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104,0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ZYGCZHPG[ZF]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成渝双城经济圈川渝高竹新区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重庆路三期及创新大道第三方试验检测 补遗(一)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成渝双城经济圈川渝高竹新区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重庆路三期及创新大道第三方试验检测”补遗(一)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部分单位实力中: “2、在距离项目所在地20公里范围内具有工程类实验室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得3分,在距离项目所在地50公里范围内具有工程类实验室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得2分,在距离项目所在地100公里范围内具有工程类实验室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得1分。” 修改为: “2、在川渝高竹新区规划范围内(渝北区茨竹镇、大湾镇,邻水县坛同镇、高滩镇)具有工程类实验室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得3分,在邻水县或渝北区内具有工程类实验室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得2分, (略) 或重庆主城区内工程类实验室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得1分。” 注:以上补遗内容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本次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次补遗内容为准。 招标人:四川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筑 (略) 2024年2月20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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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104,0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ZYGCZHPG[ZF]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成渝双城经济圈川渝高竹新区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重庆路三期及创新大道第三方试验检测 补遗(一)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成渝双城经济圈川渝高竹新区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重庆路三期及创新大道第三方试验检测”补遗(一)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部分单位实力中: “2、在距离项目所在地20公里范围内具有工程类实验室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得3分,在距离项目所在地50公里范围内具有工程类实验室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得2分,在距离项目所在地100公里范围内具有工程类实验室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得1分。” 修改为: “2、在川渝高竹新区规划范围内(渝北区茨竹镇、大湾镇,邻水县坛同镇、高滩镇)具有工程类实验室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得3分,在邻水县或渝北区内具有工程类实验室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得2分, (略) 或重庆主城区内工程类实验室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得1分。” 注:以上补遗内容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本次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次补遗内容为准。 招标人:四川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筑 (略) 2024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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