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解放碑地下环道消防设施维保服务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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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庆解放碑地下环道消防设施维保服务答疑补遗文件

2024年重庆解放碑地下环道消防设施维保服务

质疑回复及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2024年重庆解放碑地下环道消防设施维保服务”质疑回复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质疑回复

质疑一:"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条《投标报价》第一条“零星配件采购单价300元以内的费用由采购人支付”。此条描述是否有误?行规是300元以内的由中标人支付。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条《投标文件的份数》中未明确正副本的具体要求。正副本分别盖鲜章,还是正本盖鲜章后复印作为副本?另电子版是否可以用U盘?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5条《装订要求》中未明确技术方案是否可以编制不带页码标识的目录、正文的行间距、单面打印还是双面打印?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有关社保的要求是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第三章附件A将此要求作为了“否决投标”的条件。但在第五章服务要求中有关社保的要求条款又说“成立 (略) ,可提供人员劳务合同复印件”。请问,第五章的描述是否错误?

5.招标文件中有关业绩的要求“若提供的合同已到期,还须提供委托方出具的在管证明”。请问在管证明的具体意思是什么?"

答:1、已修改,详见补遗。

2、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盖章或者正本盖鲜章后的复印作为副本均可,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技术方案》和电子光盘不分正副本;电子版不可以用U盘。

3《技术方案》目录不带页码标识;正文的行间距不作要求;《技术方案》单面打印。

4、描述无误,除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以外的其他人员,由投标人承诺不低于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的相关规定即可。

5、在管证明是指提供的业绩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但仍然对该业绩进行维保,由委托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质疑二:"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条《投标报价》第一条“零星配件采购单价300元以内的费用由采购人支付”。此条描述是否有误?行规是300元以内的由中标人支付。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条《投标文件的份数》中未明确正副本的具体要求。正副本分别盖鲜章,还是正本盖鲜章后复印作为副本?另电子版是否可以用U盘?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5条《装订要求》中未明确技术方案是否可以编制不带页码标识的目录、正文的行间距、单面打印还是双面打印?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有关社保的要求是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第三章附件A将此要求作为了“否决投标”的条件。但在第五章服务要求中有关社保的要求条款又说“成立 (略) ,可提供人员劳务合同复印件”。请问,第五章的描述是否错误?

5.招标文件中有关业绩的要求“若提供的合同已到期,还须提供委托方出具的在管证明”。请问在管证明的具体意思是什么?"

答:同质疑一回复。

质疑三:"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条《投标报价》第一条“零星配件采购单价300元以内的费用由采购人支付”。此条描述是否有误?行规是300元以内的由中标人支付。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条《投标文件的份数》中未明确正副本的具体要求。正副本分别盖鲜章,还是正本盖鲜章后复印作为副本?另电子版是否可以用U盘?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5条《装订要求》中未明确技术方案是否可以编制不带页码标识的目录、正文的行间距、单面打印还是双面打印?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有关社保的要求是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第三章附件A将此要求作为了“否决投标”的条件。但在第五章服务要求中有关社保的要求条款又说“成立 (略) ,可提供人员劳务合同复印件”。请问,第五章的描述是否错误?

5.招标文件中有关业绩的要求“若提供的合同已到期,还须提供委托方出具的在管证明”。请问在管证明的具体意思是什么?"

答:同质疑一回复。

质疑四:疑问:1、招标文件第7页3.2“投标报价”第1项内:其中零星配件采购单价300元以内的费用由采购人支付。是否表述有误。是不是300元以上的为招标人负责支付。请明确。

答:已修改,详见补遗。

质疑五:关于本次招标要求提供监控方向人员证书的事项,在总体人员数量达到要求的基础上,可否用消防维保方向中级人员证书替代监控方向人员证书(从整体上来看,消防维保方向中级人员的综合水平明显优于监控室方向人员水平),该方式也可明显提升项目服务保障水平。

答:不可以。

质疑六: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但是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要求 (九)驻场维保服务人员要求里面,对服务人员要求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2023年8月至 2024年1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请问这些人员证书和社保证明材料是在投标时提供还是由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提供?如果需要在投标时提供,这些人员证书和社保证明材料放在投标文件的哪个地方?

答:除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以外的其他人员,由投标人承诺不低于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的相关规定即可,投标时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质疑七:"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3业绩要求”“第三篇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业绩 ”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若提供的合同已到期,还须提供委托方出具的在管证明。”

问:以上要求提供的在管证明是否指提供的业绩到期后因为各种原因没有续签合同,但是仍然对该业绩进行维保,这样的项目才需要在管证明"

答:在管证明是指提供的业绩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但仍然对该业绩进行维保,由委托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补遗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中“其中零星配件采购单价300元以内的费用由采购人支付。”修改为:“其中零星配件采购单价300元以内(不含300元)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零星配件采购单价300元以上(含300元)的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招标人: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西恒 (略)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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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庆解放碑地下环道消防设施维保服务

质疑回复及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2024年重庆解放碑地下环道消防设施维保服务”质疑回复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质疑回复

质疑一:"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条《投标报价》第一条“零星配件采购单价300元以内的费用由采购人支付”。此条描述是否有误?行规是300元以内的由中标人支付。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条《投标文件的份数》中未明确正副本的具体要求。正副本分别盖鲜章,还是正本盖鲜章后复印作为副本?另电子版是否可以用U盘?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5条《装订要求》中未明确技术方案是否可以编制不带页码标识的目录、正文的行间距、单面打印还是双面打印?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有关社保的要求是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第三章附件A将此要求作为了“否决投标”的条件。但在第五章服务要求中有关社保的要求条款又说“成立 (略) ,可提供人员劳务合同复印件”。请问,第五章的描述是否错误?

5.招标文件中有关业绩的要求“若提供的合同已到期,还须提供委托方出具的在管证明”。请问在管证明的具体意思是什么?"

答:1、已修改,详见补遗。

2、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盖章或者正本盖鲜章后的复印作为副本均可,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技术方案》和电子光盘不分正副本;电子版不可以用U盘。

3《技术方案》目录不带页码标识;正文的行间距不作要求;《技术方案》单面打印。

4、描述无误,除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以外的其他人员,由投标人承诺不低于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的相关规定即可。

5、在管证明是指提供的业绩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但仍然对该业绩进行维保,由委托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质疑二:"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条《投标报价》第一条“零星配件采购单价300元以内的费用由采购人支付”。此条描述是否有误?行规是300元以内的由中标人支付。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条《投标文件的份数》中未明确正副本的具体要求。正副本分别盖鲜章,还是正本盖鲜章后复印作为副本?另电子版是否可以用U盘?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5条《装订要求》中未明确技术方案是否可以编制不带页码标识的目录、正文的行间距、单面打印还是双面打印?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有关社保的要求是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第三章附件A将此要求作为了“否决投标”的条件。但在第五章服务要求中有关社保的要求条款又说“成立 (略) ,可提供人员劳务合同复印件”。请问,第五章的描述是否错误?

5.招标文件中有关业绩的要求“若提供的合同已到期,还须提供委托方出具的在管证明”。请问在管证明的具体意思是什么?"

答:同质疑一回复。

质疑三:"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条《投标报价》第一条“零星配件采购单价300元以内的费用由采购人支付”。此条描述是否有误?行规是300元以内的由中标人支付。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条《投标文件的份数》中未明确正副本的具体要求。正副本分别盖鲜章,还是正本盖鲜章后复印作为副本?另电子版是否可以用U盘?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5条《装订要求》中未明确技术方案是否可以编制不带页码标识的目录、正文的行间距、单面打印还是双面打印?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有关社保的要求是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第三章附件A将此要求作为了“否决投标”的条件。但在第五章服务要求中有关社保的要求条款又说“成立 (略) ,可提供人员劳务合同复印件”。请问,第五章的描述是否错误?

5.招标文件中有关业绩的要求“若提供的合同已到期,还须提供委托方出具的在管证明”。请问在管证明的具体意思是什么?"

答:同质疑一回复。

质疑四:疑问:1、招标文件第7页3.2“投标报价”第1项内:其中零星配件采购单价300元以内的费用由采购人支付。是否表述有误。是不是300元以上的为招标人负责支付。请明确。

答:已修改,详见补遗。

质疑五:关于本次招标要求提供监控方向人员证书的事项,在总体人员数量达到要求的基础上,可否用消防维保方向中级人员证书替代监控方向人员证书(从整体上来看,消防维保方向中级人员的综合水平明显优于监控室方向人员水平),该方式也可明显提升项目服务保障水平。

答:不可以。

质疑六: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但是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要求 (九)驻场维保服务人员要求里面,对服务人员要求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2023年8月至 2024年1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请问这些人员证书和社保证明材料是在投标时提供还是由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提供?如果需要在投标时提供,这些人员证书和社保证明材料放在投标文件的哪个地方?

答:除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以外的其他人员,由投标人承诺不低于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的相关规定即可,投标时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质疑七:"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3业绩要求”“第三篇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业绩 ”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若提供的合同已到期,还须提供委托方出具的在管证明。”

问:以上要求提供的在管证明是否指提供的业绩到期后因为各种原因没有续签合同,但是仍然对该业绩进行维保,这样的项目才需要在管证明"

答:在管证明是指提供的业绩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但仍然对该业绩进行维保,由委托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补遗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中“其中零星配件采购单价300元以内的费用由采购人支付。”修改为:“其中零星配件采购单价300元以内(不含300元)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零星配件采购单价300元以上(含300元)的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招标人: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西恒 (略)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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