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略) 坦洲镇水务事务中心就潜在投标人对东灌河永二片区排涝整治工程(招标申请号:*)提出的问题作如下答复:
1、请问招标文件的预算金额*.93元是否由“东灌河永二片区排涝整治工程——10KV外接电源工程(*.92元)”和“东灌河永二片区排涝整治工程(*.01元)”组成?请明示。
答复:东灌河永二片区排涝整治工程的预算金额*.93元包含了该工程的“10KV外接电源工程”的预算,由于专业不同,10KV外接电源工程和本项目其他部分的图纸和中介预算分别编制和审核,但最终合并为“东灌河永二片区排涝整治工程”的YDZB格式,投标人须按招标人提供的“东灌河永二片区排涝整治工程.YDZB”报价。
2、招标文件10.3.1中,“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下浮率最小值一览表”是否仅作为判断本项目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使用-即中介预算下浮率5%为投标报价上限?无需投标时每项工程类别按此表格中的“下浮率最小值”调整?请明示。
答复:本项目投标控制价上限值为*.53元(按中介预算下浮率5%),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控制价上限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投标时无需对每项工程类别按5%调整。
3、请明示,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经济标中“(2)本工程“投标总价”由 项分项工程投标价组成”的具体分项工程名称。
答复:请按以下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2)本工程“投标总价”由 5 项分项工程投标价组成,分别如下:
序号 | 分项工程名称 | 投标价(元) |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 1 | 建筑工程费 | | | 2 |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 | | | 3 | 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费 | | | 4 | 施工临时工程费 | | | 5 | 东灌河永二片区排涝整治工--10KV外接电源工程 | | | 合计(即“投标总价” ) | | |
4、经济标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中介预算PDF版本提供,所导出表格与中介预算PDF版本一致?请明示。
答复:投标人投标时按招标人提供的“东灌河永二片区排涝整治工程.YDZB”编制投标报价文件,“东灌河永二片区排涝整治工程.YDZB”是“东灌河永二片区排涝整治工程——10KV外接电源工程”与“东灌河永二片区排涝整治工程”的预算合并后的预算文件;
本项目预算金额*.93元分别由“东灌河永二片区排涝整治工程——10KV外接电源工程”(预算价*.92元)和“东灌河永二片区排涝整治工程”(预算价*.01元)组成。其中“10kV外接电源工程中介预算审核报告书.PDF”与“东灌河永二片区排涝整治工——10KV外接电源工程9.5.YGMX”一致,“预算主体工程调整稿.PDF”与“预算主体工程调整稿(复核2023年8月份信息价).YGC”一致。
5、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0.9.2“投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的“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时,需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的“工期、质量标准填报”、“项目管理机构”模块同步完善录入信息,填空的内容应与投标文件的内容相一致。”请问,对应的“工期、质量标准填报”录入完成后,是否还需要加盖电子签章?请明示。
答复:投标人投标时需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的“工期、质量标准填报”、“项目管理机构”模块同步完善录入信息,填空的内容应与投标文件的内容相一致,录入完成后,可不加盖电子签章。
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之处,仍以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为准,特此说明。
招标人: (略) 坦洲镇水务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 (略) (略)
2024年02月07日
日程安排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4-01-31 17:30 | 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1-31 17:30 | 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结束时间 | 2024-02-05 17:30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24-02-06 12:0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24-02-07 17:30 | 保证金(承诺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2024-02-18 17: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2-23 09:00 | 企业签到开始时间 | | 开标时间 | 2024-02-23 09: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