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二期第1次答疑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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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二期第1次答疑澄清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天柱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二期)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原系统招标文件制作系统录入“评标办法:黔东南州综合评估法(单价子目)”更正为“评标办法:黔东南州综合评估法(总价子目)”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出修改,请各投标人按此通知内容做好投标准备。

特此说明!

天柱县财政局(贵州豪鑫 (略) )
2024年02月21日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天柱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二期)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原系统招标文件制作系统录入“评标办法:黔东南州综合评估法(单价子目)”更正为“评标办法:黔东南州综合评估法(总价子目)”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出修改,请各投标人按此通知内容做好投标准备。

特此说明!

天柱县财政局(贵州豪鑫 (略) )
2024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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