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溪江引水工程灌区衢州片“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V标变更公告
乌溪江引水工程灌区衢州片“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V标变更公告
SourceURL:file:///data/2024/政务公开/5标变更公告(4).doc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乌溪江引水工程灌区(衢州片)“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V标。
项目法人: (略) 乌溪江引水工程管理中心
设计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 (略)
施工单位:浙江 (略)
监理单位:浙江天水 (略)
合同造价:1469.2603万元
建设内容:实施内容为改造干渠1条,1.91km,为东线东干渠衢江段(柴公岗段~灰山村);配套改造机耕桥/人行桥3座,同时对渠道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并配套相应的管理设施。西线改造支渠1条,6.668km,为西线中干渠,改造人行桥15座,新建排涵12处。
二、变更原因及内容
(一)、西线中干渠变更
1、桩号0+215.7~0+867.8段渠道,原设计方案为左侧拆除重建C25W4F50砼面板、C25W4F50砼底板,因现状渠墙紧挨农户围墙无法拆除砼面板,同时对渠底进行清理过程中发现右侧渠墙有渗水问题。
桩号0+215.7~0+867.8段渠道原设计方案为左侧拆除重建C25W4F50砼面板,变更为左侧面板清理凿毛,采用1:2水泥砂浆抹面厚3cm,右侧采用C25W4F50砼挡墙,挡墙高1.2~1.1m,顶宽30cm,迎水面垂直,背水面坡比1:0.2,底板按原设计方案施工。
2、桩号1+483.7~1+558.2段渠道,原设计方案为右侧单侧砼挡墙的以塘代渠形式,因池塘淤积废弃,为保证水流畅通,调整右侧挡墙断面,增加左侧砼挡墙和底板,基础部分采用抛石挤淤。
桩号1+483.7~1+558.2段渠道,将原设计方案中左岸单侧砼挡墙衬砌及砼基础浇筑变更为两侧采用C25W4F50砼挡墙,挡墙高1.2m,顶宽30cm,迎水面垂直,背水面坡比1:0.2,渠底采用15cm厚C25W4F50砼底板,渠底采用抛石挤淤,抛石方量以实际结算。
3、桩号2+144~2+374.8段渠道,设计拆除重建两侧C25W4F50砼挡墙、C25W4F50砼底板,因渠道两侧现状为墓地,原渠道无法拆除。
桩号2+144~2+374.8段渠道,原设计拆除重建两侧C25W4F50砼挡墙、砼底板,变更为两侧面板清理凿毛,采用1:2水泥砂浆抹面厚3cm,底板按原设计方案施工。
4、桩号2+420.4~2+462.8段渠道,因该段渠道现状较好,保持该段渠道不变。
5、桩号2+519.5~2+970段渠道,因场地限制、政策处理等综合因素,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
桩号2+519.5~2+970段渠道,因场地限制、政策处理等综合因素,在确保渠道过流能力的前提下,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其中桩号2+519.5~2+527段左侧采用C25W4F50砼面板,右侧采用C25W4F50砼挡墙;桩号2+527~2+574段左右两侧对现状渠道进行拆除重建;桩号2+574~2+970段渠道内空调整为2.1~2.2m。
6、桩号3+100~3+469.2段、3+625.2~3+810段、3+980~4+261.8段渠道,因该段渠道现状挡墙及底板破损严重。
桩号3+100~3+469.2段、3+625.2~3+810段、3+980~4+261.8段渠道,将原设计方案变更为渠道两侧采用C25W4F50砼重力式挡墙,挡墙高1.1~1.3m,顶宽30cm,迎水面垂直,背水面坡比1:0.2,渠底采用15cm厚C25W4F50砼底板,下铺10cm厚砂砾料垫层;局部位置清理挡墙面层并采用1:2水泥砂浆抹面厚3cm。
7、桩号4+636.8~5+741.9段渠道,因场地限制、政策处理等综合因素,在确保渠道过流能力的前提下,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
8、西线中干渠桩号5+744.9~5+812.9段、5+922.1~5+957.9段渠道,因该段渠道下部为国防军用光缆且原渠道挡墙较好。
将原设计方案变更为清理现状挡墙面层并采用1:2水泥砂浆抹面厚3cm。
9、因现状1号、5号、6号、7号、8号农桥均位于农户家门口无法施工故取消上述农桥改造;因现状3号农桥旁为墓地无法开挖施工故取消上述农桥改造;现状4号、9号农桥因其他项目实施后交通道路改变原因,农桥改造内容已无法实施,故取消上述农桥改造;西线中干渠农桥桩号4+803处原为通行盖板,宽度4m,该处原设计方案为宽度2.5m农桥,根据实际通行需求,现调整为宽度4m农桥;根据实际通行需求,在桩号3+980、4+250、5+741处各新增农桥1座。
(二)、衢江段东干渠变更
1、东干渠桩号24+650处暗涵,原暗涵因年久失修,已无法向下游农田供水,决定新建暗涵并在进水口处增加启闭设施。
2、东干渠桩号24+560段方全线至东干渠段道路,因该段混凝土路面破损严重,无法满足巡查需求,将其拆除后重建。
3、平土机耕桥两侧路面,因平土机耕桥施工完成后,桥面高程与左右岸路面高差较大,现将原沥青路面及砼路面拆除重建,浇筑采用厚20cm的C25砼路面。路旁破损挡墙、围墙根据重建后的路面进行拆除重建。
4、东干渠桩号24+150~24+180段右岸渠顶,该段山体发生塌方,决定将坍塌土方清理后对山体坡面进行回填平整,山脚处增加混凝土挡土墙。
处理方法:按变更后方案施工
估算金额:上述变更估算金额63.35万元
(略) 乌溪江引水工程管理中心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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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乌溪江引水工程灌区(衢州片)“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V标。
项目法人: (略) 乌溪江引水工程管理中心
设计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 (略)
施工单位:浙江 (略)
监理单位:浙江天水 (略)
合同造价:1469.2603万元
建设内容:实施内容为改造干渠1条,1.91km,为东线东干渠衢江段(柴公岗段~灰山村);配套改造机耕桥/人行桥3座,同时对渠道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并配套相应的管理设施。西线改造支渠1条,6.668km,为西线中干渠,改造人行桥15座,新建排涵12处。
二、变更原因及内容
(一)、西线中干渠变更
1、桩号0+215.7~0+867.8段渠道,原设计方案为左侧拆除重建C25W4F50砼面板、C25W4F50砼底板,因现状渠墙紧挨农户围墙无法拆除砼面板,同时对渠底进行清理过程中发现右侧渠墙有渗水问题。
桩号0+215.7~0+867.8段渠道原设计方案为左侧拆除重建C25W4F50砼面板,变更为左侧面板清理凿毛,采用1:2水泥砂浆抹面厚3cm,右侧采用C25W4F50砼挡墙,挡墙高1.2~1.1m,顶宽30cm,迎水面垂直,背水面坡比1:0.2,底板按原设计方案施工。
2、桩号1+483.7~1+558.2段渠道,原设计方案为右侧单侧砼挡墙的以塘代渠形式,因池塘淤积废弃,为保证水流畅通,调整右侧挡墙断面,增加左侧砼挡墙和底板,基础部分采用抛石挤淤。
桩号1+483.7~1+558.2段渠道,将原设计方案中左岸单侧砼挡墙衬砌及砼基础浇筑变更为两侧采用C25W4F50砼挡墙,挡墙高1.2m,顶宽30cm,迎水面垂直,背水面坡比1:0.2,渠底采用15cm厚C25W4F50砼底板,渠底采用抛石挤淤,抛石方量以实际结算。
3、桩号2+144~2+374.8段渠道,设计拆除重建两侧C25W4F50砼挡墙、C25W4F50砼底板,因渠道两侧现状为墓地,原渠道无法拆除。
桩号2+144~2+374.8段渠道,原设计拆除重建两侧C25W4F50砼挡墙、砼底板,变更为两侧面板清理凿毛,采用1:2水泥砂浆抹面厚3cm,底板按原设计方案施工。
4、桩号2+420.4~2+462.8段渠道,因该段渠道现状较好,保持该段渠道不变。
5、桩号2+519.5~2+970段渠道,因场地限制、政策处理等综合因素,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
桩号2+519.5~2+970段渠道,因场地限制、政策处理等综合因素,在确保渠道过流能力的前提下,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其中桩号2+519.5~2+527段左侧采用C25W4F50砼面板,右侧采用C25W4F50砼挡墙;桩号2+527~2+574段左右两侧对现状渠道进行拆除重建;桩号2+574~2+970段渠道内空调整为2.1~2.2m。
6、桩号3+100~3+469.2段、3+625.2~3+810段、3+980~4+261.8段渠道,因该段渠道现状挡墙及底板破损严重。
桩号3+100~3+469.2段、3+625.2~3+810段、3+980~4+261.8段渠道,将原设计方案变更为渠道两侧采用C25W4F50砼重力式挡墙,挡墙高1.1~1.3m,顶宽30cm,迎水面垂直,背水面坡比1:0.2,渠底采用15cm厚C25W4F50砼底板,下铺10cm厚砂砾料垫层;局部位置清理挡墙面层并采用1:2水泥砂浆抹面厚3cm。
7、桩号4+636.8~5+741.9段渠道,因场地限制、政策处理等综合因素,在确保渠道过流能力的前提下,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
8、西线中干渠桩号5+744.9~5+812.9段、5+922.1~5+957.9段渠道,因该段渠道下部为国防军用光缆且原渠道挡墙较好。
将原设计方案变更为清理现状挡墙面层并采用1:2水泥砂浆抹面厚3cm。
9、因现状1号、5号、6号、7号、8号农桥均位于农户家门口无法施工故取消上述农桥改造;因现状3号农桥旁为墓地无法开挖施工故取消上述农桥改造;现状4号、9号农桥因其他项目实施后交通道路改变原因,农桥改造内容已无法实施,故取消上述农桥改造;西线中干渠农桥桩号4+803处原为通行盖板,宽度4m,该处原设计方案为宽度2.5m农桥,根据实际通行需求,现调整为宽度4m农桥;根据实际通行需求,在桩号3+980、4+250、5+741处各新增农桥1座。
(二)、衢江段东干渠变更
1、东干渠桩号24+650处暗涵,原暗涵因年久失修,已无法向下游农田供水,决定新建暗涵并在进水口处增加启闭设施。
2、东干渠桩号24+560段方全线至东干渠段道路,因该段混凝土路面破损严重,无法满足巡查需求,将其拆除后重建。
3、平土机耕桥两侧路面,因平土机耕桥施工完成后,桥面高程与左右岸路面高差较大,现将原沥青路面及砼路面拆除重建,浇筑采用厚20cm的C25砼路面。路旁破损挡墙、围墙根据重建后的路面进行拆除重建。
4、东干渠桩号24+150~24+180段右岸渠顶,该段山体发生塌方,决定将坍塌土方清理后对山体坡面进行回填平整,山脚处增加混凝土挡土墙。
处理方法:按变更后方案施工
估算金额:上述变更估算金额63.35万元
(略) 乌溪江引水工程管理中心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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