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8日商丘市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交易公告----变更
2024年2月8日商丘市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交易公告----变更
(略) (略) 委托, (略) 粮 (略) 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略) 场”)将于2024年2月8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销售、采购交易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双向竞价交易内容及方法
本次交易会采用购销双向竞价交易模式,委托方与竞价方通过同步交易实现同等数量粮食的销售、采购,销售成交的买方即为采购的卖方。
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物底价进行竞价,销售成交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
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委托方提供的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
参与双向竞价销售交易会成交的会员,在线签订销售合同后,在网上 (略) 场审核后参与双向竞价采购交易会。
参与竞价交易的会员应认真阅读《2024年2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4年2月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4年2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销售)交易清单》《2024年2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采购)交易清单》《2024年2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销售)交易合同》《2024年2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采购)交易合同》,交易会员报名参与双向竞价销售、采购交易会的,即视为全面认可并遵守上述交易相关内容的规定。
参与竞价销售、采购交易的会员应认真阅读上述内容, (略) 场和政策风险、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自主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并自行承担参与竞价后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本次双向竞价销售、采购交易会完成后,委托方与竞得方需签订同等数量粮油的采购、销售合同各一份,未按照以上规定进行交易或成交后拒签合同的,将视同违约,对带来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
拟参与竞价销售、采购交易的会员,如对本次双向竞价交易会有疑问, (略) 场工作人员咨询详情。
二、交易时间
1、双向竞价销售交易会:参与交易的会员需网上报名, (略) 场提交书面加盖单位公章的专场报名表, (略) 场审核后方可参与交易,逾期不受理。若报名单位少于三家则取消交易。(报名表可通过附件下载)
报名时间:2024年2月7日 17:00前
交易时间:2024年2月8日 上午 10:30
2、双向竞价采购交易会:要求参与销售交易会成交的会员网上报名, (略) 场审核后方可参与交易。
报名时间:2024年2月8日 上午10:50前
交易时间:2024年2月8日 上午11:00
报名方式:会员通过(http://**.cn)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交易报名→选择本次双向竞价销售或采购交易会进行报名。
三、 品种、数量、质量
1、双向竞价销售标的物:
2020 年产小麦6000吨,具体品种和数量以发布的《2024年2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销售)交易清单》为准。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应提前实地查看粮食实物质量和路况、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 (略) 场风险。卖方承储库点应如实告知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实际承储库点周边的道路状况及车辆载重要求等情况。成交粮食出库过程中产生的质量纠纷,可线 (略) 场协调处理,必要时可委托有资质的粮油质检机构,按照国家标准或相关规定做好纠纷粮食的质量检验工作。粮食数量以合同为依据,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承储库计量衡器必须经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且在检定有效期内。承储库应当允许买方对计量衡器的准确性进行确认。实际承储库应按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制订的《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等相关法规提供质检报告,根据《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 号),对销售出库粮食进行水分、杂质等增扣量。
竞得方不得将所竞得标的物作为政策性粮油重新销售给收粮单位,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竞得方承担。
2、双向竞价采购标的物:
2024年产小麦,数量6000吨,严禁掺混陈粮,小麦粮食质量需符合GB1351-2023国标二等以上(含二等),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具体为:容重≥770g/l,水分≤12.5%(超13.0%拒收),杂质≤1.0%,不完善粒≤6.0%,色泽气味正常,增扣量标准按《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入库小麦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具体品种和数量以发布的《2024年2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采购)交易清单》为准。
入库质量检验由承储库负责,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承储库可以拒收,粮食质量以公示的质量指标为依据,具体以实际入库检验结果为准。粮食数量以合同为依据,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承储库计量衡器必须经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且在检定有效期内。承储库应当允许卖方对计量衡器的准确性进行确认。
卖方不得将陈粮和新陈互混的粮食销售给买方入库,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卖方承担。
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由采购方进行质量检测,检测合格后称重入库,检测不合格退回。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送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以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为依据,相关检测费用由过错方负担。
四、资格条件
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可报名参加竞价。委托方及实际承储库点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参与竞价交易,也不得安排其关联企业参与。企业应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粮食统计台账,履行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报表义务。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已年审会员经 (略) 场核实并在交纳保证金后,方可按照规定程序参与交易。
五、交易方式,保证金、手续费
1、双向竞价销售交易:采用现场与远程相结合的电子竞价交易方式,每笔交易从标的起点价位开始报价,按每吨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递升报价,买方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在起报价价位上无人应价时,即撤销该笔交易。
符合以上交易资格的买方企业和卖方须在2024年2月7日16:3 (略) 场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按110元/吨收取(其中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交易手续费按成交总金额的1.6‰向买方收取。
请会员通过登录(http://**.cn)“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交易→ (略) 场→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销售)交易会”参与交易。
2、双向竞价采购交易:采购交易采用现场与远程相结合的电子竞价交易方式,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委托方提供的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
符合规定的卖方企业和买方须在2024年2月7日16:3 (略) 场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按110元/吨收取(其中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交易手续费按成交总金额的1.6‰向卖方收取。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销售交易合同生效后,竞得方可通过登录(http://**.cn)“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交易→ (略) 场→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采购)交易会”参与交易。
六、 (略) 场账户为:
账 户: (略) 粮 (略) 场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郑州新区支行
账 号:2034 1999 9001 0000 0619 761
七、价格
1、双向竞价销售成交价格:
竞价交易成交价格为实际承储库内散粮汽车板价,不再另行收取出库费用,卖方只提供散粮履约。
2、双向竞价采购成交价格:
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委托方提供的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为卖方送到买 (略) 内散粮汽车板价,买方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八、交割及结算
1、双向竞价销售交易合同:
买方必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45日(日历天)内将全额货款一次或分 (略) 场指定的农发行银行账户并开具出库单,履约时间为成交之日起75日(日历天)内完成出库。
(略) 场确认货款到账后,根据买方提出的交割申请,在1个工作日内,开具《出库通知单》。合同履约完毕后, (略) 场凭买卖双方签订的《验收确认单》,按照《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销售)交易细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货款结算业务。
2、双向竞价采购交易合同:
买方必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自2024年7月10日前将全额货款一次或分 (略) 场指定的农发行银行账户并开具入库单,履约时间为自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7月18日内完成入库。
买卖双方按照公告要求及时签订成交合同,合同执行实行“先款后货”原则,买方在粮食成交后,根据实际履约交货安排,需将全额货款分批或一次 (略) 场指定账户, (略) 场确认货款到账后,根据买方提出的交割申请,在1个工作日内,开具《入库通知单》。合同履约完毕后, (略) 场凭买卖双方签订的《验收确认单》,按照《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采购)交易细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货款结算业务。
九、违约责任
竞得方在交易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均视为违约:
(一)销售合同成交生效后,未按规定与委托方签订采购合同的。合同一旦成交后,须按期交款出、入库,违者将扣除相应保证金。
(二)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交易会相关《公告》《细则》《合同》等相关文件约定的权利及义务的。
十、提示:
本场次交易会相关标的如果出现流标,将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择机组织再次交易,具体交易时间将另行发布补充公告,请有意向的单位随时关注补充公告相关信息和交易清单。
十一、其它
《2024年2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4年2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采购)交易细则》 《2024年2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销售)交易清单》《2024年2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采购)交易清单》《2024年2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销售)交易合同》《2024年2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采购)交易合同》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交易会员在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认可并须切实履行。
十二、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交易:(0371)* 交割:(0371)*
结算:(0371)* 商务处理:(0371)*传真:(0371)*
2、《交易授权书》等资料可以在豫粮网网站 (http://**)下载,或 (略) 场索取。
河南粮 (略) 场有限公司
2024年2月6日
(略) (略) 委托, (略) 粮 (略) 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略) 场”)将于2024年2月8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销售、采购交易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双向竞价交易内容及方法
本次交易会采用购销双向竞价交易模式,委托方与竞价方通过同步交易实现同等数量粮食的销售、采购,销售成交的买方即为采购的卖方。
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物底价进行竞价,销售成交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
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委托方提供的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
参与双向竞价销售交易会成交的会员,在线签订销售合同后,在网上 (略) 场审核后参与双向竞价采购交易会。
参与竞价交易的会员应认真阅读《2024年2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4年2月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4年2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销售)交易清单》《2024年2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采购)交易清单》《2024年2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销售)交易合同》《2024年2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采购)交易合同》,交易会员报名参与双向竞价销售、采购交易会的,即视为全面认可并遵守上述交易相关内容的规定。
参与竞价销售、采购交易的会员应认真阅读上述内容, (略) 场和政策风险、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自主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并自行承担参与竞价后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本次双向竞价销售、采购交易会完成后,委托方与竞得方需签订同等数量粮油的采购、销售合同各一份,未按照以上规定进行交易或成交后拒签合同的,将视同违约,对带来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
拟参与竞价销售、采购交易的会员,如对本次双向竞价交易会有疑问, (略) 场工作人员咨询详情。
二、交易时间
1、双向竞价销售交易会:参与交易的会员需网上报名, (略) 场提交书面加盖单位公章的专场报名表, (略) 场审核后方可参与交易,逾期不受理。若报名单位少于三家则取消交易。(报名表可通过附件下载)
报名时间:2024年2月7日 17:00前
交易时间:2024年2月8日 上午 10:30
2、双向竞价采购交易会:要求参与销售交易会成交的会员网上报名, (略) 场审核后方可参与交易。
报名时间:2024年2月8日 上午10:50前
交易时间:2024年2月8日 上午11:00
报名方式:会员通过(http://**.cn)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交易报名→选择本次双向竞价销售或采购交易会进行报名。
三、 品种、数量、质量
1、双向竞价销售标的物:
2020 年产小麦6000吨,具体品种和数量以发布的《2024年2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销售)交易清单》为准。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应提前实地查看粮食实物质量和路况、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 (略) 场风险。卖方承储库点应如实告知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实际承储库点周边的道路状况及车辆载重要求等情况。成交粮食出库过程中产生的质量纠纷,可线 (略) 场协调处理,必要时可委托有资质的粮油质检机构,按照国家标准或相关规定做好纠纷粮食的质量检验工作。粮食数量以合同为依据,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承储库计量衡器必须经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且在检定有效期内。承储库应当允许买方对计量衡器的准确性进行确认。实际承储库应按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制订的《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等相关法规提供质检报告,根据《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 号),对销售出库粮食进行水分、杂质等增扣量。
竞得方不得将所竞得标的物作为政策性粮油重新销售给收粮单位,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竞得方承担。
2、双向竞价采购标的物:
2024年产小麦,数量6000吨,严禁掺混陈粮,小麦粮食质量需符合GB1351-2023国标二等以上(含二等),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具体为:容重≥770g/l,水分≤12.5%(超13.0%拒收),杂质≤1.0%,不完善粒≤6.0%,色泽气味正常,增扣量标准按《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入库小麦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具体品种和数量以发布的《2024年2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采购)交易清单》为准。
入库质量检验由承储库负责,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承储库可以拒收,粮食质量以公示的质量指标为依据,具体以实际入库检验结果为准。粮食数量以合同为依据,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承储库计量衡器必须经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且在检定有效期内。承储库应当允许卖方对计量衡器的准确性进行确认。
卖方不得将陈粮和新陈互混的粮食销售给买方入库,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卖方承担。
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由采购方进行质量检测,检测合格后称重入库,检测不合格退回。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送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以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为依据,相关检测费用由过错方负担。
四、资格条件
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可报名参加竞价。委托方及实际承储库点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参与竞价交易,也不得安排其关联企业参与。企业应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粮食统计台账,履行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报表义务。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已年审会员经 (略) 场核实并在交纳保证金后,方可按照规定程序参与交易。
五、交易方式,保证金、手续费
1、双向竞价销售交易:采用现场与远程相结合的电子竞价交易方式,每笔交易从标的起点价位开始报价,按每吨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递升报价,买方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在起报价价位上无人应价时,即撤销该笔交易。
符合以上交易资格的买方企业和卖方须在2024年2月7日16:3 (略) 场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按110元/吨收取(其中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交易手续费按成交总金额的1.6‰向买方收取。
请会员通过登录(http://**.cn)“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交易→ (略) 场→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销售)交易会”参与交易。
2、双向竞价采购交易:采购交易采用现场与远程相结合的电子竞价交易方式,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委托方提供的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
符合规定的卖方企业和买方须在2024年2月7日16:3 (略) 场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按110元/吨收取(其中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交易手续费按成交总金额的1.6‰向卖方收取。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销售交易合同生效后,竞得方可通过登录(http://**.cn)“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交易→ (略) 场→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采购)交易会”参与交易。
六、 (略) 场账户为:
账 户: (略) 粮 (略) 场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郑州新区支行
账 号:2034 1999 9001 0000 0619 761
七、价格
1、双向竞价销售成交价格:
竞价交易成交价格为实际承储库内散粮汽车板价,不再另行收取出库费用,卖方只提供散粮履约。
2、双向竞价采购成交价格:
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委托方提供的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为卖方送到买 (略) 内散粮汽车板价,买方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八、交割及结算
1、双向竞价销售交易合同:
买方必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45日(日历天)内将全额货款一次或分 (略) 场指定的农发行银行账户并开具出库单,履约时间为成交之日起75日(日历天)内完成出库。
(略) 场确认货款到账后,根据买方提出的交割申请,在1个工作日内,开具《出库通知单》。合同履约完毕后, (略) 场凭买卖双方签订的《验收确认单》,按照《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销售)交易细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货款结算业务。
2、双向竞价采购交易合同:
买方必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自2024年7月10日前将全额货款一次或分 (略) 场指定的农发行银行账户并开具入库单,履约时间为自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7月18日内完成入库。
买卖双方按照公告要求及时签订成交合同,合同执行实行“先款后货”原则,买方在粮食成交后,根据实际履约交货安排,需将全额货款分批或一次 (略) 场指定账户, (略) 场确认货款到账后,根据买方提出的交割申请,在1个工作日内,开具《入库通知单》。合同履约完毕后, (略) 场凭买卖双方签订的《验收确认单》,按照《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采购)交易细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货款结算业务。
九、违约责任
竞得方在交易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均视为违约:
(一)销售合同成交生效后,未按规定与委托方签订采购合同的。合同一旦成交后,须按期交款出、入库,违者将扣除相应保证金。
(二)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交易会相关《公告》《细则》《合同》等相关文件约定的权利及义务的。
十、提示:
本场次交易会相关标的如果出现流标,将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择机组织再次交易,具体交易时间将另行发布补充公告,请有意向的单位随时关注补充公告相关信息和交易清单。
十一、其它
《2024年2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4年2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采购)交易细则》 《2024年2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销售)交易清单》《2024年2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采购)交易清单》《2024年2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销售)交易合同》《2024年2 (略) 梁园区区级储备粮双向竞价(采购)交易合同》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交易会员在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认可并须切实履行。
十二、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交易:(0371)* 交割:(0371)*
结算:(0371)* 商务处理:(0371)*传真:(0371)*
2、《交易授权书》等资料可以在豫粮网网站 (http://**)下载,或 (略) 场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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