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提质改造工程航站楼旅客服务设施柜台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提质改造工程航站楼旅客服务设施柜台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000,000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提质改造工程航站楼旅客服务设施(柜台)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701-2440SC* 补遗文件01 针对“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提质改造工程航站楼旅客服务设施(柜台)采购项目”,招标人作如下补遗。如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矛盾或不一致,应以本补遗文件为准,不同的澄清及补遗文件之间不一致,以后发布的为准。本澄清文件将作为招标件组成部分。 1、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年( 2019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所投产品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只计算柜台金额)的国内公共建筑(公共建筑是指:航站楼、综合交通中心、高铁站房、地铁站、大型会展、文化、商业中心、长途客运站等)柜台供货业绩,投标时须提供能证明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扫描件应至少包含首页、盖章页、能够体现设备名称、供货数量及合同总金额的设备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代之以: ? 近年( 2019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所投产品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只计算柜台金额)的国内公共建筑(公共建筑是指:航站楼、综合交通中心、高铁站房、地铁站、大型会展、文化、商业中心、长途客运站等)柜台供货业绩,投标时须提供能证明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扫描件应至少包含首页、盖章页、能够体现设备名称、供货数量及合同总金额的设备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删除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投标人于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每具有一个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只计算柜台金额)的国内公共建筑(公共建筑是指:航站楼、综合交通中心、高铁站房、地铁站、大型会展、文化、商业中心、长途客运站等)柜台供货业绩,得3分,满分6分。投标时须提供能证明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扫描件应至少包含首页、盖章页、能够体现设备名称、供货数量及合同总金额的设备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代之以:投标人于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每具有一个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只计算柜台金额)的国内公共建筑(公共建筑是指:航站楼、综合交通中心、高铁站房、地铁站、大型会展、文化、商业中心、长途客运站等)柜台供货业绩,得3分,满分6分。投标时须提供能证明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扫描件应至少包含首页、盖章页、能够体现设备名称、供货数量及合同总金额的设备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其他内容不变。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顺延至2024年3月7日9:00。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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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000,000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提质改造工程航站楼旅客服务设施(柜台)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701-2440SC* 补遗文件01 针对“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提质改造工程航站楼旅客服务设施(柜台)采购项目”,招标人作如下补遗。如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矛盾或不一致,应以本补遗文件为准,不同的澄清及补遗文件之间不一致,以后发布的为准。本澄清文件将作为招标件组成部分。 1、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年( 2019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所投产品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只计算柜台金额)的国内公共建筑(公共建筑是指:航站楼、综合交通中心、高铁站房、地铁站、大型会展、文化、商业中心、长途客运站等)柜台供货业绩,投标时须提供能证明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扫描件应至少包含首页、盖章页、能够体现设备名称、供货数量及合同总金额的设备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代之以: ? 近年( 2019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所投产品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只计算柜台金额)的国内公共建筑(公共建筑是指:航站楼、综合交通中心、高铁站房、地铁站、大型会展、文化、商业中心、长途客运站等)柜台供货业绩,投标时须提供能证明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扫描件应至少包含首页、盖章页、能够体现设备名称、供货数量及合同总金额的设备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删除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投标人于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每具有一个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只计算柜台金额)的国内公共建筑(公共建筑是指:航站楼、综合交通中心、高铁站房、地铁站、大型会展、文化、商业中心、长途客运站等)柜台供货业绩,得3分,满分6分。投标时须提供能证明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扫描件应至少包含首页、盖章页、能够体现设备名称、供货数量及合同总金额的设备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代之以:投标人于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每具有一个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只计算柜台金额)的国内公共建筑(公共建筑是指:航站楼、综合交通中心、高铁站房、地铁站、大型会展、文化、商业中心、长途客运站等)柜台供货业绩,得3分,满分6分。投标时须提供能证明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扫描件应至少包含首页、盖章页、能够体现设备名称、供货数量及合同总金额的设备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其他内容不变。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顺延至2024年3月7日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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