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更正公告
大同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更正公告
根据《 (略) 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工作方案》(黑财金〔2024〕1号) (略) 财政局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 (略) 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工作方案》(庆财金〔2024〕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大同区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工作会议有关纪要,对大同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做如下更正:
一、公开遴选内容
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择符合相关要求、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保险机构在全区范围内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根据我区2024年预算上报承保面积(头数),本次遴选确定承保机构4家。服务期限为3年(2024-2026年度)。
二、保险标的
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为财政部门提供保费补贴的保险品种,具体包括:各级政府提供保费补贴的种植、养殖、森林、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等, (略) 级财政补贴险种,不包括承保机构自主开展的各类涉农商业性保险品种。
三、遴选组织
此次遴选工作委 (略) 财政厅备案登记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大同区农业保险工作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监督委员会,包括大同区财政局、大同区农业农村局(经管站、畜牧局)、大同区林业和草原局,对遴选进行全过程监督。
四、遴选人资格要求
参与本次公开遴选的承保机构须满足下列条件:
1. (略) (略) 级遴选确定的机构名单之内;
2.区级分支机构需配备充足的农业保险专岗服务人员以及服务车辆,能够满足农业保险基层推广、承保理赔服务的基本要求;
3.?区级分支机构仅可参与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遴选,不得跨地域参与遴选;
4.接受农业保险工作相关单位的监督指导以及规定的其他条件。
近三年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保险机构不得参加遴选:以销售网点、“三农”保险服 (略) 区级分支机构申请的;在参选地区含有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存在重大审计、监管问题受到处罚且尚在处罚期的;因综合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按照规定取消遴选资格的。
五、遴选程序
1.资料提报。递交遴选文件的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9时30分(以文件收到时间为准)。遴选文件递交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时需提交纸质盖章版(一式7份),同时提交电子版存储介质(U盘1份)。报送至方大国际 (略) ( (略) 道里区群力大道3517号星光耀广场二期办公楼A座903室开标大厅),到期未全部提交的视为放弃。
2.资料审核。大同区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对报送材料的密封性进行审核。
3.资料评审。由第三方机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专家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专家进行评审,确定遴选通过机构名单。评审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9时30分开始。
4.评审标准。评审按百分制计分。总得分为综合服务能力、风险管控能力、合规经营能力以及响应文件制作等一级指标的综合得分(详见附表)。
5.评审方法。承保机构遴选评审方法原则上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2024预算规模确定的承保机构数量,以得分顺序确定中选承保机构。若承保机构综合评分分数相同,按其2021年至2023年承保 (略) 级给予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排序。
6.确定名单。遴选人在大同区官方网站公布遴选中选机构名单。
六、遴选文件材料清单
遴选材料按照《 (略) 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评审表》评审指标顺序组织佐证材料并装订。
七、遴选公告期限
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0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海军
地址:大同区同城路北侧区政府大楼财政局236室
联系电话:0459-*
电子邮箱:*@*63.com
根据《 (略) 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工作方案》(黑财金〔2024〕1号) (略) 财政局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 (略) 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工作方案》(庆财金〔2024〕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大同区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工作会议有关纪要,对大同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做如下更正:
一、公开遴选内容
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择符合相关要求、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保险机构在全区范围内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根据我区2024年预算上报承保面积(头数),本次遴选确定承保机构4家。服务期限为3年(2024-2026年度)。
二、保险标的
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为财政部门提供保费补贴的保险品种,具体包括:各级政府提供保费补贴的种植、养殖、森林、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等, (略) 级财政补贴险种,不包括承保机构自主开展的各类涉农商业性保险品种。
三、遴选组织
此次遴选工作委 (略) 财政厅备案登记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大同区农业保险工作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监督委员会,包括大同区财政局、大同区农业农村局(经管站、畜牧局)、大同区林业和草原局,对遴选进行全过程监督。
四、遴选人资格要求
参与本次公开遴选的承保机构须满足下列条件:
1. (略) (略) 级遴选确定的机构名单之内;
2.区级分支机构需配备充足的农业保险专岗服务人员以及服务车辆,能够满足农业保险基层推广、承保理赔服务的基本要求;
3.?区级分支机构仅可参与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遴选,不得跨地域参与遴选;
4.接受农业保险工作相关单位的监督指导以及规定的其他条件。
近三年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保险机构不得参加遴选:以销售网点、“三农”保险服 (略) 区级分支机构申请的;在参选地区含有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存在重大审计、监管问题受到处罚且尚在处罚期的;因综合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按照规定取消遴选资格的。
五、遴选程序
1.资料提报。递交遴选文件的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9时30分(以文件收到时间为准)。遴选文件递交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时需提交纸质盖章版(一式7份),同时提交电子版存储介质(U盘1份)。报送至方大国际 (略) ( (略) 道里区群力大道3517号星光耀广场二期办公楼A座903室开标大厅),到期未全部提交的视为放弃。
2.资料审核。大同区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对报送材料的密封性进行审核。
3.资料评审。由第三方机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专家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专家进行评审,确定遴选通过机构名单。评审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9时30分开始。
4.评审标准。评审按百分制计分。总得分为综合服务能力、风险管控能力、合规经营能力以及响应文件制作等一级指标的综合得分(详见附表)。
5.评审方法。承保机构遴选评审方法原则上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2024预算规模确定的承保机构数量,以得分顺序确定中选承保机构。若承保机构综合评分分数相同,按其2021年至2023年承保 (略) 级给予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排序。
6.确定名单。遴选人在大同区官方网站公布遴选中选机构名单。
六、遴选文件材料清单
遴选材料按照《 (略) 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评审表》评审指标顺序组织佐证材料并装订。
七、遴选公告期限
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0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海军
地址:大同区同城路北侧区政府大楼财政局236室
联系电话:0459-*
电子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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