件的,投标人应在发证机构信息系统打印证件证明信息并
加盖企业公章,作为原件提交。)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内容修改为: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项目
负责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1)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或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
■需登记在企业信用档案中;
■ *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
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政公用
工程 ;■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专业类别为:市
政公用工程;【可接受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时采用】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
(略) (略) 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
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
号)的要求。
(3)其它要求:
■具备东 (略) (略) 颁发的“企业IC 卡”,
其企业信用档案为“正常登记”状态,且在企业信用
档案登记资质范围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1)目
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 (略) (略)
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
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
记手续等), 可登 (略) ( 网址:
www.dgj 点击查看>> )及 (略) 市公 (略) (网址:
http:/ 点击查看>> )查询有关手续的办理规定。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东 (略) (略) 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
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 号)的相关规定,投
标人是未被列入信用等级为C 级或不定级的企业。【选
用】
■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
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 号)的相关规定,本
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
负责人参加投标。
■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 (略) 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
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
[2011]59 号)、《关于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
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
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
[2013]18 号)、《关于明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
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 号)及《关于建设领域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
[2014]28 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
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
询,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
自行上 (略) 市公 (略) 核实本企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 (略) 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 (略) 市公共资源
(略) 提交相关查询申请。 (略) 上提交查询申请后,
查询结果将于3 个工作日内 (略) 行贿犯罪
档案查询系统。
③ (略) 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
期 (略) 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
投标或承接工程。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第1.4.2 项内容:
1.4.2
投标人应携带的证件原
件及相关资料
1、到会法定代表人或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原件;
2、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正副本均
可);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正副本均可);
4、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建安B”类
证);
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小型工
程项目负责人证原件;
□6、其他: 。
(注:如上述原件发证机构未颁发纸质原件的,投标人应
在发证机构信息系统打印证件证明信息并加盖企业公章,
作为原件提交。)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2 项内容修改为:
7.3.2
履约担

履约担保的
形式
■银行履约保函
□担保公司履约担保书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额
度及有效期
■履约保证担保分以 (略) 【市财政投资项目适用,
非财政投资项目可参考选用】:
第一阶段为合同签订日至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工程竣工验
收证书后30 日内,承包人应提供 (略) 支行级或以
上机构出具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函或提交同等金额的保
证金;第二阶段为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至结算经合同双方签字确认后30 日内,承包人应提供该时
(略) 级或以上机构出具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函或
提交同等金额的保证金。
□采用工程承包合同总价的10%作为承包商履约担保金额
(合同签订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 天内)。
□其他: 。
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2.3 项内容修改为:
11.2.3
按《关于调整 (略) 有关监管措施的通知》(东建市〔2016〕39 号)的规定,投
(略) 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投标当天凌晨1:00 时的系统信息数据。本市、
外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会,实行注册建造师(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指模签到。
7、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2.4 项内容。
8、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2 项内容修改为: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审查方式,同时投标人应携带本须知前附表要求出示的证件原件及相关
资料 (略) 按开标 (略) 核查,招标人不接受未携带相关证件资料的投标人, (略)
承担责任。
9、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4.1 项第(1)点内容修改为:
若采用单项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按《 (略) 项目
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东建市[2014]84 号) 及《关于变更建设工程交易投标保证金账户有关事项的
通知》(东公资交[2015]41 号) 的规定及时向 (略) 市公 (略) 缴存单项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
按《关于投标保证金办事指南更新的通知》(东建交[2014]51 号)及 (略) 市公 (略) 办事指南办
理投标保证担保转账缴费,并确保上述款项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匹配到本工程。否则,其投标担
保视为无效。
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具备东 (略) (略) 颁发的“企业IC 卡”的投标人 (略) 办
事大厅一体机自助签到系统将保证金关联至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 (略) 市公 (略) (网址:
http:/ 点击查看>> )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规定。
10、招标文件第二章第4.4.1 项内容修改为:
4.4.1 投标会中(开标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4.4.1.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4.2.1 项、第4.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或指定方式以外收到的
投标文件;
4.4.1.2 根据《 (略) 投标活动的通知(试行)》(东建
函[ * 号文)第九条的规定, (略) (略) 门 (略) 为或者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
(略) 门调查的投标人。
4.4.1.3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后, (略) 代理机构按本须知1.4.1 项规定对递交投
标文件的投标人的信用 (略) 核查,凡信用档案内投标资质条件或其它要求不符合1.4.1 款要求
或未在东 (略) (略) 领取“企业IC 卡”或企业信用档案为“限制投标”状 (略) 递
交的投标文件。
4.4.1.4 (略) 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 (略) 贿犯罪记录的。
4.4.1.5 未按本须知第1.4.2 (略) 人核验,或经核查上
述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不符合本须知第1.4.1 项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核查的。
11、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1.1 项内容修改为:
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召开投标会并
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投标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 (略) 市公
(略) 《关 (略) 自助签到和对号入座措施的通知》(东建交[2011]48 号)及《关于开
通 “企业二维码”一体机自助系统的通知》(东建交[2014]52 号)(详见 (略) 市公 (略) 办事指
南) (略) 签到。(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醒未携带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 (略) ,然后关闭
投标会议室大门,投标人未经许可不能随便进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
绝)。
12、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1.2 项内容修改为: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负责人需按《关 (略) 自助签到和对号入
座措施的通知》(东建交[2011]48 号)的规定持“企业IC 卡”签到。签到时,投标人需输入投标文件识
别码及投标文件查询密码匹配对应的投标文件。如输入错误,招标投标管理系统无法找到对应的投标文
件,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签到完毕后,投标人打印签到回执,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持签到回执
(如有)进入相应投标室,按签到回执上的顺序号依次递交投标文件备份光盘(如有)、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仅法定代表人到会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仅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负责人到会时
提交)、到会人员身份证(备查)、无串通投标 (略) 为承诺书(无需密封)。
13、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2.2 项内容修改为:
投标会召开后,招标人提醒未按1.4.2 款要求携带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 (略) ,招标人按本
须知第4.4 款规定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14、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2.4 项内容修改为:
投标会上,信用档案登记信息符合本须知第1.4.1 项规定、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了有效投
标担保且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开标程序。
15、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2.5.1 目【不采用“施工企业信用分值投标差异化措施”开标时采用
以下第(2)点】内容修改为:
(2)最终进入开标的投标人:
1)定标方式为“无需评技术标的最低投标价法”或“最低价中标法”时,如参加无需评技术
标的最低投标价法(或最低价中标法)的投标人在15 家以内(含15 家), (略) (略)
开标;如参加无需评技术标的最低投标价法(或最低价中标法)的投标人在15 家以上,采用摇珠
随机抽取方式确定15 (略) 开标,如出现无效投标文件而尚有未被抽中的投标人时,继续
抽取,补足15 个有效投标文件。
2)定标方式为“经评审的抽签定标法”时,对所有递交了经评审的抽签定标法投标文件的投
(略) 开标。
16、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2.5.4 目内容修改为:
投标文件开启并宣读完毕后,按本须知第5.2.5.1 目第(1)点规定的定标方式产生拟中标人,
招标人按本须知第1.4.2 项的规定对拟中标人携带的证件原件及 (略) 核查,如中标人未
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或经核查不符合本须知第1.4.1 项要求的,或招标人不能核查的,
(略) 理,并按本须知第5.2.5.1 至5.2.5.3 (略) 补抽、开启投标文件、宣读开启结果,
重新按本须知5.2.5.1 目第(1)点规定的定标方式产生拟中标人;通过招标人核查的,方可确定
为中标人,当场宣布中标结果。
17、增加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5.19 项内容:
未按本须知第1.4.2 (略) (略) 核验,或上述证件原件及相关资
料不符合本须知第1.4.1 项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核查的;
18、增加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5.20 项内容:
信用档案的登记信息 (略) 携带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不一致的。
19、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1.2.4 项内容。
20、删除招标文件第 (略) 有内容。
二、投标人仍将按照2016 年4 月8 日发出的“ (略) 市 (略) 新旧围村美丽幸福村居建设项目景观
工程(招标签章)(招标.zbs”制作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 (略) ,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略) 文 (略) 分,与招标文 (略) ,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应
于投标会前登 * (略) 市公 (略) 网(网址:http:/ 点击查看>> )自行下载本补充通知,
否则将视为已清楚并认同本补充通知内容。
招标 人: (略) 市 (略) 新旧围股 (略)
招标代理: (略) 市 (略)
2016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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