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热电有限公司燃煤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西城分公司1#~9#炉脱硫浆液池及主厂房蓄水池清淤处理项目澄清公告
牡丹江热电有限公司燃煤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西城分公司1#~9#炉脱硫浆液池及主厂房蓄水池清淤处理项目澄清公告
牡丹江热电有限公司燃煤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西城分公司1#~9#炉脱硫浆液池及主厂房蓄水池清淤处理项目澄清公告
应采购人要求,本次采购项目“ (略) 燃煤供热锅炉超低排 (略) 1#~9#炉脱硫浆液池及主厂房蓄水池清淤处理项目”(项目编号:MDJDX2024-021)因参数调整,对公告内容作如下澄清:
1、原公告第4款:服务内容变更,详见附件技术条款,其它内容请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原公告第5款: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企业自筹资金及国家补助资金*.00元(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变更为: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企业自筹资金及国家补助资金*.00元(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采购单位: (略)
地 址: (略) 东五条路333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53-*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德 (略)
地 址: (略) 江南开发区领 (略)
联系电话:0453-*
联系人:赵经理
日期:2024年02月22日
附件:技术条款变更内容如下
(略) 燃煤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西城分公司1#~9#炉脱硫浆液池及主厂房蓄水池清淤处理项目
一、工程概况: (略) 燃煤供热锅炉超低排 (略) 1#-9#炉超低改造计划于2024年1月进行,项目所在地: (略) 西城分公司(地址: (略) 西十一条路立交桥北侧)。西城分公司现有不同容量的热水锅炉9台(1×65MW、5×80MW、3×46MW),由于脱硫、脱硝及除尘系统超低排放改造工艺的要求,需对现有的六座脱硫塔、两座曝气池、沉淀池、溢流槽、沉淀箱、再生箱、地坑、一座事故浆液池、主厂房零米蓄水池及地沟等进行清淤工作;上述各塔、池、箱内的沉淀物为炉渣、细灰或脱硫浆液。投标方需要具有固体废物治理的资质和能力、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处理方式必须符合国家对环保的有关规定要求。
二、清理方式
1、锅炉主厂房零米有五座独立的蓄水池,平均深度2.2米,总容积1500m3左右;池内沉淀物为炉渣、细灰及脱硫浆液;沉淀物均深1.6米,体积约1250m3(包含地沟)。
清理方式:
将蓄水池浆液抽空后,人员进入池内,采用桶装、人拎方式导出,并用手推车运出主厂房装车,外运出厂区;或采用人工扰动,吸污车抽取的方式外运至厂外。
投标方也可采用其它适宜的方式。
2、各脱硫塔及浆液池、箱等的清理方式:
1)将脱硫塔内浆液先打入公用系统的各箱、池内,塔内残余采用人工清理的方式。
2)各箱、池、地沟、地坑内的浆液及沉淀物可采用上述主厂房零米蓄水池的清淤方式。
三、各塔、池、箱、坑、沟容积明细表
位 置 | 长(m) | 宽(m) | 高(m) | 容积(m3) | 净容积(m3) |
氧化曝气池 | 6(5.6) | 4.3(3.9) | 4.3(3.3) | 111 | 72 |
3.65(2.7) | 94 | 59 | |||
新再生碱液沉淀池 | 9(8.6) | 5.6(4.8) | 2.8(2.6) | 141 | 214 |
污泥、事故浆液池 | 9(8.4) | 5(4.6) | 3.5(3) | 158 | 116 |
再生箱 | D=7.6 | 1.4(1.2) | 64 | 108 | |
公共单元坑及地沟 | 10 | ||||
一单元沉淀箱 | 6 | 3 | 1.6 | 30 | 40 |
二单元沉淀箱 | 9.6 | 3 | 1.6 | 46 | 76 |
1#吸收塔 | 5.7 | 3.7 | 10(2.4) | 51 | |
4-6#吸收塔 | 7.6 | 4.8 | 8(1.2) | 132 | |
蓄水池及地沟 | 1250 | ||||
总容积 | 合计:2128 |
四、要求:
1、投标方需到现场实际勘察校核清理工作量及确认清理方式。
2、投标方需要具有固体废物治理的资质和能力,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处理方式需符合国家对环保的有关规定要求,施工中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及损失均由投标方承担,与招标方无关;同时需保证工期及工程质量。
3、清理过程及清理完工后均应保持现场清洁及外运路径的清洁。
4、清理完工后需经招标方进行验收并达到要求,不能有残留;工期以不影响1#~9#炉超低排放改造下一步工序的开展为验收标准。对于锅炉主厂房零米蓄水池的清理,由于其清理后需做防腐处理以作脱硫事故浆液池使用,因此对其的清理应确保没有残留物,并应冲刷干净。
5、各塔、池、箱内的沉淀物为炉渣、细灰或脱硫浆液,在清理及运输过程中,注意做好清理人员、运输工具等的安全防护措施。
牡丹江热电有限公司燃煤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西城分公司1#~9#炉脱硫浆液池及主厂房蓄水池清淤处理项目澄清公告
应采购人要求,本次采购项目“ (略) 燃煤供热锅炉超低排 (略) 1#~9#炉脱硫浆液池及主厂房蓄水池清淤处理项目”(项目编号:MDJDX2024-021)因参数调整,对公告内容作如下澄清:
1、原公告第4款:服务内容变更,详见附件技术条款,其它内容请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原公告第5款: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企业自筹资金及国家补助资金*.00元(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变更为: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企业自筹资金及国家补助资金*.00元(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采购单位: (略)
地 址: (略) 东五条路333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53-*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德 (略)
地 址: (略) 江南开发区领 (略)
联系电话:0453-*
联系人:赵经理
日期:2024年02月22日
附件:技术条款变更内容如下
(略) 燃煤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西城分公司1#~9#炉脱硫浆液池及主厂房蓄水池清淤处理项目
一、工程概况: (略) 燃煤供热锅炉超低排 (略) 1#-9#炉超低改造计划于2024年1月进行,项目所在地: (略) 西城分公司(地址: (略) 西十一条路立交桥北侧)。西城分公司现有不同容量的热水锅炉9台(1×65MW、5×80MW、3×46MW),由于脱硫、脱硝及除尘系统超低排放改造工艺的要求,需对现有的六座脱硫塔、两座曝气池、沉淀池、溢流槽、沉淀箱、再生箱、地坑、一座事故浆液池、主厂房零米蓄水池及地沟等进行清淤工作;上述各塔、池、箱内的沉淀物为炉渣、细灰或脱硫浆液。投标方需要具有固体废物治理的资质和能力、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处理方式必须符合国家对环保的有关规定要求。
二、清理方式
1、锅炉主厂房零米有五座独立的蓄水池,平均深度2.2米,总容积1500m3左右;池内沉淀物为炉渣、细灰及脱硫浆液;沉淀物均深1.6米,体积约1250m3(包含地沟)。
清理方式:
将蓄水池浆液抽空后,人员进入池内,采用桶装、人拎方式导出,并用手推车运出主厂房装车,外运出厂区;或采用人工扰动,吸污车抽取的方式外运至厂外。
投标方也可采用其它适宜的方式。
2、各脱硫塔及浆液池、箱等的清理方式:
1)将脱硫塔内浆液先打入公用系统的各箱、池内,塔内残余采用人工清理的方式。
2)各箱、池、地沟、地坑内的浆液及沉淀物可采用上述主厂房零米蓄水池的清淤方式。
三、各塔、池、箱、坑、沟容积明细表
位 置 | 长(m) | 宽(m) | 高(m) | 容积(m3) | 净容积(m3) |
氧化曝气池 | 6(5.6) | 4.3(3.9) | 4.3(3.3) | 111 | 72 |
3.65(2.7) | 94 | 59 | |||
新再生碱液沉淀池 | 9(8.6) | 5.6(4.8) | 2.8(2.6) | 141 | 214 |
污泥、事故浆液池 | 9(8.4) | 5(4.6) | 3.5(3) | 158 | 116 |
再生箱 | D=7.6 | 1.4(1.2) | 64 | 108 | |
公共单元坑及地沟 | 10 | ||||
一单元沉淀箱 | 6 | 3 | 1.6 | 30 | 40 |
二单元沉淀箱 | 9.6 | 3 | 1.6 | 46 | 76 |
1#吸收塔 | 5.7 | 3.7 | 10(2.4) | 51 | |
4-6#吸收塔 | 7.6 | 4.8 | 8(1.2) | 132 | |
蓄水池及地沟 | 1250 | ||||
总容积 | 合计:2128 |
四、要求:
1、投标方需到现场实际勘察校核清理工作量及确认清理方式。
2、投标方需要具有固体废物治理的资质和能力,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处理方式需符合国家对环保的有关规定要求,施工中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及损失均由投标方承担,与招标方无关;同时需保证工期及工程质量。
3、清理过程及清理完工后均应保持现场清洁及外运路径的清洁。
4、清理完工后需经招标方进行验收并达到要求,不能有残留;工期以不影响1#~9#炉超低排放改造下一步工序的开展为验收标准。对于锅炉主厂房零米蓄水池的清理,由于其清理后需做防腐处理以作脱硫事故浆液池使用,因此对其的清理应确保没有残留物,并应冲刷干净。
5、各塔、池、箱内的沉淀物为炉渣、细灰或脱硫浆液,在清理及运输过程中,注意做好清理人员、运输工具等的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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