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深圳市龙华区观澜第二小学教职工配餐服务项目澄清公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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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深圳市龙华区观澜第二小学教职工配餐服务项目澄清公告三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LHADL*

标段名称:2 (略) 龙华区观澜第二小学教职工配餐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2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澄清事项:■招标文件

澄清内容:

诚信承诺函

致:

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并了解以下的全部内容,在此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没有下列行为:

(1)在开标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2)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

(3)未按有关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

(4)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

(5)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6)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

(7)恶意投诉;

(8)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

(9)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10)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相关部门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11)对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侵犯知识产权;

(12)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2、我公司已清楚并愿接受,如有上述行为之一时,将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 (略) 参与贵单位政府采购,将我公司行为在政府采购网站不诚信行为曝光台曝光,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我公司参与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 (略) 场监 (略) 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四、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序号

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投标响应

偏离情况

说明

1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3年,本次招标按1年报价,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每年合同期满前,*方根据学校教职工满意度及其它考核情况,经学校招标小组讨论,并报学校行政会讨论通过后,方给予续签,若讨论不通过则不续签合同,本项目重新招标。

新学校食堂投入使用后,本项目服务合同自动解除。


注:1. 上表所列各项均为不可负偏离条款。

2.“投标响应”一栏应当详细填写投标人自身响应情况,而不能不合理照搬照抄招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3.“偏离情况”一栏应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正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优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负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不满足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一致”。

4.评审委员会有权对投标响应情况作出判断(作出评审结论)。

5.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冲突的,以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响应情况”为准。

更正日期: 2024年02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内容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更正后的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龙华区观澜第二小学

采购方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方式:0755-*

采购方地址: (略) 龙华区观澜第二小学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龙华区民治街道梅龙路与民旺路交界处七星商业广场B2102

联系方式:075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技术支持:0755-*


信息来源:http://**:8081/gsgg/*/*/*/*/d5f9b3eb-2a40-460e-a9f5-3d1d455b7cc7.html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LHADL*

标段名称:2 (略) 龙华区观澜第二小学教职工配餐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2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澄清事项:■招标文件

澄清内容:

诚信承诺函

致:

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并了解以下的全部内容,在此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没有下列行为:

(1)在开标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2)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

(3)未按有关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

(4)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

(5)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6)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

(7)恶意投诉;

(8)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

(9)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10)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相关部门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11)对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侵犯知识产权;

(12)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2、我公司已清楚并愿接受,如有上述行为之一时,将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 (略) 参与贵单位政府采购,将我公司行为在政府采购网站不诚信行为曝光台曝光,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我公司参与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 (略) 场监 (略) 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四、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序号

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投标响应

偏离情况

说明

1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3年,本次招标按1年报价,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每年合同期满前,*方根据学校教职工满意度及其它考核情况,经学校招标小组讨论,并报学校行政会讨论通过后,方给予续签,若讨论不通过则不续签合同,本项目重新招标。

新学校食堂投入使用后,本项目服务合同自动解除。


注:1. 上表所列各项均为不可负偏离条款。

2.“投标响应”一栏应当详细填写投标人自身响应情况,而不能不合理照搬照抄招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3.“偏离情况”一栏应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正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优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负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不满足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一致”。

4.评审委员会有权对投标响应情况作出判断(作出评审结论)。

5.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冲突的,以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响应情况”为准。

更正日期: 2024年02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内容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更正后的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龙华区观澜第二小学

采购方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方式:0755-*

采购方地址: (略) 龙华区观澜第二小学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龙华区民治街道梅龙路与民旺路交界处七星商业广场B2102

联系方式:075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技术支持:0755-*


信息来源:http://**:8081/gsgg/*/*/*/*/d5f9b3eb-2a40-460e-a9f5-3d1d455b7cc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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