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集州街道红塔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改造项目设计招标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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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集州街道红塔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改造项目设计招标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0元
控制价(最高限价) 2,876,370元
评标办法 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南江县集州街道红塔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改造项目设计标段

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南江县集州街道红塔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改造项目设计标段的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 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条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 年03 月04 日 10 时00 分”。
  2. 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条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修改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21〕54号第二十二条、川办规〔2022〕8号第(十)条等文件规定执行”。
  3. 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条招标代理服务费更正为由中标的投标人支付。

招标文件中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招标人:四川南江 (略)

招标代理机构:鑫 (略)

日 期:2024年2月6日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0元
控制价(最高限价) 2,876,370元
评标办法 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南江县集州街道红塔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改造项目设计标段

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南江县集州街道红塔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改造项目设计标段的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 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条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 年03 月04 日 10 时00 分”。
  2. 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条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修改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21〕54号第二十二条、川办规〔2022〕8号第(十)条等文件规定执行”。
  3. 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条招标代理服务费更正为由中标的投标人支付。

招标文件中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招标人:四川南江 (略)

招标代理机构:鑫 (略)

日 期: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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