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宝安区大气组分监测能力提升与空气质量持续提升技术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宝安区大气组分监测能力提升与空气质量持续提升技术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ADL*(CLF0123SZ24ZC8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宝安区大气组分监测能力提升与空气质量持续提升技术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2月7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的项目概况更正为:宝安区大气组分监测能力提升与空气质量持续提升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22日9:30(北京时间)前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二)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三、获取招标文件中的时间均更正为:2024年2月7日至2月22日9:30。
(三)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更正为: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2月22日9: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8081/)。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四)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二)开标时间和地点更正为:定于2024年2月22日9:30(北京时间), (略) 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 (略) 深圳分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五)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三)在线解密更正为: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9:30-10:0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六)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 六、其他补充事宜 (二)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更正为:2024年2月17日00:00(北京时间)前,投标人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4年2月19日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七)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综合评分表 二 商务部分中的第3点更正为:
3. |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考察项目团队人员专业、学历、职称、项目经验等内容等,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项目组成员评价内容: (1)具有环境类专业博士学历的,每提供1名得10分,此项最高得10分,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2)具有环境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名得10分,此项最高得20分,提供职称证书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3)主持或参加过大气二次组分预报相关科技研究并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科技成果登记证书的得30分,提供科技成果登记证书作为证明材料(需体现项目成员名称),未提供不得分。 (4)参加过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大气污染源项目的,每提供1项得10分,此项最高得20分,未提供不得分。 (5)参加过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空气质量预报或空气质量监测预警项目的,每提供1项得10分,此项最高得20分,未提供不得分; 证明材料: 1.要求提供投标人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第(4)项、第(5)项提供课题任务书或合同关键页(含课题项目名称)作为证明材料,需体现项目团队成员名称。 3.要求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否则以上均不得分,提供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1个月社保证明文件,由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最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投标人注册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11 | 11 |
(八)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十四)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更正为:(十四)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更正日期:2024年2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一)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原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体: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8081/)。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
3、以上媒体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8081/)的公告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 (略) 宝安区新安二路96号
联系方式:075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采联国际 (略)
地址: (略) 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 (略) 深圳分公司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小姐
电话:0755-*转2314
邮编:*
邮箱:*@*26.com
采联国际 (略)
2024年2月18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ADL*(CLF0123SZ24ZC8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宝安区大气组分监测能力提升与空气质量持续提升技术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2月7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的项目概况更正为:宝安区大气组分监测能力提升与空气质量持续提升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22日9:30(北京时间)前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二)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三、获取招标文件中的时间均更正为:2024年2月7日至2月22日9:30。
(三)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更正为: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2月22日9: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8081/)。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四)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二)开标时间和地点更正为:定于2024年2月22日9:30(北京时间), (略) 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 (略) 深圳分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五)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三)在线解密更正为: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9:30-10:0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六)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 六、其他补充事宜 (二)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更正为:2024年2月17日00:00(北京时间)前,投标人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4年2月19日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七)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综合评分表 二 商务部分中的第3点更正为:
3. |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考察项目团队人员专业、学历、职称、项目经验等内容等,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项目组成员评价内容: (1)具有环境类专业博士学历的,每提供1名得10分,此项最高得10分,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2)具有环境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名得10分,此项最高得20分,提供职称证书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3)主持或参加过大气二次组分预报相关科技研究并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科技成果登记证书的得30分,提供科技成果登记证书作为证明材料(需体现项目成员名称),未提供不得分。 (4)参加过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大气污染源项目的,每提供1项得10分,此项最高得20分,未提供不得分。 (5)参加过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空气质量预报或空气质量监测预警项目的,每提供1项得10分,此项最高得20分,未提供不得分; 证明材料: 1.要求提供投标人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第(4)项、第(5)项提供课题任务书或合同关键页(含课题项目名称)作为证明材料,需体现项目团队成员名称。 3.要求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否则以上均不得分,提供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1个月社保证明文件,由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最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投标人注册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11 | 11 |
(八)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十四)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更正为:(十四)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更正日期:2024年2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一)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原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体: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8081/)。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
3、以上媒体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8081/)的公告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 (略) 宝安区新安二路96号
联系方式:075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采联国际 (略)
地址: (略) 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 (略) 深圳分公司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小姐
电话:0755-*转2314
邮编:*
邮箱:*@*26.com
采联国际 (略)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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