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京台高速公路呈坎交旅融合服务区商业策划咨询项目第01号澄清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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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京台高速公路呈坎交旅融合服务区商业策划咨询项目第01号澄清变更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G3京台高速公路呈坎交旅融合服务区商业策划咨询项目(招标编号:FW*)第01号澄清变更公告如下:

1.采购文件第18页评审办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修改为:“策划方案部分各供应商需安排授权人(持授权书原件)于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 (略) 望江西路520号皖通大厦12楼会议室,联系人:徐彦,*)等候通知进行现场方案汇报,供应商须提供不少于5份A3版彩色纸质汇报方案,并根据方案进行现场陈述,方案陈述须提供电子文件(U盘)(PPT或者动态视频文件),方案陈述时间不超过30分钟。评审小组根据方案描述情况进行打分,未进行现场方案汇报的供应商此项不得分。其他评审所有流程均采用线上进行,供应商安排专人负责线上解密、澄清等工作。”;

2.采购文件第23页合同条款第“5.1付款方式”修改为:“商业策划方案和方案设计成果提交并经评审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5%、初步设计成果提交并经评审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完成跟踪设计配合工作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5%。在*方收到*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转账支付。”;

3.采购文件第23页合同条款“6.违约责任”中第6.1、6.2款修改为:“因*方提供的设计方案违反现行中国相关设计规范,在技术上、经济上不甚合理,或不能获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则*方负责修改图纸,并不收取额外服务费用且设计周期不顺延。如给*方造成损失,*方应予以补偿。”;

4.本项目合同签订主体(*方)为: (略) (略) ,请各潜在供应商知悉。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招标文件或此前发布的答疑变更公告与上述内容不一致以此答疑变更公告为准。

采 购 人: (略) 驿达高速公路服 (略) (安徽 (略) 高速公路服务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 址: (略) 望江西路520号皖通科技园内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公路工程 (略)

地 址: (略) 井岗路68号蜀山新产业园自主创新基地7栋9层

联系人:吴工

电 话:0551-*

2024年1月26日


各潜在供应商:

G3京台高速公路呈坎交旅融合服务区商业策划咨询项目(招标编号:FW*)第01号澄清变更公告如下:

1.采购文件第18页评审办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修改为:“策划方案部分各供应商需安排授权人(持授权书原件)于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 (略) 望江西路520号皖通大厦12楼会议室,联系人:徐彦,*)等候通知进行现场方案汇报,供应商须提供不少于5份A3版彩色纸质汇报方案,并根据方案进行现场陈述,方案陈述须提供电子文件(U盘)(PPT或者动态视频文件),方案陈述时间不超过30分钟。评审小组根据方案描述情况进行打分,未进行现场方案汇报的供应商此项不得分。其他评审所有流程均采用线上进行,供应商安排专人负责线上解密、澄清等工作。”;

2.采购文件第23页合同条款第“5.1付款方式”修改为:“商业策划方案和方案设计成果提交并经评审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5%、初步设计成果提交并经评审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完成跟踪设计配合工作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5%。在*方收到*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转账支付。”;

3.采购文件第23页合同条款“6.违约责任”中第6.1、6.2款修改为:“因*方提供的设计方案违反现行中国相关设计规范,在技术上、经济上不甚合理,或不能获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则*方负责修改图纸,并不收取额外服务费用且设计周期不顺延。如给*方造成损失,*方应予以补偿。”;

4.本项目合同签订主体(*方)为: (略) (略) ,请各潜在供应商知悉。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招标文件或此前发布的答疑变更公告与上述内容不一致以此答疑变更公告为准。

采 购 人: (略) 驿达高速公路服 (略) (安徽 (略) 高速公路服务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 址: (略) 望江西路520号皖通科技园内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公路工程 (略)

地 址: (略) 井岗路68号蜀山新产业园自主创新基地7栋9层

联系人:吴工

电 话:0551-*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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