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横一路-横五路段-110kV熙都联甲线益丰支线工程答疑澄清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横一路-横五路段-110kV熙都联甲线益丰支线工程答疑澄清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横一路-横五路段)-110kV熙都联*线益丰支线工程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 GC2024(SD)XZ0015 |
项目名称: | 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横一路-横五路段)-110kV熙都联*线益丰支线工程 |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 2024年02月 08 日 |
原定开标时间: | 2024年02月26日 |
一、答疑内容
1、问:招标控制价及招标清单未见迁改前、迁改后及资产移交运行单位的资产评估费用(须由第三方专业单位出评估报告交供电部门的),请问此费用是否由招标人另行负责?
答: 招标控制价未包含此费用,项目实施期间由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另行考虑。
2、招标控制价及招标清单未见激光点云采集数字化建模三维移交费用(须由第方专业单位实施),请问这项费用是否由招标人另行负责?
答: 该招标控制价未包含此费用,项目实施期间由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另行考虑。
3、招标控制价及招标清单未见开列管线RIK竣工测量、顶管陀螺仪竣工测量这两项费用(须由第三方专业出县测量报告递交供电部门),请问这项费用是否由招标人另行负责?
答: 招标控制价未包含此费用,项目实施期间由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另行考虑。
4、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P86,10.4.1 变更估价原则⑤属增加工程的……材料价采用招标控制价编制时(2022年12月)……,是否日期有误?请审核。
答:具体详见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附件1。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定分离办法第42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
|
|
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内容变。
2、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作出修改,修改后的合同条款及格式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附件形式发出,详见附件1。
3、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说明以及工程量清单(excel版及PDF版)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附件形式发出,详见附件2。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附件1:第四章合同条款
附件2: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说明
附件3:第五章工程量清单(excel版及PDF版)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 (略) 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 代理机构: (略) |
地址: (略) 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 地址: (略) 禅城区祖庙路 46 号华辉大厦2302室 |
联系人:曾工 | 联系人:张工 |
联系方式:0757-* | 联系方式:0757-*-605、* |
2024年02月08日 | 2024年02月08日 |
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横一路-横五路段)-110kV熙都联*线益丰支线工程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 GC2024(SD)XZ0015 |
项目名称: | 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横一路-横五路段)-110kV熙都联*线益丰支线工程 |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 2024年02月 08 日 |
原定开标时间: | 2024年02月26日 |
一、答疑内容
1、问:招标控制价及招标清单未见迁改前、迁改后及资产移交运行单位的资产评估费用(须由第三方专业单位出评估报告交供电部门的),请问此费用是否由招标人另行负责?
答: 招标控制价未包含此费用,项目实施期间由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另行考虑。
2、招标控制价及招标清单未见激光点云采集数字化建模三维移交费用(须由第方专业单位实施),请问这项费用是否由招标人另行负责?
答: 该招标控制价未包含此费用,项目实施期间由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另行考虑。
3、招标控制价及招标清单未见开列管线RIK竣工测量、顶管陀螺仪竣工测量这两项费用(须由第三方专业出县测量报告递交供电部门),请问这项费用是否由招标人另行负责?
答: 招标控制价未包含此费用,项目实施期间由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另行考虑。
4、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P86,10.4.1 变更估价原则⑤属增加工程的……材料价采用招标控制价编制时(2022年12月)……,是否日期有误?请审核。
答:具体详见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附件1。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定分离办法第42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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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内容变。
2、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作出修改,修改后的合同条款及格式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附件形式发出,详见附件1。
3、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说明以及工程量清单(excel版及PDF版)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附件形式发出,详见附件2。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附件1:第四章合同条款
附件2: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说明
附件3:第五章工程量清单(excel版及PDF版)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 (略) 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 代理机构: (略) |
地址: (略) 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 地址: (略) 禅城区祖庙路 46 号华辉大厦2302室 |
联系人:曾工 | 联系人:张工 |
联系方式:0757-* | 联系方式:0757-*-605、* |
2024年02月08日 | 2024年02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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