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一四七团十户滩镇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变更招标公告
第八师一四七团十户滩镇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变更招标公告
第八师一四七团(十户滩镇)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变更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八师一四七团(十户滩镇)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第八师一四七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第八师一四七团(十户滩镇)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址:第八师一四七团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第八师147团(十户滩镇)镇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约4.60平方千米(以最终批复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第八师一四七团(十户滩镇)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3 月18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6 月15 日。
2.5 本次设计招标的范围如下:
本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级及以上资质(因国家机构改革,城乡规划职能划入自然资源部,原城乡规划资质核发部门于2018年12月29日起已不再受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级资质申报工作,故拥有城乡规划编制*级资质且在2018年12月29日后有效的视为具有同等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乡(城市)规划师或规划类高级技术职称,且有承担至少一项类似规划设计的业绩。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必须执行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新疆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新建标[2016]2号文)规定。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单位请于2024 年2 月23日至2024 年3月1 日,每日上午 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 时至20:0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天瑞 (略)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新疆天瑞 (略) ( (略) 上海城B幢4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5日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天瑞 (略) ( (略) 上海城B幢四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第八师一四七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第八师一四七团
联系人:*青山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瑞 (略)
地 址: (略) 上海城B幢四楼
联 系 人:张斌
电 话:*
2024年2月23日
第八师一四七团(十户滩镇)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变更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八师一四七团(十户滩镇)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第八师一四七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第八师一四七团(十户滩镇)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址:第八师一四七团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第八师147团(十户滩镇)镇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约4.60平方千米(以最终批复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第八师一四七团(十户滩镇)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3 月18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6 月15 日。
2.5 本次设计招标的范围如下:
本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级及以上资质(因国家机构改革,城乡规划职能划入自然资源部,原城乡规划资质核发部门于2018年12月29日起已不再受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级资质申报工作,故拥有城乡规划编制*级资质且在2018年12月29日后有效的视为具有同等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乡(城市)规划师或规划类高级技术职称,且有承担至少一项类似规划设计的业绩。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必须执行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新疆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新建标[2016]2号文)规定。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单位请于2024 年2 月23日至2024 年3月1 日,每日上午 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 时至20:0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天瑞 (略)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新疆天瑞 (略) ( (略) 上海城B幢4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5日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天瑞 (略) ( (略) 上海城B幢四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第八师一四七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第八师一四七团
联系人:*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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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瑞 (略)
地 址: (略) 上海城B幢四楼
联 系 人: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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