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市2023年至2025年公路提质改造及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第三批建设项目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肇东市2023年至2025年公路提质改造及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第三批建设项目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略) 2023年至2025年公路提质改造及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第三批建设项目(第四标段)
澄清公告
致各投标单位:
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参照执行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的规定计取,由各中标人支付”。
现变更为:10.12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按照中标价格的0.8%收取,由各中标人支付。
其他相关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次澄清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与本次澄清修改不符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本次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监督单位: (略) 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
地 址: (略) 北环路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
招 标 人: (略) 交通运输局
地 址: (略) 北环路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代先生
电 话:0455-*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辰宇 (略)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451-*
电子邮件:*@*63.com
(略) 2023年至2025年公路提质改造及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第三批建设项目(第四标段)
澄清公告
致各投标单位:
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参照执行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的规定计取,由各中标人支付”。
现变更为:10.12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按照中标价格的0.8%收取,由各中标人支付。
其他相关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次澄清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与本次澄清修改不符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本次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监督单位: (略) 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
地 址: (略) 北环路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
招 标 人: (略) 交通运输局
地 址: (略) 北环路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代先生
电 话:0455-*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辰宇 (略)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451-*
电子邮件:*@*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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