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运动员宿舍结构加固项目补充公告
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运动员宿舍结构加固项目补充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体育 (略) 运动员宿舍结构加固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体育 (略) 运动员宿舍结构加固项目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广州体育 (略) 运动员宿舍结构加固项目
补充公告
广州体育 (略) 运动员宿舍结构加固项目(项目编号:JG2024-0688)招标项目于2024年2月7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布补充公告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调整,如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一、对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修改如下:序号 |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招标文件 | |||
1 | 第一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19.1:否决条款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删除本条款。 |
2 | 第一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20:履约担保 | 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5%。(具体形式详见合同) | 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
3 | 第一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35:分包 | 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须经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 | 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须经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 |
4 |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一:资格审查表第四点 | 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注册 (略) 住建行业信用平台内上传件。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略) 住建行业信用平台。) | 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注册 (略) 住建行业信用平台内上传件。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略) 住建行业信用平台。) |
5 |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工程研发能力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曾参与编制过的: 1、建筑工程类国家行业技术标准的,得1.8分,最高得1.8分; 2、 (略) 级行业技术标准的,得0.8分,最高得0.8分; 3、 (略) 级行业技术标准的,得0.4分,最高得0.4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8分。 | 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曾参与编制过的: 1、建筑工程类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得 1.8 分,最高得 1.8 分; 2、 (略) 级地方标准的,得 0.8分,最高得 0.8分; 3、 (略) 级( (略) 级)地方标准的,得 0.4 分,最高得 0.4 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1.8分。 |
6 |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技术负责人 | 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 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 | 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 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 |
7 |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备注第二点 | 2、【工程获奖】: 企业工程奖项: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其中国家级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略) 级奖项包括: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类奖项,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科技进步、机电类、装修类、钢结构类、QC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①工程奖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交获奖证书扫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截图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项目基本信息”栏和“奖项信息”栏)、获奖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无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的不予评审。用于本项目投标的获奖业绩,在业绩库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②奖项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获奖查询网页的信息打印页(或截图)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工程奖项获奖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工程奖项获奖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的证明资料为依据。投标人必须是获奖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如获奖证书不能体现投标人是施工总承包单位,则需提供其他能证明其为施工总承包身份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分,只计算投标人房屋建筑类工程项目的奖项,其他非房建类工程项目奖项,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工程质量类奖项证书须为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备案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若奖项证书的颁发机构为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还须提供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的网页查询截图。其他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不予认定。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或无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的,不得分。 | 2、【工程获奖】: 企业工程奖项: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其中国家级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略) 级奖项包括: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类奖项,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科技进步、机电类、装修类、钢结构类、QC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①工程奖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交获奖证书扫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截图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项目基本信息”栏和“奖项信息”栏)、获奖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无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的不予评审。在业绩库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②奖项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获奖查询网页的信息打印页(或截图)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工程奖项获奖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工程奖项获奖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的证明资料为依据。投标人必须是获奖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如获奖证书不能体现投标人是施工总承包单位,则需提供其他能证明其为施工总承包身份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分,只计算投标人房屋建筑类工程项目的奖项,其他非房建类工程项目奖项,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工程质量类奖项证书须为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备案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若奖项证书的颁发机构为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还须提供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的网页查询截图。其他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不予认定。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或无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的,不得分。 |
8 |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备注第三点 | 3、【工程研发能力】: 建筑工程类国家行业技术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和住房建设部发布的技术标准为准,省级行业 (略) 级住建部门发布的技术标准为准,市级行业 (略) 级住建部门发布的技术标准为准;时间以标准实施日期为准。需提供包括标准名称、编号、实施时间、发布机构、目录及体现投标人作为参与编制单位等内容的关键页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参与编制多个级别技术标准的,本项只按技术标准的发布单位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 3、【工程研发能力】: 建筑工程类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为准, (略) 级 (略) 级住建部门发布的为准, (略) 级( (略) 级) (略) 级住建部门发布的为准;时间以标准实施日期为准。 需提供包括标准名称、编号、实施时间、发布机构、目录及体现投标人作为参与编制单位等内容的关键页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参与编制多个级别标准的,本项只按标准的发布单位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
8 |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备注第六点 | 6、本评分表中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可为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网页截图(或查询页面)打印件、电子版证书文件等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资料,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且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如因提供证明资料内容模糊或不全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或辨认的,视为证明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该评分项不得分。 | 6、本评分表中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可为原件扫描件、网页截图(或查询页面)打印件、电子版证书文件等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资料,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且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如因提供证明资料内容模糊或不全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或辨认的,视为证明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该评分项不得分。 |
9 |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七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公告附件 |
招标单位:广州体育 (略)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 (略)
2024年2月9日
附件:
格式七: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37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招标人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及37号文的规定列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中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清单项,具体详见第5点“打√”标识。
投标单位同意建设单位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投标单位对清单中认为需要补充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投标单位不同意建设单位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备注栏填上相关说明
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时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下述第5点清单,在投标施工组织中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中标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建设单位 | 投标单位 | 备注 |
一、基坑支护 | ( ) | ( ) | |
(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 ) | ( ) | |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 ) | ( ) | |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 () | ( ) | |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 ( ) | ( ) | |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 ) | ( ) | |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 | ( ) | |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 ( ) | ( ) | |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 | ( ) | |
四、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 () | ( ) | |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 | ( ) | |
(四)高处作业吊篮。 | () | ( ) | |
(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 ( ) | ( ) | |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五、拆除工程 | (√) | ( ) | |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 ( √) | ( ) | |
六、暗挖工程 | ( ) | ( ) | |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 ) | |
七、其它 | ( ) | ( ) | |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 ( ) | |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 | ( ) | |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 ( ) | ( ) | |
(四)水下作业工程。 | ( ) | ( ) | |
(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 ( ) | ( ) | |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 ) | ( ) | |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 ) | ( ) | |
一、深基坑工程 | ( ) | ( ) | |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 ) | ( ) | |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 ) | ( ) | |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 ( ) | ( ) | |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 ( ) | ( ) | |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 ) | ( ) | |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 | ( ) | |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 | ( ) | |
四、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二)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 ( ) | ( ) | |
(三)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五、拆除工程 | ( ) | ( ) | |
(一)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 ( ) | ( ) | |
(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 ( ) | ( ) | |
六、暗挖工程 | ( ) | ( ) | |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 ) | |
七、其它 | ( ) | ( ) | |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 ( ) | |
(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 | ( ) | |
(三)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 ( ) | ( ) | |
(四)水下作业工程。 | ( ) | ( ) | |
(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 ( ) | ( ) | |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 ) | ( ) |
投标人名称(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体育 (略) 运动员宿舍结构加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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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广州体育 (略) 运动员宿舍结构加固项目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广州体育 (略) 运动员宿舍结构加固项目
补充公告
广州体育 (略) 运动员宿舍结构加固项目(项目编号:JG2024-0688)招标项目于2024年2月7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布补充公告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调整,如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一、对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修改如下:序号 |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招标文件 | |||
1 | 第一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19.1:否决条款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删除本条款。 |
2 | 第一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20:履约担保 | 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5%。(具体形式详见合同) | 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
3 | 第一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35:分包 | 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须经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 | 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须经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 |
4 |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一:资格审查表第四点 | 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注册 (略) 住建行业信用平台内上传件。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略) 住建行业信用平台。) | 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注册 (略) 住建行业信用平台内上传件。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略) 住建行业信用平台。) |
5 |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工程研发能力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曾参与编制过的: 1、建筑工程类国家行业技术标准的,得1.8分,最高得1.8分; 2、 (略) 级行业技术标准的,得0.8分,最高得0.8分; 3、 (略) 级行业技术标准的,得0.4分,最高得0.4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8分。 | 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曾参与编制过的: 1、建筑工程类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得 1.8 分,最高得 1.8 分; 2、 (略) 级地方标准的,得 0.8分,最高得 0.8分; 3、 (略) 级( (略) 级)地方标准的,得 0.4 分,最高得 0.4 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1.8分。 |
6 |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技术负责人 | 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 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 | 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 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 |
7 |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备注第二点 | 2、【工程获奖】: 企业工程奖项: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其中国家级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略) 级奖项包括: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类奖项,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科技进步、机电类、装修类、钢结构类、QC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①工程奖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交获奖证书扫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截图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项目基本信息”栏和“奖项信息”栏)、获奖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无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的不予评审。用于本项目投标的获奖业绩,在业绩库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②奖项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获奖查询网页的信息打印页(或截图)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工程奖项获奖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工程奖项获奖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的证明资料为依据。投标人必须是获奖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如获奖证书不能体现投标人是施工总承包单位,则需提供其他能证明其为施工总承包身份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分,只计算投标人房屋建筑类工程项目的奖项,其他非房建类工程项目奖项,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工程质量类奖项证书须为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备案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若奖项证书的颁发机构为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还须提供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的网页查询截图。其他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不予认定。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或无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的,不得分。 | 2、【工程获奖】: 企业工程奖项: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其中国家级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略) 级奖项包括: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类奖项,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科技进步、机电类、装修类、钢结构类、QC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①工程奖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交获奖证书扫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截图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项目基本信息”栏和“奖项信息”栏)、获奖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无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的不予评审。在业绩库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②奖项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获奖查询网页的信息打印页(或截图)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工程奖项获奖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工程奖项获奖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的证明资料为依据。投标人必须是获奖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如获奖证书不能体现投标人是施工总承包单位,则需提供其他能证明其为施工总承包身份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分,只计算投标人房屋建筑类工程项目的奖项,其他非房建类工程项目奖项,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工程质量类奖项证书须为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备案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若奖项证书的颁发机构为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还须提供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的网页查询截图。其他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不予认定。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或无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的,不得分。 |
8 |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备注第三点 | 3、【工程研发能力】: 建筑工程类国家行业技术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和住房建设部发布的技术标准为准,省级行业 (略) 级住建部门发布的技术标准为准,市级行业 (略) 级住建部门发布的技术标准为准;时间以标准实施日期为准。需提供包括标准名称、编号、实施时间、发布机构、目录及体现投标人作为参与编制单位等内容的关键页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参与编制多个级别技术标准的,本项只按技术标准的发布单位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 3、【工程研发能力】: 建筑工程类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为准, (略) 级 (略) 级住建部门发布的为准, (略) 级( (略) 级) (略) 级住建部门发布的为准;时间以标准实施日期为准。 需提供包括标准名称、编号、实施时间、发布机构、目录及体现投标人作为参与编制单位等内容的关键页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参与编制多个级别标准的,本项只按标准的发布单位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
8 |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备注第六点 | 6、本评分表中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可为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网页截图(或查询页面)打印件、电子版证书文件等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资料,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且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如因提供证明资料内容模糊或不全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或辨认的,视为证明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该评分项不得分。 | 6、本评分表中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可为原件扫描件、网页截图(或查询页面)打印件、电子版证书文件等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资料,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且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如因提供证明资料内容模糊或不全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或辨认的,视为证明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该评分项不得分。 |
9 |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七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公告附件 |
招标单位:广州体育 (略)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 (略)
2024年2月9日
附件:
格式七: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37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招标人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及37号文的规定列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中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清单项,具体详见第5点“打√”标识。
投标单位同意建设单位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投标单位对清单中认为需要补充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投标单位不同意建设单位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备注栏填上相关说明
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时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下述第5点清单,在投标施工组织中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中标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建设单位 | 投标单位 | 备注 |
一、基坑支护 | ( ) | ( ) | |
(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 ) | ( ) | |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 ) | ( ) | |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 () | ( ) | |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 ( ) | ( ) | |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 ) | ( ) | |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 | ( ) | |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 ( ) | ( ) | |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 | ( ) | |
四、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 () | ( ) | |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 | ( ) | |
(四)高处作业吊篮。 | () | ( ) | |
(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 ( ) | ( ) | |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五、拆除工程 | (√) | ( ) | |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 ( √) | ( ) | |
六、暗挖工程 | ( ) | ( ) | |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 ) | |
七、其它 | ( ) | ( ) | |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 ( ) | |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 | ( ) | |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 ( ) | ( ) | |
(四)水下作业工程。 | ( ) | ( ) | |
(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 ( ) | ( ) | |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 ) | ( ) | |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 ) | ( ) | |
一、深基坑工程 | ( ) | ( ) | |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 ) | ( ) | |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 ) | ( ) | |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 ( ) | ( ) | |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 ( ) | ( ) | |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 ) | ( ) | |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 | ( ) | |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 | ( ) | |
四、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二)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 ( ) | ( ) | |
(三)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五、拆除工程 | ( ) | ( ) | |
(一)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 ( ) | ( ) | |
(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 ( ) | ( ) | |
六、暗挖工程 | ( ) | ( ) | |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 ) | |
七、其它 | ( ) | ( ) | |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 ( ) | |
(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 | ( ) | |
(三)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 ( ) | ( ) | |
(四)水下作业工程。 | ( ) | ( ) | |
(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 ( ) | ( ) | |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 ) | ( ) |
投标人名称(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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