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花都、清远校区桶装饮用水配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花都、清远校区桶装饮用水配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东交通 (略) 花都、清远校区桶装饮用水配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广东交通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2月06日 13:5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1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2月06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肖小姐、林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 | ||
采购单位 | 广东交通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天河区天源路78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曾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肖小姐、林先生 电话:020-* 传真:020-* 邮编:*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371-2340GDGH13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交通 (略) 花都、清远校区桶装饮用水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1月30日至2024年02月18日,更正为:2024年01月30日至2024年02月20日
2.原招标文件第5页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二、投标人资格 1.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1)具有专业生产桶装饮用水资格的生产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修改为:“(1)具有专业生产桶装饮用水资格的生产企业或桶装饮用水代理商、经销商,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原招标文件第5页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二、投标人资格 “3.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修改为:“3.供应商为具有专业生产桶装饮用水资格的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桶装饮用水代理商、经销商的,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及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2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交通 (略)
地址: (略) 天河区天源路789号
联系方式:曾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肖小姐、林先生 电话:020-* 传真:020-* 邮编:*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小姐、林先生
电 话: 020-*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东交通 (略) 花都、清远校区桶装饮用水配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广东交通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2月06日 13:5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1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2月06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肖小姐、林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 | ||
采购单位 | 广东交通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天河区天源路78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曾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肖小姐、林先生 电话:020-* 传真:020-* 邮编:*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371-2340GDGH13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交通 (略) 花都、清远校区桶装饮用水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1月30日至2024年02月18日,更正为:2024年01月30日至2024年02月20日
2.原招标文件第5页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二、投标人资格 1.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1)具有专业生产桶装饮用水资格的生产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修改为:“(1)具有专业生产桶装饮用水资格的生产企业或桶装饮用水代理商、经销商,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原招标文件第5页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二、投标人资格 “3.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修改为:“3.供应商为具有专业生产桶装饮用水资格的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桶装饮用水代理商、经销商的,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及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2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交通 (略)
地址: (略) 天河区天源路789号
联系方式:曾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肖小姐、林先生 电话:020-* 传真:020-* 邮编:*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小姐、林先生
电 话: 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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