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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油甘 (略) 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FGAFGA
点击查看>> )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一、现对2016 年4 月19 (略) 文件中的内容作如下修改:
1、 (略) 中第3.3 款的内容修改为:
3.3 其他要求:
■具备东 (略) (略) 颁发的“企业IC 卡”,其企业信用档案为“正常
登记”状态,且在企业信用档案登记资质范围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 款规定
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 (略) (略) 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包括:
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
等),可登 (略) (网址:
www.dgj 点击查看>> )及 (略) 市公 (略) (网址:
http:/ 点击查看>> )查询有关手续的办理规定。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东 (略) (略) 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
[2014]2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未被列入信用等级为C 级或不定级的企业。【选用】
■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 (略) 理通知》(东建市〔2011〕
29 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
加投标。
■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 (略) 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 (略) 贿犯罪档
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工
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方
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 号)、《关于明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
(东建市[2014]6 号)及《关于建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
预办[2014]28 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
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 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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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在投标 (略) 上 (略) 市公 (略) 核实本企 (略) 贿犯罪
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 (略) 市公 (略) 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 (略)
市公 (略) 提交相关查询申请。 (略) 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 个工
作日内 (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③ (略) 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 (略) 贿犯罪记录
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2、 (略) 中第3.4 款的内容修改为:
3.4 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证件原件或相关资料 (略) 备查,招标人不接受未
携带相关证件资料的投标人, (略) 承担责任。本次投标人应携带的证件原件或
相关资料有:
1、到会法定代表人或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2、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正副本均可);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正副本均可);,
4、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建安B”类证);
5、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6、其他: 。
(注:如上述原件发证机构未颁布纸质原件的,投标人应在发证机构信息系统打印
证件证明信息并加盖企业公章,作为原件提交。)
3、 (略) 中增加第3.5 款,内容如下:
3.5 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第1.4.1 款的内容修改为: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4.1
投标人资质条
件、项目负责
人资格及其他
要求
(1)资质条件: (略) 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级或以上资
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
■需登记在企业信用档案中;
■ *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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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建筑工程 。■
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专业类别为: 建筑工程;【可接受
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时采用】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 (略)
(略) (略) 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
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 号)的
要求。
(3)其它要求:
■具备东 (略) (略) 颁发的“企业IC 卡”,其企
业信用档案为“正常登记”状态,且在企业信用档案登记资
质范围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
求。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 (略) (略) 办理
企业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
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可登
(略) (网址:
www.dgj 点击查看>> )及 (略) 市公共资
(略) (网址:
http:/ 点击查看>> )查询有关手续
的办理规定。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东 (略) (略) 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
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
是未被列入信用等级为C 级或不定级的企业。【选用】
■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
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 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
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
加投标。
■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 (略) 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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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9 号)、《关于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
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 号)、
《关于明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
市[2014]6 号)及《关于建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 号),投标人参与投标
或承接工程,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查询
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 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
询,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 (略) 上
(略) 市公 (略) 核实本企 (略) 贿犯罪档案
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 (略) 市公 (略) 办事指南中的
相关要求及时通过 (略) 市公 (略) 提交相关查询申
请。 (略) 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 个工作日内
(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③ (略) 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
(略) 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
承接工程。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增加第1.4.2 款,内容如下: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4.2
投标人应携带
的证件原件及
相关资料
1、到会法定代表人或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负责人身
份证原件;
2、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正副本均可);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正副本均可);,
4、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建安B”类证);
5、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6、其他: 。
(注:如上述原件发证机构未颁布纸质原件的,投标人应在
发证机构信息系统打印证件证明信息并加盖企业公章,作为
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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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1.2.3 款的内容修改为:
条款号 编 列 内 容
11.2.3
按《关于调整 (略) 有关监管措施的通知》(东建市〔2016〕39 号)
的规定, (略) 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投标当天凌晨1:00 时的系
统信息数据。本市、外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会,实行注册建造师(或小型工
程项目负责人)指模签到。
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1.2.4 款的内容修改为:
条款号 编 列 内 容
11.2.4 同一建造师不宜同时报投两个或以上在同一天召开投标会的工程项目,否则后果自负。
7、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中第11 条11.2.4~11.2.9 款的内容修改为:
11.2.4 同一建造师(或小型项目负责人)不宜同时报投两个或以上在同一天召开投标
会的工程项目,否则后果自负。
11.2.5 本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发包人” (略) 人、“承包人”即为中标通
知书中确认的中标人。
11.2.6 按《关于加强施工企业在莞承接工程支付工人工资保障措施的通知》(东建市
〔2010〕48 号)文的要求,中标人在办 (略) 上登记时,需 (略) (略)
提交承包商付款保证担保。对承包商付款保证担保的要求详见《关于加强施工企业在莞承
接工程支付工人工资保障措施的通知》(东建市〔2010〕48 号)。
11.2.7 (略) 《转发 (略) 会 (略) 门关于印发〈 (略) 省建设领域
工人工资支付 (略) 办法〉的通知》(东建市〔2015〕90 号)。
11.2.8 (略) 《关于限期 (略) 搅拌砂浆的通告》( (略) 管委办〔2015〕
19 号)。
8、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中第1 条1.4.2 款的内容修改为:
1.4.2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审查方式,同时投标人应携带本须知前附表要求出
示的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 (略) 按开标 (略) 核查,招标人不接受未携带相
关证件资料的投标人, (略) 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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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中第3 条3.4.1 款第(1)点的内容修改为:
(1)若采用单项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按《关于调整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略) 项目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东建市[2014]84 号) 及《关于变更建设工程
交易投标保证金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5]41 号)的规定及时向 (略) 市公共
(略) 缴存单项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关于投标保证金办事指南更新的通知》
(东建交[2014]51 号)及 (略) 市公 (略) 办事指南办理投标保证担保转账缴费,并
确保上述款项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匹配到本工程。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具备东 (略) (略) 颁发的“企业IC 卡”的投标人应通
(略) 办事大厅一体机自助签到系统将保证金关联至本工程。园林绿化项目的投标人,
(略) 网会员专区获得的“企业二维码” (略) 办事大厅一体机自助签
到系统将保证金关联至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 (略) 市公 (略) ( 网址:
http:/ 点击查看>> )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规定。
10、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中第4 条4.4 款的内容修改为:
4.4.1 投标会中(开标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并原封退
回给投标人:
4.4.1.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4.2.1 项、第4.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或地点以
外收到的投标文件;
4.4.1.2 对于非园林绿化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后, (略) 代理
机构按本须知1.4.1 项规定对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信用 (略) 核查,凡信用档
案内投标资质条件或其它要求不符合1.4.1 项要求或未在东 (略) (略) 领取
“企业IC 卡”或企业信用档案为“限制投标”状 (略) 递交的投标文件。对于园林
绿化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后, (略) 代理机构按本须知1.4.1 项规定
对递交投标文件 (略) 核查,凡投标资质条件不符合要求或未在 (略) 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办理企业建档登记手 (略) 递交的投标文件;
4.4.1.3 (略) ,在投标截止时 (略) 有未被开启的投标文件;
4.4.1.4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确认书的投标文件;
4.4.1.5 未密封的投标文件;
4.4.1.6 (略) 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 (略) 贿犯罪
记录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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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7 根据东建函[ * 号文第九条的规定, (略) (略) 门记录有不良
行为或者涉嫌串通投标并正 (略) 门调查的投标人, (略) 未取消其投
标资格前,招标人可以拒收其投标文件。
4.4.2 投标会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4.4.2.1 未按本须知第1.4.2 (略) 人核验,或
经核查上述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不符合本须知第1.4.1 项要求,或由于投标人自身及其提
(略) 人不能核查的;
4.4.2.2 对于非园林绿化项目,信用档案的登记信息 (略) 携带证件原件及相
关资料不一致的。
1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中的第5.1 款的内容修改为:
5.1.1 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本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地点召开投标会并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投标会。投标人须在投
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 (略) 市公 (略) 《关 (略) 自助签到和对号入座
措施的通知》(东建交[2011]48 号)及《关于开通 “企业二维码”一体机自助系统的通知》
(东建交[2014]52 号)(详见 (略) 市公 (略) 办事指南) (略) 签到。(注:投
标截止时间后提醒未携带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 (略) ,然后关闭投标会议室大门,
投标人未经许可不能随便进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1.2 招标项目为非园林绿化项目时,投标人需按《关 (略) 自助签到和对号
入座措施的通知》(东建交[2011]48 号)的规定持“企业IC 卡”签到;招标项目为园林绿
化项目时,可按《关于开通 “企业二维码”一体机自助系统的通知》(东建交[2014]52 号)
的规 (略) 网会员专区获取的“企业二维码”,并持“企业二维码”签到。签到完
毕后,投标人打印签到回执,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持签到回执(如有)进入相应
投标室,按签到回执上的顺序号依次递交投标文件。对于非园林绿化项目,投标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负责人须准时出席投标会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仅法定代表人到会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仅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到会时提
交)、到会人员身份证(备查)。对于园林绿化项目,投标人的固定投标员与拟在本合同工
程任职的项目负责人两人一同(或法定代表人)须准时出席投标会并提交到会人员身份证
及《 (略) 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5.1.3 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按本须知5.1.2 项要求参加投标会,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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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体各方(非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
委托书)均须准时参加投标会并凭本须知第5.1.2 项要求的资料签到。
1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中的第5.2.2、5.2.4 款的内容修改为:
5.2.2 投标会召开后,招标人再次提醒未按本须知第1.4.2 项要求携带证件原件及相
关资料 (略) ,招标人按本须知第4.4 款规定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
件截止提交后,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 (略) 有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
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按本须知第4.4 款规定需退回的投标文件将原封
退回给投标人。
5.2.4 投标会上,对于非园林绿化项目,信用档案登记信息符合本须知第1.4.1 项规
定、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了有效投标担保且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开标程
序;对于园林绿化项目,符合本须知第1.4.1 项规定的投标人合格条件、并按招标文件的
规定提交了有效投标担保且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开标程序。
1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中第5 条5.2.5.4 款的内容修改为:
投标文件开启并宣读完毕后,按本须知第5.2.5.1 目规定的定标方式产生拟中标人,
招标人按本须知第1.4.2 项的规定对拟中标人携带的证件原件及 (略) 核查,如拟
中标人未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或经核查不符合本须知第1.4.1 项要求的,或由
(略) 人不能核查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按本
须知第5.2.5.1 至5.2.5.3 (略) 补抽、开启投标文件、宣读开启结果,重新按本须知
5.2.5.1 目规定的定标方式产生拟中标人;通过招标人核查的,方可确定为中标人,当场
宣布中标结果。
1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中第5 条增加第5.5.15、5.5.16 款,内容如下:
5.5.15 未按本须知第1.4.2 (略) (略) 核验,或上
述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不符合本须知第1.4.1 项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核查的;
5.5.16 信用档案的登记信息 (略) 携带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不一致的。
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各投标人必须根据2016 年4 月19 (略) 文件、
图纸预算、清单以及本补充通知制作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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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油甘 (略) 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FGAF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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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一、现对2016 年4 月19 (略) 文件中的内容作如下修改:
1、 (略) 中第3.3 款的内容修改为:
3.3 其他要求:
■具备东 (略) (略) 颁发的“企业IC 卡”,其企业信用档案为“正常
登记”状态,且在企业信用档案登记资质范围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 款规定
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 (略) (略) 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包括:
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
等),可登 (略) (网址:
www.dgj 点击查看>> )及 (略) 市公 (略) (网址:
http:/ 点击查看>> )查询有关手续的办理规定。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东 (略) (略) 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
[2014]2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未被列入信用等级为C 级或不定级的企业。【选用】
■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 (略) 理通知》(东建市〔2011〕
29 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
加投标。
■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 (略) 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 (略) 贿犯罪档
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工
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方
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 号)、《关于明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
(东建市[2014]6 号)及《关于建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
预办[2014]28 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
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 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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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在投标 (略) 上 (略) 市公 (略) 核实本企 (略) 贿犯罪
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 (略) 市公 (略) 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 (略)
市公 (略) 提交相关查询申请。 (略) 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 个工
作日内 (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③ (略) 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 (略) 贿犯罪记录
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2、 (略) 中第3.4 款的内容修改为:
3.4 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证件原件或相关资料 (略) 备查,招标人不接受未
携带相关证件资料的投标人, (略) 承担责任。本次投标人应携带的证件原件或
相关资料有:
1、到会法定代表人或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2、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正副本均可);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正副本均可);,
4、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建安B”类证);
5、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6、其他: 。
(注:如上述原件发证机构未颁布纸质原件的,投标人应在发证机构信息系统打印
证件证明信息并加盖企业公章,作为原件提交。)
3、 (略) 中增加第3.5 款,内容如下:
3.5 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第1.4.1 款的内容修改为: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4.1
投标人资质条
件、项目负责
人资格及其他
要求
(1)资质条件: (略) 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级或以上资
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
■需登记在企业信用档案中;
■ *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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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建筑工程 。■
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专业类别为: 建筑工程;【可接受
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时采用】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 (略)
(略) (略) 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
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 号)的
要求。
(3)其它要求:
■具备东 (略) (略) 颁发的“企业IC 卡”,其企
业信用档案为“正常登记”状态,且在企业信用档案登记资
质范围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
求。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 (略) (略) 办理
企业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
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可登
(略) (网址:
www.dgj 点击查看>> )及 (略) 市公共资
(略) (网址:
http:/ 点击查看>> )查询有关手续
的办理规定。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东 (略) (略) 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
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
是未被列入信用等级为C 级或不定级的企业。【选用】
■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
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 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
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
加投标。
■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 (略) 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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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9 号)、《关于工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
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 号)、
《关于明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
市[2014]6 号)及《关于建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 号),投标人参与投标
或承接工程,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查询
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 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
询,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 (略) 上
(略) 市公 (略) 核实本企 (略) 贿犯罪档案
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 (略) 市公 (略) 办事指南中的
相关要求及时通过 (略) 市公 (略) 提交相关查询申
请。 (略) 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 个工作日内
(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③ (略) 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
(略) 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
承接工程。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增加第1.4.2 款,内容如下: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4.2
投标人应携带
的证件原件及
相关资料
1、到会法定代表人或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负责人身
份证原件;
2、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正副本均可);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正副本均可);,
4、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建安B”类证);
5、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6、其他: 。
(注:如上述原件发证机构未颁布纸质原件的,投标人应在
发证机构信息系统打印证件证明信息并加盖企业公章,作为
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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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1.2.3 款的内容修改为:
条款号 编 列 内 容
11.2.3
按《关于调整 (略) 有关监管措施的通知》(东建市〔2016〕39 号)
的规定, (略) 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投标当天凌晨1:00 时的系
统信息数据。本市、外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会,实行注册建造师(或小型工
程项目负责人)指模签到。
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1.2.4 款的内容修改为:
条款号 编 列 内 容
11.2.4 同一建造师不宜同时报投两个或以上在同一天召开投标会的工程项目,否则后果自负。
7、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中第11 条11.2.4~11.2.9 款的内容修改为:
11.2.4 同一建造师(或小型项目负责人)不宜同时报投两个或以上在同一天召开投标
会的工程项目,否则后果自负。
11.2.5 本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发包人” (略) 人、“承包人”即为中标通
知书中确认的中标人。
11.2.6 按《关于加强施工企业在莞承接工程支付工人工资保障措施的通知》(东建市
〔2010〕48 号)文的要求,中标人在办 (略) 上登记时,需 (略) (略)
提交承包商付款保证担保。对承包商付款保证担保的要求详见《关于加强施工企业在莞承
接工程支付工人工资保障措施的通知》(东建市〔2010〕48 号)。
11.2.7 (略) 《转发 (略) 会 (略) 门关于印发〈 (略) 省建设领域
工人工资支付 (略) 办法〉的通知》(东建市〔2015〕90 号)。
11.2.8 (略) 《关于限期 (略) 搅拌砂浆的通告》( (略) 管委办〔2015〕
19 号)。
8、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中第1 条1.4.2 款的内容修改为:
1.4.2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审查方式,同时投标人应携带本须知前附表要求出
示的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 (略) 按开标 (略) 核查,招标人不接受未携带相
关证件资料的投标人, (略) 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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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中第3 条3.4.1 款第(1)点的内容修改为:
(1)若采用单项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按《关于调整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略) 项目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东建市[2014]84 号) 及《关于变更建设工程
交易投标保证金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5]41 号)的规定及时向 (略) 市公共
(略) 缴存单项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关于投标保证金办事指南更新的通知》
(东建交[2014]51 号)及 (略) 市公 (略) 办事指南办理投标保证担保转账缴费,并
确保上述款项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匹配到本工程。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具备东 (略) (略) 颁发的“企业IC 卡”的投标人应通
(略) 办事大厅一体机自助签到系统将保证金关联至本工程。园林绿化项目的投标人,
(略) 网会员专区获得的“企业二维码” (略) 办事大厅一体机自助签
到系统将保证金关联至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 (略) 市公 (略) ( 网址:
http:/ 点击查看>> )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规定。
10、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中第4 条4.4 款的内容修改为:
4.4.1 投标会中(开标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并原封退
回给投标人:
4.4.1.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4.2.1 项、第4.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或地点以
外收到的投标文件;
4.4.1.2 对于非园林绿化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后, (略) 代理
机构按本须知1.4.1 项规定对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信用 (略) 核查,凡信用档
案内投标资质条件或其它要求不符合1.4.1 项要求或未在东 (略) (略) 领取
“企业IC 卡”或企业信用档案为“限制投标”状 (略) 递交的投标文件。对于园林
绿化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后, (略) 代理机构按本须知1.4.1 项规定
对递交投标文件 (略) 核查,凡投标资质条件不符合要求或未在 (略) 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办理企业建档登记手 (略) 递交的投标文件;
4.4.1.3 (略) ,在投标截止时 (略) 有未被开启的投标文件;
4.4.1.4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确认书的投标文件;
4.4.1.5 未密封的投标文件;
4.4.1.6 (略) 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 (略) 贿犯罪
记录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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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7 根据东建函[ * 号文第九条的规定, (略) (略) 门记录有不良
行为或者涉嫌串通投标并正 (略) 门调查的投标人, (略) 未取消其投
标资格前,招标人可以拒收其投标文件。
4.4.2 投标会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4.4.2.1 未按本须知第1.4.2 (略) 人核验,或
经核查上述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不符合本须知第1.4.1 项要求,或由于投标人自身及其提
(略) 人不能核查的;
4.4.2.2 对于非园林绿化项目,信用档案的登记信息 (略) 携带证件原件及相
关资料不一致的。
1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中的第5.1 款的内容修改为:
5.1.1 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本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地点召开投标会并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投标会。投标人须在投
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 (略) 市公 (略) 《关 (略) 自助签到和对号入座
措施的通知》(东建交[2011]48 号)及《关于开通 “企业二维码”一体机自助系统的通知》
(东建交[2014]52 号)(详见 (略) 市公 (略) 办事指南) (略) 签到。(注:投
标截止时间后提醒未携带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 (略) ,然后关闭投标会议室大门,
投标人未经许可不能随便进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1.2 招标项目为非园林绿化项目时,投标人需按《关 (略) 自助签到和对号
入座措施的通知》(东建交[2011]48 号)的规定持“企业IC 卡”签到;招标项目为园林绿
化项目时,可按《关于开通 “企业二维码”一体机自助系统的通知》(东建交[2014]52 号)
的规 (略) 网会员专区获取的“企业二维码”,并持“企业二维码”签到。签到完
毕后,投标人打印签到回执,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持签到回执(如有)进入相应
投标室,按签到回执上的顺序号依次递交投标文件。对于非园林绿化项目,投标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负责人须准时出席投标会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仅法定代表人到会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仅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到会时提
交)、到会人员身份证(备查)。对于园林绿化项目,投标人的固定投标员与拟在本合同工
程任职的项目负责人两人一同(或法定代表人)须准时出席投标会并提交到会人员身份证
及《 (略) 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5.1.3 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按本须知5.1.2 项要求参加投标会,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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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体各方(非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
委托书)均须准时参加投标会并凭本须知第5.1.2 项要求的资料签到。
1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中的第5.2.2、5.2.4 款的内容修改为:
5.2.2 投标会召开后,招标人再次提醒未按本须知第1.4.2 项要求携带证件原件及相
关资料 (略) ,招标人按本须知第4.4 款规定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
件截止提交后,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 (略) 有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
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按本须知第4.4 款规定需退回的投标文件将原封
退回给投标人。
5.2.4 投标会上,对于非园林绿化项目,信用档案登记信息符合本须知第1.4.1 项规
定、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了有效投标担保且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开标程
序;对于园林绿化项目,符合本须知第1.4.1 项规定的投标人合格条件、并按招标文件的
规定提交了有效投标担保且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开标程序。
1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中第5 条5.2.5.4 款的内容修改为:
投标文件开启并宣读完毕后,按本须知第5.2.5.1 目规定的定标方式产生拟中标人,
招标人按本须知第1.4.2 项的规定对拟中标人携带的证件原件及 (略) 核查,如拟
中标人未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或经核查不符合本须知第1.4.1 项要求的,或由
(略) 人不能核查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按本
须知第5.2.5.1 至5.2.5.3 (略) 补抽、开启投标文件、宣读开启结果,重新按本须知
5.2.5.1 目规定的定标方式产生拟中标人;通过招标人核查的,方可确定为中标人,当场
宣布中标结果。
1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中第5 条增加第5.5.15、5.5.16 款,内容如下:
5.5.15 未按本须知第1.4.2 (略) (略) 核验,或上
述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不符合本须知第1.4.1 项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核查的;
5.5.16 信用档案的登记信息 (略) 携带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不一致的。
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各投标人必须根据2016 年4 月19 (略) 文件、
图纸预算、清单以及本补充通知制作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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