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雄英保安有限责任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测试一变更开标时间
盘锦雄英保安有限责任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测试一变更开标时间
项目概况
盘锦 (略) 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测试)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权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QHT*
2.项目名称:盘锦 (略) 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测试一)
3.预算金额:138万元
4.采购需求:主要负责职工用餐及招待服务。要求食材绿色环保,膳食平衡,科学合理配餐,保障用餐安全。(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到期后,采用1+1模式,采购人对上一年服务满意,可以按上年度合同金额续签下年合同。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30万元,交纳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3.3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4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2月21日上午8:30至2024年2月22下午17:00。(北京时间)
地点:中权昊泰辽宁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服务中心
方式:线上领取
售价:0.01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23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2月23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服务中心(兴隆台区工业街1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4)食品经营许可证;
(5)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
2.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 (略)
地址: (略) 兴隆台区辽河中路13号
联系方式:赵女士 0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权 (略)
地 址: (略) 兴隆台区工业街16号
联系方式:陈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项目概况
盘锦 (略) 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测试)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权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QHT*
2.项目名称:盘锦 (略) 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测试一)
3.预算金额:138万元
4.采购需求:主要负责职工用餐及招待服务。要求食材绿色环保,膳食平衡,科学合理配餐,保障用餐安全。(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到期后,采用1+1模式,采购人对上一年服务满意,可以按上年度合同金额续签下年合同。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30万元,交纳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3.3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4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2月21日上午8:30至2024年2月22下午17:00。(北京时间)
地点:中权昊泰辽宁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服务中心
方式:线上领取
售价:0.01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23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2月23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服务中心(兴隆台区工业街1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4)食品经营许可证;
(5)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
2.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 (略)
地址: (略) 兴隆台区辽河中路13号
联系方式:赵女士 0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权 (略)
地 址: (略) 兴隆台区工业街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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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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