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扶余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4年国债高标六标段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吉林省扶余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4年国债高标六标段

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吉林省扶余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4年国债高标)六标段

二、项目编号:SYS*NTGC18001(JLSZK-*)

三、变更内容:

1.原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

√要求提供

不要求提供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5000元人民币。

2、缴纳时间:开标前递交到账。

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支票、银行保函、电汇、转账、 (略) 出具的保函( (略) (略) 住房和城乡 (略) (略) 房屋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3】7号文件)。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纳,实际到账为准。

户名:中科 (略) 松原分公司

开户银行: (略) 松原分行

银行账户:7200 0070 1013 0000 3518 1

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需按规定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为方便核对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投标人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核实到账情况。

6、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1、保证金不允许以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是由投标人开户银行账户转出,否则视为交纳无效。

2、投标人交纳保证金必须将上述开户名称、开户行及银行账号的数字和符号写全,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交纳保证金款项的银行交换时间与非工作日因素,中心以银行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实际到账时间超过保证金截止时间的,为无效保证金,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现变更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

√要求提供

不要求提供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5000元人民币。

2、缴纳时间:开标前递交到账。

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支票、银行保函、电汇、转账、 (略) 出具的保函。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纳,实际到账为准。

户名:中科 (略) 松原分公司

开户银行: (略) 松原分行

银行账户:7200 0070 1013 0000 3518 1

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需按规定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为方便核对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投标人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核实到账情况。

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1、保证金不允许以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是由投标人开户银行账户转出,否则视为交纳无效。

2、投标人交纳保证金必须将上述开户名称、开户行及银行账号的数字和符号写全,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交纳保证金款项的银行交换时间与非工作日因素,中心以银行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实际到账时间超过保证金截止时间的,为无效保证金,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圣德街与惠民路交汇处

联系人:王利军

联系电话:0438-*

招标代理机构: (略) 中科 (略)

地址: (略) 宁江区外滩路1122号班芙小镇1号楼商企

联系人:刘继光

电 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略) 农业农村局

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吉林省扶余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4年国债高标)六标段

二、项目编号:SYS*NTGC18001(JLSZK-*)

三、变更内容:

1.原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

√要求提供

不要求提供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5000元人民币。

2、缴纳时间:开标前递交到账。

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支票、银行保函、电汇、转账、 (略) 出具的保函( (略) (略) 住房和城乡 (略) (略) 房屋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3】7号文件)。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纳,实际到账为准。

户名:中科 (略) 松原分公司

开户银行: (略) 松原分行

银行账户:7200 0070 1013 0000 3518 1

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需按规定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为方便核对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投标人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核实到账情况。

6、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1、保证金不允许以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是由投标人开户银行账户转出,否则视为交纳无效。

2、投标人交纳保证金必须将上述开户名称、开户行及银行账号的数字和符号写全,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交纳保证金款项的银行交换时间与非工作日因素,中心以银行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实际到账时间超过保证金截止时间的,为无效保证金,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现变更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

√要求提供

不要求提供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5000元人民币。

2、缴纳时间:开标前递交到账。

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支票、银行保函、电汇、转账、 (略) 出具的保函。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纳,实际到账为准。

户名:中科 (略) 松原分公司

开户银行: (略) 松原分行

银行账户:7200 0070 1013 0000 3518 1

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需按规定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为方便核对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投标人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核实到账情况。

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1、保证金不允许以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是由投标人开户银行账户转出,否则视为交纳无效。

2、投标人交纳保证金必须将上述开户名称、开户行及银行账号的数字和符号写全,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交纳保证金款项的银行交换时间与非工作日因素,中心以银行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实际到账时间超过保证金截止时间的,为无效保证金,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圣德街与惠民路交汇处

联系人:王利军

联系电话:0438-*

招标代理机构: (略) 中科 (略)

地址: (略) 宁江区外滩路1122号班芙小镇1号楼商企

联系人:刘继光

电 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略) 农业农村局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