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信息化建设第1包公告第一次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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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信息化建设第1包公告第一次招标变更


我部于2024年01月26日 发布了2023-JQ05-W1302(1)某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第1包)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部分标的计量单位。

更正内容:


原专用文件第五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1.1-9大对数电缆(10对)——单位“个”调整为“米”。

2.1-16万兆光模块——单位“台”调整为“个”。

3.1-17配线架——单位“台”调整为“个”。

4.1-18六类网线(非屏蔽)——单位“个”调整为“米”。

5.1-19嵌入式电源——单位“个”调整为“台”。

6.1-20刮腻子——单位“米”调整为“平方米”。

7.1-21刷防尘漆——单位“台” 调整为“平方米”。

8.1-22桥架过孔——单位“个”调整为“间”。

9.1-23软化水处理系统——单位“台”调整为“套”。

10.1-24三通水管分水器——单位“平方米”调整为“个”。

11.1-25钢管——单位“平方米”调整为“米”。

12.1-26硬盘录像机1——单位“间”调整为“台”。

13.1-27硬盘1——单位“套”调整为“个”。

14.1-28 24口POE交换机——单位“个”调整为“台”。

15.1-29接入交换机(24口)——单位“米”调整为“台”。

其他说明
特别注意:
1.该项目共分10包,每包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所指的“采购包1”均为电子招投标系统固定显示内容,无法修改,实际包号以项目名称中包号为准。文件及公告中针对采购包1的相关表述(例如项目预算、特殊资格条件、最高限价、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等)均为项目名称中实际包号的相关要求。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涉及包号的均以项目名称中的包号为准。
2.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将纸质版“开标一览表”与“价格构成表”一同单独密封包装,封套上应当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投标供应商名称,以及“价格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随其他手持件一同递交。因标的单位调整,导致无法上传标书,现统一明确:供应商仍需按系统固定格式将“开标一览表”与“价格构成表”上传至电子版投标文件中,但评审时以线下提交的价格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2月05日

二、其他补充事宜


1.请及时复核光盘是否刻录成功。 2.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到达开标现场,预留充足的文件上传时间,至投标截止时,投标文件未成功完整上传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采购服务站业务服务电话:022-*、022-* 业务值班员工作时间:冬季 上午8:00-11:50、下午14:30-17:30 ;夏季 上午8:00-11:50、下午15:00-18:00(周六、日为休息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如无法与项目联系人取得联系,可在工作时间拨打业务服务电话。业务服务电话工作时间无人接听可将有关问题反馈至监督部门。

2024年02月05日



我部于2024年01月26日 发布了2023-JQ05-W1302(1)某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第1包)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部分标的计量单位。

更正内容:


原专用文件第五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1.1-9大对数电缆(10对)——单位“个”调整为“米”。

2.1-16万兆光模块——单位“台”调整为“个”。

3.1-17配线架——单位“台”调整为“个”。

4.1-18六类网线(非屏蔽)——单位“个”调整为“米”。

5.1-19嵌入式电源——单位“个”调整为“台”。

6.1-20刮腻子——单位“米”调整为“平方米”。

7.1-21刷防尘漆——单位“台” 调整为“平方米”。

8.1-22桥架过孔——单位“个”调整为“间”。

9.1-23软化水处理系统——单位“台”调整为“套”。

10.1-24三通水管分水器——单位“平方米”调整为“个”。

11.1-25钢管——单位“平方米”调整为“米”。

12.1-26硬盘录像机1——单位“间”调整为“台”。

13.1-27硬盘1——单位“套”调整为“个”。

14.1-28 24口POE交换机——单位“个”调整为“台”。

15.1-29接入交换机(24口)——单位“米”调整为“台”。

其他说明
特别注意:
1.该项目共分10包,每包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所指的“采购包1”均为电子招投标系统固定显示内容,无法修改,实际包号以项目名称中包号为准。文件及公告中针对采购包1的相关表述(例如项目预算、特殊资格条件、最高限价、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等)均为项目名称中实际包号的相关要求。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涉及包号的均以项目名称中的包号为准。
2.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将纸质版“开标一览表”与“价格构成表”一同单独密封包装,封套上应当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投标供应商名称,以及“价格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随其他手持件一同递交。因标的单位调整,导致无法上传标书,现统一明确:供应商仍需按系统固定格式将“开标一览表”与“价格构成表”上传至电子版投标文件中,但评审时以线下提交的价格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2月05日

二、其他补充事宜


1.请及时复核光盘是否刻录成功。 2.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到达开标现场,预留充足的文件上传时间,至投标截止时,投标文件未成功完整上传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采购服务站业务服务电话:022-*、022-* 业务值班员工作时间:冬季 上午8:00-11:50、下午14:30-17:30 ;夏季 上午8:00-11:50、下午15:00-18:00(周六、日为休息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如无法与项目联系人取得联系,可在工作时间拨打业务服务电话。业务服务电话工作时间无人接听可将有关问题反馈至监督部门。

2024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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