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七中学宿舍综合楼新建及校园维修项目一期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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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第七中学宿舍综合楼新建及校园维修项目一期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第七中学宿舍综合楼新建及校园维修项目(一期)

原项目编号: 2024BFFGZ00237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2月0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第七中学宿舍综合楼新建及校园维修项目(一期)补疑1

2024BFFGZ00237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4页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请问3000万元装饰工程或外立面改造工程业绩是否认可?

答:满足年限、规模要求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或公共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业绩予以认可。

2.软件版中要求的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是否可以用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P155页附件14所提供的承诺书。

答:《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为合同签订的附件14,在合同签订阶段提供,投标文件中无须放置。本项目软件版的投标文件组成中“资格审查资料”的“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文件名称有误。建议投标人可在此文件名称下放置“诚信投标承诺书”。

3.招标文件要求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请问:提供不低于3000万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满足年限、规模要求的公共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业绩予以认可。

4.招标文件详细评审中对投标人业绩规定:“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问:公共建筑工程装饰装修业绩是否属于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范畴,我单位公共建筑工程装饰装修业绩是否认可?

答:满足年限、规模要求的公共建筑工程装饰装修业绩予以认可。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合同部分调整内容

招标文件第105页“3.5.3承包人中标后按照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3%作为总承包服务配合费用支付给总承包单位(含总包管理服务费、总包配合服务费、水电费、含税)。总承包服务配合费用支付由中标单位进场后一个月内直接支付给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出具发票和结清证明(如发生税务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此条款删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略)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 (略) 政务区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陶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4年2月2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0日

附件:2. (略) 第七中学宿舍综合楼新建及校园维修项目(一期)补疑1.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第七中学宿舍综合楼新建及校园维修项目(一期)

原项目编号: 2024BFFGZ00237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2月0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第七中学宿舍综合楼新建及校园维修项目(一期)补疑1

2024BFFGZ00237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4页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请问3000万元装饰工程或外立面改造工程业绩是否认可?

答:满足年限、规模要求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或公共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业绩予以认可。

2.软件版中要求的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是否可以用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P155页附件14所提供的承诺书。

答:《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为合同签订的附件14,在合同签订阶段提供,投标文件中无须放置。本项目软件版的投标文件组成中“资格审查资料”的“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文件名称有误。建议投标人可在此文件名称下放置“诚信投标承诺书”。

3.招标文件要求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请问:提供不低于3000万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满足年限、规模要求的公共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业绩予以认可。

4.招标文件详细评审中对投标人业绩规定:“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问:公共建筑工程装饰装修业绩是否属于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范畴,我单位公共建筑工程装饰装修业绩是否认可?

答:满足年限、规模要求的公共建筑工程装饰装修业绩予以认可。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合同部分调整内容

招标文件第105页“3.5.3承包人中标后按照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3%作为总承包服务配合费用支付给总承包单位(含总包管理服务费、总包配合服务费、水电费、含税)。总承包服务配合费用支付由中标单位进场后一个月内直接支付给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出具发票和结清证明(如发生税务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此条款删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略)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 (略) 政务区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陶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4年2月2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0日

附件:2. (略) 第七中学宿舍综合楼新建及校园维修项目(一期)补疑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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