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工程做如下修改:
1、本工程的发包控制价由*元修改为*元
2、三、3.1本竞包文件约定竞包报价浮动率合理范围为-5%~-10%,即*元~*元(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修改为3.1本竞包文件约定竞包报价浮动率合理范围为-5%~-10%,即*.1元~*.05元(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
3、本工程竞包控制价*元,其中暂估价(含税) 0 元修改为本工程竞包控制价*元,其中暂估价(含税)10900 元
4、1个竞包报价偏离单位=6100元(保留一位小数)修改为1个竞包报价偏离单位=5840.0元(保留一位小数)。
5、四、(四)竞包承诺书 (竞包人名称)修改为(发包人名称)
6、五、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7.5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根据“投标函附录”承诺确定,为履约担保金额的30%修改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根据“投标函附录”承诺确定,为履约担保金额的100%
7、五、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1)进度控制责任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延误,延误工期罚3000元/天。延误合同工期赔偿限额为履约担保金额的30%。
(2)质量控制责任
1)承包人最终未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支付履约保证金额的20%质量违约金;承担履约保证金的同时,不免除承包人质量返工或整改的责任,直至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2)若管理方发现使用不合格材料或不符合设计或不符合发包文件要求的材料,均须无条件退场;如已使用,则须无条件返工整改到位,并另按1000元/次罚款,上述费用在结算时从工程款中扣除。
3)在质量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的质量保修金不足以支付时,由承包人按实追加支付。
4)未达到承诺的工程质量标准违约金限额累计为履约担保金额的20 %,质量违约扣罚如超出质量违约金限额,发包人有权追偿,从工程费用中扣除。
(3)安全控制责任
1)安全文明施工最终未达到合格标准的,扣罚履约担保金额的30%的违约金,承担履约保证金的同时,不免除承包人整改的责任。
2)未达到上述条款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违约金限额累计为履约保证金额的30%,安全文明施工违约扣罚如超出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违约金限额,发包人有权追偿,从工程费用中扣除。
(4)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1)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岗要求详见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承包人未履行项目经理及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累计为履约保证金额的15%。
修改为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1)进度控制责任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延误,延误工期罚3000元/天。延误合同工期赔偿限额为履约担保金额的100%。
(2)质量控制责任
1)承包人最终未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支付履约保证金额的30%质量违约金;承担履约保证金的同时,不免除承包人质量返工或整改的责任,直至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2)若管理方发现使用不合格材料或不符合设计或不符合发包文件要求的材料,均须无条件退场;如已使用,则须无条件返工整改到位,并另按1000元/次罚款,上述费用在结算时从工程款中扣除。
3)在质量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的质量保修金不足以支付时,由承包人按实追加支付。
4)未达到承诺的工程质量标准违约金限额累计为履约担保金额的30 %,质量违约扣罚如超出质量违约金限额,发包人有权追偿,从工程费用中扣除。
(3)安全控制责任
1)安全文明施工最终未达到合格标准的,扣罚履约担保金额的40%的违约金,承担履约保证金的同时,不免除承包人整改的责任。
2)未达到上述条款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违约金限额累计为履约保证金额的40%,安全文明施工违约扣罚如超出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违约金限额,发包人有权追偿,从工程费用中扣除。
(4)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1)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岗要求详见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承包人未履行项目经理及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累计为履约保证金额的25%。
7、发包公告及发包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发包文件与本补充文件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说明为准,本补充说明为本工程施工发包公告及发包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发包公告及发包文件执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江北区分网小型工程栏并及时下载发包文件的修改、补疑、答疑文件内容,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发包人: (略) 江北区甬江街道总工会
发包代理机构:宁波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