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花都、清远校区桶装饮用水配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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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花都、清远校区桶装饮用水配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交通 (略) 花都、清远校区桶装饮用水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广东交通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2月06日 13:50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30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2月06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肖小姐、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20-*
采购单位 广东交通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天河区天源路78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曾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小姐、林先生 电话:020-* 传真:020-* 邮编:*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371-2340GDGH13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交通 (略) 花都、清远校区桶装饮用水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1月30日至2024年02月18日,更正为:2024年01月30日至2024年02月20日
2.原招标文件第5页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二、投标人资格 1.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1)具有专业生产桶装饮用水资格的生产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修改为:“(1)具有专业生产桶装饮用水资格的生产企业或桶装饮用水代理商、经销商,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原招标文件第5页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二、投标人资格 “3.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修改为:“3.供应商为具有专业生产桶装饮用水资格的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桶装饮用水代理商、经销商的,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及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2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交通 (略)      

地址: (略) 天河区天源路789号        

联系方式:曾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肖小姐、林先生 电话:020-* 传真:020-* 邮编:*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小姐、林先生

电 话:  02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交通 (略) 花都、清远校区桶装饮用水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广东交通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2月06日 13:50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30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2月06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肖小姐、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20-*
采购单位 广东交通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天河区天源路78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曾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小姐、林先生 电话:020-* 传真:020-* 邮编:*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371-2340GDGH13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交通 (略) 花都、清远校区桶装饮用水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1月30日至2024年02月18日,更正为:2024年01月30日至2024年02月20日
2.原招标文件第5页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二、投标人资格 1.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1)具有专业生产桶装饮用水资格的生产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修改为:“(1)具有专业生产桶装饮用水资格的生产企业或桶装饮用水代理商、经销商,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原招标文件第5页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二、投标人资格 “3.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修改为:“3.供应商为具有专业生产桶装饮用水资格的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桶装饮用水代理商、经销商的,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及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2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交通 (略)      

地址: (略) 天河区天源路789号        

联系方式:曾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肖小姐、林先生 电话:020-* 传真:020-* 邮编:*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小姐、林先生

电 话:  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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