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污水处理厂生产用主要化学药剂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萧县污水处理厂生产用主要化学药剂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P-XXQT*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萧县污水处理厂生产用主要化学药剂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2月28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序号 | 内容 | 要求 |
1 | 供货期限 | 三年 |
2 | 供货要求 | 根据采购单位采购需求单供货。 |
3 | 售后服务 | 三年 |
4 | 包装要求 (货物) |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成交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涉及木质制品及木制包装材料的(含铺垫、支撑、加固设施设备等),禁止使用和调入松木及其制品。该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成交人承担。 |
5 | 验收 | 采购人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 |
6 | 付款 | 付款人:萧县污水处理厂 付款方式:每季度根据采购单位采购需求单供货,按供货量验收合格后分笔付款。 注:1、付款金额=数量*单价。 1、在供货过程中,如果发现所供货物不合格但未造成后果,供应商应支付10%的当季度应付货款作为违约金,并立即进行整改。如果供应商拒绝整改或被发现三次及以上,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所供货物不合格造成后果的,由供应商赔偿相应的损失。 3、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将指定货物、指定数量送至指定位置 |
7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 2 %的履约保证金(保函、电汇、转账、保险、担保、其他等。)。 |
序号 | 内容 | 要求 |
1 | 供货期限 | 三年 |
2 | 供货要求 | 根据采购单位采购需求单供货。 |
3 | 售后服务 | 三年 |
4 | 包装要求 (货物) |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成交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涉及木质制品及木制包装材料的(含铺垫、支撑、加固设施设备等),禁止使用和调入松木及其制品。该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成交人承担。 |
5 | 验收 | 采购人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 |
6 | 付款 | 付款人:萧县污水处理厂 付款方式:每季度根据采购单位采购需求单供货,按供货量验收合格后分笔付款。 注:1、付款金额=数量*单价。 2、在供货过程中,如果发现所供货物不合格但未造成后果,供应商应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立即进行整改。如果供应商拒绝整改或被发现三次及以上,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所供货物不合格造成后果的,由供应商赔偿相应的损失。 3、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将指定货物、指定数量送至指定位置 |
7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 2 %的履约保证金(保函、电汇、转账、保险、担保、其他等。)。 |
更正日期:2024年2月29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萧县污水处理厂
地 址: 萧县污水处理厂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法正 (略)
地 址: 萧县公园路海润凤鸣苑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韩主任、王工
电 话: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P-XXQT*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萧县污水处理厂生产用主要化学药剂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2月28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序号 | 内容 | 要求 |
1 | 供货期限 | 三年 |
2 | 供货要求 | 根据采购单位采购需求单供货。 |
3 | 售后服务 | 三年 |
4 | 包装要求 (货物) |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成交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涉及木质制品及木制包装材料的(含铺垫、支撑、加固设施设备等),禁止使用和调入松木及其制品。该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成交人承担。 |
5 | 验收 | 采购人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 |
6 | 付款 | 付款人:萧县污水处理厂 付款方式:每季度根据采购单位采购需求单供货,按供货量验收合格后分笔付款。 注:1、付款金额=数量*单价。 1、在供货过程中,如果发现所供货物不合格但未造成后果,供应商应支付10%的当季度应付货款作为违约金,并立即进行整改。如果供应商拒绝整改或被发现三次及以上,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所供货物不合格造成后果的,由供应商赔偿相应的损失。 3、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将指定货物、指定数量送至指定位置 |
7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 2 %的履约保证金(保函、电汇、转账、保险、担保、其他等。)。 |
序号 | 内容 | 要求 |
1 | 供货期限 | 三年 |
2 | 供货要求 | 根据采购单位采购需求单供货。 |
3 | 售后服务 | 三年 |
4 | 包装要求 (货物) |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成交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涉及木质制品及木制包装材料的(含铺垫、支撑、加固设施设备等),禁止使用和调入松木及其制品。该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成交人承担。 |
5 | 验收 | 采购人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 |
6 | 付款 | 付款人:萧县污水处理厂 付款方式:每季度根据采购单位采购需求单供货,按供货量验收合格后分笔付款。 注:1、付款金额=数量*单价。 2、在供货过程中,如果发现所供货物不合格但未造成后果,供应商应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立即进行整改。如果供应商拒绝整改或被发现三次及以上,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所供货物不合格造成后果的,由供应商赔偿相应的损失。 3、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将指定货物、指定数量送至指定位置 |
7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 2 %的履约保证金(保函、电汇、转账、保险、担保、其他等。)。 |
更正日期:2024年2月29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萧县污水处理厂
地 址: 萧县污水处理厂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法正 (略)
地 址: 萧县公园路海润凤鸣苑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韩主任、王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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