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2024年-2026年职工食堂食材项目采购更正公告二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2024年-2026年职工食堂食材项目采购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ZLNN2024-G3-028-ZYZ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青秀区税务局2024年-2026年职工食堂食材项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2月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一章《投标邀请》中“项目概况” | 国家税 (略) 青秀区税务局2024年-2026年职工食堂食材项目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 (略) ( (略) 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国家税 (略) 青秀区税务局2024年-2026年职工食堂食材项目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 (略) ( (略) 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2 | 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9时30分00秒。 2.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8时30分00秒至9时30分00秒。 3.地点:云 (略) ( (略) 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4楼,具体详见LED屏幕);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8日9时30分00秒。 2.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4年3月18日8时30分00秒至9时30分00秒。 3.地点:云 (略) ( (略) 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4楼,具体详见LED屏幕);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
3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5项“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 时间:2024年3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 (略) ( (略) 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4楼,具体详见进门左边LED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 时间:2024年3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 (略) ( (略) 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4楼,具体详见进门左边LED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
4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6项“开标时间、地点” | 时间:2024年3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 (略) ( (略) 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4楼,具体详见进门左边LED屏)。 | 时间:2024年3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 (略) ( (略) 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4楼,具体详见进门左边LED屏)。 |
5 |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技术力量"第(1)点 |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车辆,每有投入冷链车1辆,得2分,满分2分;每有投入普通货车1辆的,得 2 分,满分 4 分;此项满分 6 分。【配送车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有效的行驶证复印件(行驶证登记名称须为投标人单位)、车辆登记证复印件】 |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车辆,每有投入冷链车1辆,得2分,满分2分;每有投入普通货车1辆的,得 2 分,满分 4 分;此项满分 6 分。【配送车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有效的行驶证复印件(行驶证登记名称须为投标人单位)或配送车辆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
6 |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技术力量"第(3)点 | 投标人具有食品检测相关的设备(①离子色谱仪、②气相色谱仪(带自动进样器)、③气相-三重四级杆联用仪、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⑤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仪、⑥高效液相色谱仪、⑦原子荧光光谱仪、⑧原子吸收光谱仪),每具有一个(台)设备得1分,满分8分。 注:以上第(3)点得分内容投标人需要单独提供购买发票作为佐证材料,每种设备不重复得分,如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被评委认可,不得分。 | 投标人具有食品检测相关的设备(①离子色谱仪、②气相色谱仪(带自动进样器)、③气相-三重四级杆联用仪、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⑤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仪、⑥高效液相色谱仪、⑦原子荧光光谱仪、⑧原子吸收光谱仪),每具有一个(台)设备得1分,满分8分。 注:以上第(3)点得分内容投标人需要单独提供购买发票或相关设备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每种设备不重复得分,如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被评委认可,不得分。 |
7 | 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中“一、项目概况” | 为规范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国家税 (略) 青秀区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实行配送采购管理,现通过采购程序确定食堂配送服务中标人,及其服务内容、价格优惠率、服务期限及服务承诺等内容,并以合同条款协议书形成的形式固定下来,由食材配送供应商在服务有效期内为采购人提供规定范围内的食材,具体配送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不承诺在服务期内授予中标人实际采购品类,也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 | 为规范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国家税 (略) 青秀区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实行配送采购管理,现通过采购程序确定食堂配送服务中标人,及其服务内容、价格优惠率、服务期限及服务承诺等内容,并以合同条款协议书形成的形式固定下来,由食材配送供应商在服务有效期内为采购人提供规定范围内的食材,具体配送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不承诺在服务期内授予中标人实际采购品类,也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因财政补助政策发生改变,本项目服务期内,预测实际发生量为130万元/年,结算金额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时候应自行考虑投标、运营等成本)。 |
更正日期:2024年2月29日
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原因: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调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 (略) 青秀区税务局
地 址: (略) 望园路19号
联系方式:林容凌 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 (略)
地 址: (略) 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
联系方式:李鸿海、廖宇静 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鸿海、廖宇静
电 话:0771-*、*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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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ZLNN2024-G3-028-ZYZ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青秀区税务局2024年-2026年职工食堂食材项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2月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一章《投标邀请》中“项目概况” | 国家税 (略) 青秀区税务局2024年-2026年职工食堂食材项目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 (略) ( (略) 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国家税 (略) 青秀区税务局2024年-2026年职工食堂食材项目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 (略) ( (略) 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2 | 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9时30分00秒。 2.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8时30分00秒至9时30分00秒。 3.地点:云 (略) ( (略) 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4楼,具体详见LED屏幕);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8日9时30分00秒。 2.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4年3月18日8时30分00秒至9时30分00秒。 3.地点:云 (略) ( (略) 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4楼,具体详见LED屏幕);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
3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5项“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 时间:2024年3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 (略) ( (略) 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4楼,具体详见进门左边LED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 时间:2024年3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 (略) ( (略) 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4楼,具体详见进门左边LED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
4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6项“开标时间、地点” | 时间:2024年3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 (略) ( (略) 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4楼,具体详见进门左边LED屏)。 | 时间:2024年3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 (略) ( (略) 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4楼,具体详见进门左边LED屏)。 |
5 |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技术力量"第(1)点 |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车辆,每有投入冷链车1辆,得2分,满分2分;每有投入普通货车1辆的,得 2 分,满分 4 分;此项满分 6 分。【配送车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有效的行驶证复印件(行驶证登记名称须为投标人单位)、车辆登记证复印件】 |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车辆,每有投入冷链车1辆,得2分,满分2分;每有投入普通货车1辆的,得 2 分,满分 4 分;此项满分 6 分。【配送车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有效的行驶证复印件(行驶证登记名称须为投标人单位)或配送车辆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
6 |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技术力量"第(3)点 | 投标人具有食品检测相关的设备(①离子色谱仪、②气相色谱仪(带自动进样器)、③气相-三重四级杆联用仪、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⑤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仪、⑥高效液相色谱仪、⑦原子荧光光谱仪、⑧原子吸收光谱仪),每具有一个(台)设备得1分,满分8分。 注:以上第(3)点得分内容投标人需要单独提供购买发票作为佐证材料,每种设备不重复得分,如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被评委认可,不得分。 | 投标人具有食品检测相关的设备(①离子色谱仪、②气相色谱仪(带自动进样器)、③气相-三重四级杆联用仪、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⑤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仪、⑥高效液相色谱仪、⑦原子荧光光谱仪、⑧原子吸收光谱仪),每具有一个(台)设备得1分,满分8分。 注:以上第(3)点得分内容投标人需要单独提供购买发票或相关设备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每种设备不重复得分,如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被评委认可,不得分。 |
7 | 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中“一、项目概况” | 为规范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国家税 (略) 青秀区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实行配送采购管理,现通过采购程序确定食堂配送服务中标人,及其服务内容、价格优惠率、服务期限及服务承诺等内容,并以合同条款协议书形成的形式固定下来,由食材配送供应商在服务有效期内为采购人提供规定范围内的食材,具体配送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不承诺在服务期内授予中标人实际采购品类,也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 | 为规范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国家税 (略) 青秀区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实行配送采购管理,现通过采购程序确定食堂配送服务中标人,及其服务内容、价格优惠率、服务期限及服务承诺等内容,并以合同条款协议书形成的形式固定下来,由食材配送供应商在服务有效期内为采购人提供规定范围内的食材,具体配送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不承诺在服务期内授予中标人实际采购品类,也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因财政补助政策发生改变,本项目服务期内,预测实际发生量为130万元/年,结算金额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时候应自行考虑投标、运营等成本)。 |
更正日期:2024年2月29日
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原因: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调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 (略) 青秀区税务局
地 址: (略) 望园路19号
联系方式:林容凌 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 (略)
地 址: (略) 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
联系方式:李鸿海、廖宇静 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鸿海、廖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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