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科技城航空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绵阳科技城航空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3次答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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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科技城航空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绵阳科技城航空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3次答疑文件

绵阳科技城航空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疑书(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5)

其它因素评分标准

人员配备

一、设计提供:(13.5 分)

(1)设计负责人 1 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 0.5 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加0.5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设计负责人每具有 1 个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并已完成了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加 1 分。(本项满分 4.5 分)

注:设计负责人完成的设计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其现在从事工作的设计单位所完成的项目。

(2)建筑专业负责人 1 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 0.5 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加 0.5 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 1分。(本项满分 1.5 分)

(3)结构专业负责人 1 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 0.5 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加 0.5 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 分。(本项满分 1.5 分)

(4)暖通专业负责人 1 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得 0.5 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1 分;具有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加 0.5 分。(本项满分 1.5 分)

(5)电气专业负责人 1 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得 0.5 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1 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加 0.5 分。(本项满分 1.5 分)

(6)道路专业负责人 1 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得 0.5 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1 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加 0.5 分。(本项满分 1.5 分)

(7)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 1 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得 0.5分; 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加 0.5 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 1 分;(本项满分 1.5 分)

备注:上述人员不重复计分,职称按最高职称计分。

二、施工提供:(1.0 分)

1、项目总负责人 (即: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一级建造师得 0.5 分。(本项满分 0.5 分)

2、施工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 0.5 分。(项满分 0.5 分)

注: (1) 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本单位人员,提供最近连续 6 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相应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2) (略) 外企业参与投标,所配备的人员须为 《 (略) 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或带二维码的 《 (略) 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内的入川人员,须提 (略) 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公示的人员详细信息查询截图,截图中的人员详细信息须满足招标文件对人员的相关要求,人员的证件和证明信息与截图载明信息不一致的,以截图中载明信息为准,否则不计分。

修改为:

2.2.4

(5)

其它因素评分标准

人员配备

一、设计提供:(13.5 分)

(1)设计负责人 1 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 0.5 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加0.5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设计负责人每具有 1 个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并已完成了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 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加 1 分。(本项满分 4.5 分)

注:设计负责人完成的设计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其现在从事工作的设计单位所完成的项目。

(2)建筑专业负责人 1 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 0.5 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加 0.5 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 1分。(本项满分 1.5 分)

(3)结构专业负责人 1 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 0.5 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加 0.5 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 分。(本项满分 1.5 分)

(4)暖通专业负责人 1 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得 0.5 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1 分;具有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加 0.5 分。(本项满分 1.5 分)

(5)电气专业负责人 1 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得 0.5 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1 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加 0.5 分。(本项满分 1.5 分)

(6)道路专业负责人 1 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得 0.5 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1 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加 0.5 分。(本项满分 1.5 分)

(7)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 1 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得 0.5分; 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加 0.5 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 1 分;(本项满分 1.5 分)

备注:上述人员不重复计分,职称按最高职称计分。

二、施工提供:(1.0 分)

1、项目总负责人 (即: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一级建造师得 0.5 分。(本项满分 0.5 分)

2、施工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 0.5 分。(项满分 0.5 分)

注: (1) 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本单位人员,提供最近连续 6 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相应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2、该补遗不涉及实质性修改,开标时间和保证金缴纳时间不变,不作延期。

3、其余内容不变。

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绵阳科技城通航 (略)

四川 (略)

日 期:2024年2月20日


信息来源:http://**-c48a-4c45-a451-85e8c3f3b04f.html

绵阳科技城航空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疑书(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5)

其它因素评分标准

人员配备

一、设计提供:(13.5 分)

(1)设计负责人 1 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 0.5 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加0.5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设计负责人每具有 1 个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并已完成了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加 1 分。(本项满分 4.5 分)

注:设计负责人完成的设计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其现在从事工作的设计单位所完成的项目。

(2)建筑专业负责人 1 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 0.5 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加 0.5 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 1分。(本项满分 1.5 分)

(3)结构专业负责人 1 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 0.5 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加 0.5 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 分。(本项满分 1.5 分)

(4)暖通专业负责人 1 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得 0.5 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1 分;具有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加 0.5 分。(本项满分 1.5 分)

(5)电气专业负责人 1 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得 0.5 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1 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加 0.5 分。(本项满分 1.5 分)

(6)道路专业负责人 1 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得 0.5 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1 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加 0.5 分。(本项满分 1.5 分)

(7)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 1 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得 0.5分; 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加 0.5 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 1 分;(本项满分 1.5 分)

备注:上述人员不重复计分,职称按最高职称计分。

二、施工提供:(1.0 分)

1、项目总负责人 (即: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一级建造师得 0.5 分。(本项满分 0.5 分)

2、施工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 0.5 分。(项满分 0.5 分)

注: (1) 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本单位人员,提供最近连续 6 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相应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2) (略) 外企业参与投标,所配备的人员须为 《 (略) 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或带二维码的 《 (略) 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内的入川人员,须提 (略) 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公示的人员详细信息查询截图,截图中的人员详细信息须满足招标文件对人员的相关要求,人员的证件和证明信息与截图载明信息不一致的,以截图中载明信息为准,否则不计分。

修改为:

2.2.4

(5)

其它因素评分标准

人员配备

一、设计提供:(13.5 分)

(1)设计负责人 1 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 0.5 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加0.5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设计负责人每具有 1 个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并已完成了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 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加 1 分。(本项满分 4.5 分)

注:设计负责人完成的设计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其现在从事工作的设计单位所完成的项目。

(2)建筑专业负责人 1 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 0.5 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加 0.5 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 1分。(本项满分 1.5 分)

(3)结构专业负责人 1 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 0.5 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加 0.5 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 分。(本项满分 1.5 分)

(4)暖通专业负责人 1 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得 0.5 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1 分;具有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加 0.5 分。(本项满分 1.5 分)

(5)电气专业负责人 1 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得 0.5 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1 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加 0.5 分。(本项满分 1.5 分)

(6)道路专业负责人 1 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得 0.5 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1 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加 0.5 分。(本项满分 1.5 分)

(7)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 1 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得 0.5分; 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加 0.5 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 1 分;(本项满分 1.5 分)

备注:上述人员不重复计分,职称按最高职称计分。

二、施工提供:(1.0 分)

1、项目总负责人 (即: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一级建造师得 0.5 分。(本项满分 0.5 分)

2、施工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 0.5 分。(项满分 0.5 分)

注: (1) 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本单位人员,提供最近连续 6 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相应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2、该补遗不涉及实质性修改,开标时间和保证金缴纳时间不变,不作延期。

3、其余内容不变。

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绵阳科技城通航 (略)

四川 (略)

日 期:2024年2月20日


信息来源:http://**-c48a-4c45-a451-85e8c3f3b04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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