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长征医院移动执法系统服务项目项目更正公告
江西省安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长征医院移动执法系统服务项目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移动执法系统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2月07日 15:5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2月02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2月07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严思斯、刘智远、马亚静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1-*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新建区长堎街道兴国路15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安标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西湖区抚生南路1618号朝阳时代广场2栋1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严思斯、刘智远、马亚静/079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A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安标 (略) (略) (略) 移动执法系统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XAB*)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2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一、项目基本情况”的“1.6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略) (略) 移动执法系统服务项目 | 3 | 年 | ¥*.00元 | 详见公告 附件 |
现修改为:
1.6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单价 | 合计金额(元)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移动执法系统服务 | 295 | 套 | 8860 | * | 详见公告 附件 |
2 | 管控平台运维及即时通讯服务 | 295 | 套 | 2160 | * | |
3 | 移动执法主机 | 1 | 台 | * | * | |
合计 | * |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二、商务条款”
1.服务期限、地点和条件
1.1 服务期限:服务期为3年。
1.2 服务地点和条件:采购人指定地点。
2.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所有设备安装测试成功,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与合同金额等额的正规发票给采购人。
现修改为:
1.服务期限、地点和条件
1.1 服务期限:服务期为3年。
1.2 服务地点和条件:采购人指定地点。
1.3设备交付时间:30个工作日
2.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所有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支付合同款的60%;第一年合同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20%;第二年合同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20%。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
9. 违约赔偿
9.1除合同第10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买方可从合同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延迟一周,按合同总价的%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供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现修改为:
9. 违约赔偿
9.1除合同第10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买方可从合同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具体如下:
9.1.1.如果供方未按在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供方应以如下方式向买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每逾期一天,供方应支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对应的服务费用的1‰的违约金;不满一天按一天计算。
(2)上述逾期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供方服务义务的继续履行;
(3)逾期天数超过90天的,或者逾期违约金达到合同总价的5%的,买方有权立即单方面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9.1.2.如果买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足额向供方支付合同款项的,买方应以如下方式向供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每逾期一天,买方应向供方支付欠付服务费的1‰的违约金;不满一天按一天计算。
(2)上述逾期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买方义务的继续履行;
(3)逾期天数超过90天的,或者逾期违约金达到合同总价的5%的,供方有权立即单方面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9.1.3.其他条款
(1)逾期没有完成服务内容或拒绝服务的,违约金每天按合同金额的0.5%计收,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方有权解除合同。未按合同质量要求提供服务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方按合同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
(2)供方有义务承担保密责任,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本合同洽谈和履行过程中了解和掌握买方的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客户信息和*方要求保密的信息和资料。涉密人员范围包括供方参与配合本合同履行的全体人员。保密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买方书面声明供方可以不履行保密义务之日止。供方泄露秘密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不利影响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2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新建区长堎街道兴国路150号
联系方式:07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安标 (略)
地 址: (略) 西湖区抚生南路1618号朝阳时代广场2栋16楼
联系方式:严思斯、刘智远、马亚静/07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思斯、刘智远、马亚静
电 话: 079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移动执法系统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2月07日 15:5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2月02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2月07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严思斯、刘智远、马亚静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1-*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新建区长堎街道兴国路15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安标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西湖区抚生南路1618号朝阳时代广场2栋1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严思斯、刘智远、马亚静/079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A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安标 (略) (略) (略) 移动执法系统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XAB*)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2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一、项目基本情况”的“1.6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略) (略) 移动执法系统服务项目 | 3 | 年 | ¥*.00元 | 详见公告 附件 |
现修改为:
1.6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单价 | 合计金额(元)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移动执法系统服务 | 295 | 套 | 8860 | * | 详见公告 附件 |
2 | 管控平台运维及即时通讯服务 | 295 | 套 | 2160 | * | |
3 | 移动执法主机 | 1 | 台 | * | * | |
合计 | * |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二、商务条款”
1.服务期限、地点和条件
1.1 服务期限:服务期为3年。
1.2 服务地点和条件:采购人指定地点。
2.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所有设备安装测试成功,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与合同金额等额的正规发票给采购人。
现修改为:
1.服务期限、地点和条件
1.1 服务期限:服务期为3年。
1.2 服务地点和条件:采购人指定地点。
1.3设备交付时间:30个工作日
2.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所有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支付合同款的60%;第一年合同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20%;第二年合同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20%。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
9. 违约赔偿
9.1除合同第10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买方可从合同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延迟一周,按合同总价的%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供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现修改为:
9. 违约赔偿
9.1除合同第10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买方可从合同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具体如下:
9.1.1.如果供方未按在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供方应以如下方式向买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每逾期一天,供方应支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对应的服务费用的1‰的违约金;不满一天按一天计算。
(2)上述逾期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供方服务义务的继续履行;
(3)逾期天数超过90天的,或者逾期违约金达到合同总价的5%的,买方有权立即单方面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9.1.2.如果买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足额向供方支付合同款项的,买方应以如下方式向供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每逾期一天,买方应向供方支付欠付服务费的1‰的违约金;不满一天按一天计算。
(2)上述逾期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买方义务的继续履行;
(3)逾期天数超过90天的,或者逾期违约金达到合同总价的5%的,供方有权立即单方面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9.1.3.其他条款
(1)逾期没有完成服务内容或拒绝服务的,违约金每天按合同金额的0.5%计收,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方有权解除合同。未按合同质量要求提供服务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方按合同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
(2)供方有义务承担保密责任,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本合同洽谈和履行过程中了解和掌握买方的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客户信息和*方要求保密的信息和资料。涉密人员范围包括供方参与配合本合同履行的全体人员。保密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买方书面声明供方可以不履行保密义务之日止。供方泄露秘密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不利影响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2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新建区长堎街道兴国路150号
联系方式:07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安标 (略)
地 址: (略) 西湖区抚生南路1618号朝阳时代广场2栋16楼
联系方式:严思斯、刘智远、马亚静/07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思斯、刘智远、马亚静
电 话: 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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