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检察院楼宇综合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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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检察院楼宇综合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宿州市人民检察院楼宇综合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P-SZ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楼宇综合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2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分办法→技术分→履约能力→三、企业荣誉(10分):“ 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 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示范或优秀项目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 分6分。”

现更正为:

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的物业 (略) 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6分。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分办法→技术分→履约能力→三、企业荣誉(10分):“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 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优秀物业企业”或“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荣誉的一个得2分,满分4分。”

现更正为:

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 (略) 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物业类优秀荣誉证书的一个得2分,满分4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4.2 货物类项目适用: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产品以及其产生的采购、运输、 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14.3 货物类项目适用: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 数量、单价(含投标产品所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等)、总价等内容, 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

现更正为:

“14.2 货物类项目适用: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产品以及其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税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14.3 货物类项目适用: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 数量、单价(含投标产品所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税费等)、总价等内容, 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

更正日期:2024年02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更正内容作相应更改外,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如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请按此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淮河西路 176 号

联系方式:0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五福建筑工程 (略)

地 址: (略) 君临天下B4栋4单元2 层 0403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竟成(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2分

0天0小时0分

  • 提交备案
    安徽五福建筑工程 (略)
    请审核
    2024-02-28 16:16:32
    0天0小时2分
宿州市人民检察院楼宇综合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P-SZ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楼宇综合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2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分办法→技术分→履约能力→三、企业荣誉(10分):“ 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 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示范或优秀项目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 分6分。”

现更正为:

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的物业 (略) 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6分。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分办法→技术分→履约能力→三、企业荣誉(10分):“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 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优秀物业企业”或“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荣誉的一个得2分,满分4分。”

现更正为:

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 (略) 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物业类优秀荣誉证书的一个得2分,满分4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4.2 货物类项目适用: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产品以及其产生的采购、运输、 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14.3 货物类项目适用: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 数量、单价(含投标产品所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等)、总价等内容, 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

现更正为:

“14.2 货物类项目适用: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产品以及其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税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14.3 货物类项目适用: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 数量、单价(含投标产品所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税费等)、总价等内容, 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

更正日期:2024年02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更正内容作相应更改外,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如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请按此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淮河西路 176 号

联系方式:0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五福建筑工程 (略)

地 址: (略) 君临天下B4栋4单元2 层 0403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竟成(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2分

0天0小时0分

  • 提交备案
    安徽五福建筑工程 (略)
    请审核
    2024-02-28 16:16:32
    0天0小时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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