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溉澜溪体育公园片区地下公共人防工程含重庆市江北区溉澜溪B2-2-3地块边坡治理工程监测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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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溉澜溪体育公园片区地下公共人防工程含重庆市江北区溉澜溪B2-2-3地块边坡治理工程监测答疑补遗文件

江北区溉澜溪体育公园片区地下公共人防工程( (略) 江北区溉澜溪B2-2-3地块边坡治理工程)监测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江北区溉澜溪体育公园片区地下公共人防工程( (略) 江北区溉澜溪B2-2-3地块边坡治理工程)监测”招标文件质疑内容答疑如下:

1、本项目资质要求设置不当,本次监测内容主要包含了施工期间边坡监测工作和隧道施工监控量测工作,根据以上工作内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单位也完全能够承担本次监测任务,为什么不将检测资质纳入本项目资质要求?请问是否是因国家或者行业的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涉及的工作内容只能由勘察设计资质来完成?本条件设置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回复:根据《工程勘察资质标准》《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略) 轨道交通第三方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文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资质设定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类综合*级资质证书和自然资源部或国家测绘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级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必须包含工程测量)

2、本项目资质要求设置不当,本次监测内容主要包含了施工期间边坡监测工作和隧道施工监控量测工作,根据以上工作内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单位也完全能够承担本次监测任务,为什么不将检测资质纳入本项目资质要求?请问是否是因国家或者行业的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涉及的工作内容只能由勘察设计资质来完成?本条件设置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回复:根据《工程勘察资质标准》《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略) 轨道交通第三方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文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资质设定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类综合*级资质证书和自然资源部或国家测绘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级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必须包含工程测量)

3:质疑1:P19,技术方案文本的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投标文件需要公式对方法、原理、方法精度进行描述,而公式需要采用编辑器编制,而公式编辑器不适四号仿宋字体,否则将影响公式的正常书写,技术方案采用编辑器制内容是否可以和图表一样不受四号仿宋字体的限制,请招标人明示。质疑2:P19,技术部分不超过200页,但不得作为评审因素。投标文件包含图件总页数是否可以超过200页。另外,详实可靠的技术方案是监测工作实施的有力保障,建议取消页数限制。质疑3:江北区溉澜溪体育公园片区地下公共人防工程( (略) 江北区溉澜溪B2-2-3地块边坡治理工程)监测合同 第三条 工作内容应遵循如下规范及规定《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24356-2009已经有最新标准发表,建议修改为《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24356-2023。质疑4:江北区溉澜溪体育公园片区地下公共人防工程( (略) 江北区溉澜溪B2-2-3地块边坡治理工程)监测合同 第四条(1)电话及短信通知通过量测数据及现场观测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异常情况,先以电话和短信通知的方式及时报告各方,然后根据异常紧急程度,提出是否召开现场监测会议和提交预警报告。按照《 (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22版)》中第三十条监测单位应当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及时向建设单位报送监测成果,并对监测成果负责;发现异常时,及时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报告,建设单位应当立即组织相关单位采取处置措施。故本条款建议修改为:通过量测数据及现场观测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异常情况,先以电话和短信通知的方式立即报告各方(委托方、施工方、监理人等),然后根据异常紧急程度,由委托方提出是否召开现场监测会议,承担方应提交预警报告。质疑5:本项目服务期未明确对既有轨道交通9号线监测的工期,建议明确。质疑6:江北区溉澜溪体育公园片区地下公共人防工程监测大纲中,锚杆(索)轴力监测频率“依据规范要求监测,永久锚索的预加力的监测年限不应少于5年”;建议:该监测项目的监测服务期与招标公告有差异,请明确。

回复: 1技术方案中的公式编辑器内容可以不受四号仿宋字体的限制。

2、技术部分不超过200页,但不得作为评审因素按招标文件执行。

3、将“招标文件监测合同 第三条 工作内容应遵循如下规范及规定《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24356-2009”修改为:“工作内容应遵循如下规范及规定《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24356-2023”。

4、招标文件监测合同 第四条(1)款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作调整。

5、本项目施工工期计划为930日历天,对既有轨道交通9号线监测期按《重庆市轨道交通第三方监测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6、锚索监测服务期以设计图为准。

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不一致时,以本答疑为准,本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招标人: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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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溉澜溪体育公园片区地下公共人防工程( (略) 江北区溉澜溪B2-2-3地块边坡治理工程)监测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江北区溉澜溪体育公园片区地下公共人防工程( (略) 江北区溉澜溪B2-2-3地块边坡治理工程)监测”招标文件质疑内容答疑如下:

1、本项目资质要求设置不当,本次监测内容主要包含了施工期间边坡监测工作和隧道施工监控量测工作,根据以上工作内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单位也完全能够承担本次监测任务,为什么不将检测资质纳入本项目资质要求?请问是否是因国家或者行业的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涉及的工作内容只能由勘察设计资质来完成?本条件设置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回复:根据《工程勘察资质标准》《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略) 轨道交通第三方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文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资质设定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类综合*级资质证书和自然资源部或国家测绘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级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必须包含工程测量)

2、本项目资质要求设置不当,本次监测内容主要包含了施工期间边坡监测工作和隧道施工监控量测工作,根据以上工作内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单位也完全能够承担本次监测任务,为什么不将检测资质纳入本项目资质要求?请问是否是因国家或者行业的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涉及的工作内容只能由勘察设计资质来完成?本条件设置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回复:根据《工程勘察资质标准》《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略) 轨道交通第三方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文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资质设定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类综合*级资质证书和自然资源部或国家测绘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级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必须包含工程测量)

3:质疑1:P19,技术方案文本的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投标文件需要公式对方法、原理、方法精度进行描述,而公式需要采用编辑器编制,而公式编辑器不适四号仿宋字体,否则将影响公式的正常书写,技术方案采用编辑器制内容是否可以和图表一样不受四号仿宋字体的限制,请招标人明示。质疑2:P19,技术部分不超过200页,但不得作为评审因素。投标文件包含图件总页数是否可以超过200页。另外,详实可靠的技术方案是监测工作实施的有力保障,建议取消页数限制。质疑3:江北区溉澜溪体育公园片区地下公共人防工程( (略) 江北区溉澜溪B2-2-3地块边坡治理工程)监测合同 第三条 工作内容应遵循如下规范及规定《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24356-2009已经有最新标准发表,建议修改为《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24356-2023。质疑4:江北区溉澜溪体育公园片区地下公共人防工程( (略) 江北区溉澜溪B2-2-3地块边坡治理工程)监测合同 第四条(1)电话及短信通知通过量测数据及现场观测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异常情况,先以电话和短信通知的方式及时报告各方,然后根据异常紧急程度,提出是否召开现场监测会议和提交预警报告。按照《 (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22版)》中第三十条监测单位应当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及时向建设单位报送监测成果,并对监测成果负责;发现异常时,及时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报告,建设单位应当立即组织相关单位采取处置措施。故本条款建议修改为:通过量测数据及现场观测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异常情况,先以电话和短信通知的方式立即报告各方(委托方、施工方、监理人等),然后根据异常紧急程度,由委托方提出是否召开现场监测会议,承担方应提交预警报告。质疑5:本项目服务期未明确对既有轨道交通9号线监测的工期,建议明确。质疑6:江北区溉澜溪体育公园片区地下公共人防工程监测大纲中,锚杆(索)轴力监测频率“依据规范要求监测,永久锚索的预加力的监测年限不应少于5年”;建议:该监测项目的监测服务期与招标公告有差异,请明确。

回复: 1技术方案中的公式编辑器内容可以不受四号仿宋字体的限制。

2、技术部分不超过200页,但不得作为评审因素按招标文件执行。

3、将“招标文件监测合同 第三条 工作内容应遵循如下规范及规定《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24356-2009”修改为:“工作内容应遵循如下规范及规定《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24356-2023”。

4、招标文件监测合同 第四条(1)款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作调整。

5、本项目施工工期计划为930日历天,对既有轨道交通9号线监测期按《重庆市轨道交通第三方监测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6、锚索监测服务期以设计图为准。

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不一致时,以本答疑为准,本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招标人: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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