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3#办公楼及职工宿舍加固改造工程项目答疑公告
机关3#办公楼及职工宿舍加固改造工程项目答疑公告
(略) (略) (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皖北 (略) (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机关3#办公楼及职工宿舍加固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JG2024-03-0265)进行公开招标,现针对投标人提出问题进行答疑:
问题一: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已经完成的建筑面积在 2000 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业绩;(同时提供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和部分付款发票扫描件,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须能体现评审信息,否则需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等)。 请问“部分付款发票扫描件”是我们开给业主的发票扫描件还是材料商开给我们的发票扫描件?
回答一:“部分付款发票扫描件”指业绩合同建设方支付全部或部分工程款后,业绩合同施工方给建设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问题二: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和项目经理详细评审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具有一个已完成的单体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相关的工程施工业绩(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等)。 (2)拟派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每承担过一项已完成的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相关的工程施工业绩(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等)。 请问“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个已完成的单体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维修工程施工业绩”能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答二:“民用建筑维修工程施工业绩”包含在招标文件业绩要求范围内。
问题三:招标文件详细评审中没有明确“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能否重复计分。 请问满足招标文件详细评审要求的情况下,招标文件详细评审中“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能否重复计分?
回答三:满足招标文件详细评审要求的情况下,招标文件详细评审中“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问题四:招标公告中标段划分:2 个标段,01 标段为南楼、中楼改造,02 标段为北楼改造加固。两个标段互不影响,投标人可同时投标两个标段,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不影响在另一个标段中标。 请问:01标段和02标段项目经理能否重复使用?即一个标段中标后,另一个标段能否继续使用该项目经理中标?
回答四: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九条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如01、02标段中标人为同一家,允许拟派两个标段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略) (略)
2024年02月28日
(略) (略) (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皖北 (略) (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机关3#办公楼及职工宿舍加固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JG2024-03-0265)进行公开招标,现针对投标人提出问题进行答疑:
问题一: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已经完成的建筑面积在 2000 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业绩;(同时提供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和部分付款发票扫描件,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须能体现评审信息,否则需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等)。 请问“部分付款发票扫描件”是我们开给业主的发票扫描件还是材料商开给我们的发票扫描件?
回答一:“部分付款发票扫描件”指业绩合同建设方支付全部或部分工程款后,业绩合同施工方给建设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问题二: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和项目经理详细评审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具有一个已完成的单体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相关的工程施工业绩(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等)。 (2)拟派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每承担过一项已完成的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相关的工程施工业绩(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等)。 请问“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个已完成的单体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维修工程施工业绩”能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答二:“民用建筑维修工程施工业绩”包含在招标文件业绩要求范围内。
问题三:招标文件详细评审中没有明确“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能否重复计分。 请问满足招标文件详细评审要求的情况下,招标文件详细评审中“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能否重复计分?
回答三:满足招标文件详细评审要求的情况下,招标文件详细评审中“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问题四:招标公告中标段划分:2 个标段,01 标段为南楼、中楼改造,02 标段为北楼改造加固。两个标段互不影响,投标人可同时投标两个标段,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不影响在另一个标段中标。 请问:01标段和02标段项目经理能否重复使用?即一个标段中标后,另一个标段能否继续使用该项目经理中标?
回答四: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九条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如01、02标段中标人为同一家,允许拟派两个标段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略) (略)
2024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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