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二期第1次答疑澄清
天柱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二期第1次答疑澄清
各投标人: |
经研究,对 天柱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二期)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原系统招标文件制作系统录入“评标办法:黔东南州综合评估法(单价子目)”更正为“评标办法:黔东南州综合评估法(总价子目)”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出修改,请各投标人按此通知内容做好投标准备。 特此说明! |
天柱县财政局(贵州豪鑫 (略) ) |
2024年02月21日 |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各投标人: |
经研究,对 天柱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二期)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原系统招标文件制作系统录入“评标办法:黔东南州综合评估法(单价子目)”更正为“评标办法:黔东南州综合评估法(总价子目)”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出修改,请各投标人按此通知内容做好投标准备。 特此说明! |
天柱县财政局(贵州豪鑫 (略) ) |
2024年0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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