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研究院2号楼预留办公区域装修工程项目补充公告二
广汽研究院2号楼预留办公区域装修工程项目补充公告二
(略) 2号楼预留办公区域装修工程项目
补充公告(二)
(略) 2号楼预留办公区域装修工程项目(项目编号:JG2024-0617)招标项目于2024-02-04发布招标公告,2024-02-07发布补充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补充公告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招标公告第九条注:①
原文:资质 (略) [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 (略) 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2023〕116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现文:资质 (略) [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 (略) 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2023〕116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二、招标文件、补充公告《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修改(备注以补充公告为准):
原文: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企业资信(30分) | 业绩情况 | 12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的质量合格且工程造价金额大于或等于4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每项得0.5分,最高得12分。没有完成业绩的或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获奖情况 | 12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建的建筑工程 (略) 级(或以上)质量奖项,每项得1分,最高得12分。 | |
企业第三方评价 | 6 | 投标人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连续年限: ①连续5年(含2022年)或以上,得6分; ②连续3~4年(含2022年),得3分; ③连续1~2年(含2022年),得1分; 本小项最高多6分。 | |
二、项目管理机构能力(70分) | 项目管理团队 | 70 |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全部满足要求(详见附表四附件:《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的得70分,每有1人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扣10分,扣至本项得分为0分为止。 |
合计 | 100 |
现文: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企业资信(30分) | 业绩情况 | 12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的质量合格且工程造价金额大于或等于4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每项得1分,最高得12分。没有完成业绩的或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获奖情况 | 12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建的建筑工程 (略) 级(或以上)质量奖项,每项得1分,最高得12分。 | |
企业第三方评价 | 6 | 投标人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连续年限: ①连续5年(含2022年)或以上,得6分; ②连续3~4年(含2022年),得3分; ③连续1~2年(含2022年),得1分; 本小项最高得6分。 | |
二、项目管理机构能力(70分) | 项目管理团队 | 70 |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全部满足要求(详见附表四附件:《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的得70分,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外的其他人员,每有1人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扣14分,扣至本项得分为0分为止。 |
合计 | 100 |
三、本项目原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电子光盘备用递交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场地安排等有修改,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四、相关说明
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招标人:广州 (略)
日期:2024年2月19日
(略) 2号楼预留办公区域装修工程项目
补充公告(二)
(略) 2号楼预留办公区域装修工程项目(项目编号:JG2024-0617)招标项目于2024-02-04发布招标公告,2024-02-07发布补充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补充公告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招标公告第九条注:①
原文:资质 (略) [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 (略) 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2023〕116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现文:资质 (略) [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 (略) 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2023〕116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二、招标文件、补充公告《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修改(备注以补充公告为准):
原文: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企业资信(30分) | 业绩情况 | 12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的质量合格且工程造价金额大于或等于4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每项得0.5分,最高得12分。没有完成业绩的或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获奖情况 | 12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建的建筑工程 (略) 级(或以上)质量奖项,每项得1分,最高得12分。 | |
企业第三方评价 | 6 | 投标人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连续年限: ①连续5年(含2022年)或以上,得6分; ②连续3~4年(含2022年),得3分; ③连续1~2年(含2022年),得1分; 本小项最高多6分。 | |
二、项目管理机构能力(70分) | 项目管理团队 | 70 |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全部满足要求(详见附表四附件:《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的得70分,每有1人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扣10分,扣至本项得分为0分为止。 |
合计 | 100 |
现文: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企业资信(30分) | 业绩情况 | 12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的质量合格且工程造价金额大于或等于4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每项得1分,最高得12分。没有完成业绩的或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获奖情况 | 12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建的建筑工程 (略) 级(或以上)质量奖项,每项得1分,最高得12分。 | |
企业第三方评价 | 6 | 投标人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连续年限: ①连续5年(含2022年)或以上,得6分; ②连续3~4年(含2022年),得3分; ③连续1~2年(含2022年),得1分; 本小项最高得6分。 | |
二、项目管理机构能力(70分) | 项目管理团队 | 70 |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全部满足要求(详见附表四附件:《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的得70分,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外的其他人员,每有1人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扣14分,扣至本项得分为0分为止。 |
合计 | 100 |
三、本项目原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电子光盘备用递交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场地安排等有修改,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四、相关说明
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招标人:广州 (略)
日期:2024年2月19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