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山区城市停车场及智能充电桩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暂停公告
邯山区城市停车场及智能充电桩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暂停公告
(略) 停车场及智能充电桩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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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略) 停车场及智能充电桩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停车场及智能充电桩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略) 邯山区行政审批局以邯山政投初设〔2024〕2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邯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债券和引导社会资本,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邯山区大业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共选择 27 处地点建设充电桩及智慧停车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停车场及公共区域升级改造: 包括停车场及公共区域铺装工程25000㎡、购置安装充电桩 1050 套、以及电力增容改造。2、建设智慧停车场:包括智慧停车管理平台,以及相应的智慧停车场配套设施。2.1.2工期:总工期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2.1.3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2.1.4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独立法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3.2.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1 08:30至2024-02-0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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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邯山区城市停车场及智能充电桩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暂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停车场及智能充电桩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JST-2024-004 二、项目暂停原因 现因项目内容调整,原定于2024年2月29日09: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略) 停车场及智能充电桩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开标会暂停,开标时间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并随时查看相关内容,因潜在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各位潜在投标人如已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传投标文件可申请撤回,并联系平台客服退费。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略) 邯山区大业 (略) 2024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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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停车场及智能充电桩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停车场及智能充电桩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略) 邯山区行政审批局以邯山政投初设〔2024〕2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邯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债券和引导社会资本,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邯山区大业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共选择 27 处地点建设充电桩及智慧停车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停车场及公共区域升级改造: 包括停车场及公共区域铺装工程25000㎡、购置安装充电桩 1050 套、以及电力增容改造。2、建设智慧停车场:包括智慧停车管理平台,以及相应的智慧停车场配套设施。2.1.2工期:总工期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2.1.3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2.1.4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独立法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3.2.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1 08:30至2024-02-0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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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山区城市停车场及智能充电桩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暂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停车场及智能充电桩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JST-2024-004 二、项目暂停原因 现因项目内容调整,原定于2024年2月29日09: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略) 停车场及智能充电桩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开标会暂停,开标时间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并随时查看相关内容,因潜在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各位潜在投标人如已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传投标文件可申请撤回,并联系平台客服退费。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略) 邯山区大业 (略) 2024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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