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路政策性住房集中建设项目地块供热工程工程总承包1标段招标文件澄清-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衡阳路政策性住房集中建设项目地块供热工程工程总承包1标段招标文件澄清-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817,9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澄清为: 1.项目概况:本项目供热面积约54700平方米,配套供热一、二级网,立管总长度2X3360米及换热站一座。 2.招标内容: 2.1设计招标内容:包含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 2.2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 二、第一章 第四款 联合体投标要求 第一条澄清为:“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限定为2家,其中联合体设计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中第1条、第2条2.1款、第4条、第5条的要求;联合体施工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中第1条、第2条2.2款、第3条、第4条、第5条的要求; ” 三、第二章招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招标代理服务费澄清为: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全额支付。投标人在报 价时应对招标代理服务费综合考虑,投标报价中 不单独列项,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与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规定的60%收取.计23487元。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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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817,9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澄清为: 1.项目概况:本项目供热面积约54700平方米,配套供热一、二级网,立管总长度2X3360米及换热站一座。 2.招标内容: 2.1设计招标内容:包含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 2.2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 二、第一章 第四款 联合体投标要求 第一条澄清为:“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限定为2家,其中联合体设计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中第1条、第2条2.1款、第4条、第5条的要求;联合体施工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中第1条、第2条2.2款、第3条、第4条、第5条的要求; ” 三、第二章招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招标代理服务费澄清为: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全额支付。投标人在报 价时应对招标代理服务费综合考虑,投标报价中 不单独列项,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与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规定的60%收取.计23487元。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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