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448,032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无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轨道交通1号线01030-01036编组列车大修牵引电机委外维修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重庆轨道交通1号线01030-01036编组列车大修牵引电机委外维修项目(招标编号:SFG*A )的答疑及补遗如下: 一、答疑 提问1: 请提供该项目中牵引电机的维修手册或使用说明书 答:同意提供牵引电机维修手册,详见补遗1。 提问2: 招标文件原文: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2.1 (1) 供货质量(2分)投标人提供由电牵系统配套厂家或整车制造厂家出具的B型地铁车辆牵引电机质量可靠、应用情况良好的证明文件的,得2分;不能提供的不得分。 注: 1、证明文件开具时间须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2、证明文件须加盖电牵系统配套厂家或整车制造厂家的公章。 澄清问题:电牵系统配套厂家或整车制造厂家公章加盖繁琐,流程较长,一般该证明文件由相关单位事业部或采购部出具,请问是否可行。 答:本条已变更,详见补疑2。 提问3: 招标文件原文:第五章 技术要求 3.3.2.13 更换速度传感器、温度传感器,提供温度传感器、速度传感器插座(车体侧)。 澄清问题:一般大修牵引电机温传速传及连接器为偶换件,非必换件。请问该物件是否为必换件。 答:按照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补遗 1、本项目牵引电机维修手册将以附件形式随本答疑补遗一起发出。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2.1 (1) : “供货质量(2分) 投标人提供由电牵系统配套厂家或整车制造厂家出具的B型地铁车辆牵引电机质量可靠、应用情况良好的证明文件的,得2分;不能提供的不得分。 注: 1、证明文件开具时间须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2、证明文件须加盖电牵系统配套厂家或整车制造厂家的公章。” 变更为: “供货质量(2分) 投标人提供由电牵系统配套厂家或整车制造厂家出具的B型地铁车辆牵引电机质量可靠、应用情况良好的证明文件的,得2分;不能提供的不得分。 注: 1、投标人须提供其电牵系统配套厂家或整车制造厂家的基本情况介绍声明,格式自拟。 2、证明文件开具时间须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3、证明文件须加盖电牵系统配套厂家或整车制造厂家的公章,或对应厂家依法对外使用的其他印章(包括但不限于:部门印章、专用印章、其它根据工作需要刻制的印章等)。” 3、本次招标项目最高限价(含税总价)为人民币:*.00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零点击查看>>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否决投标。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03月19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修改为2024年03月19日10时00分至2024年03月19日10时30分,保证金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注:本答疑及补遗及相关附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补遗及相关附件有冲突的地方,以本答疑及补遗及相关附件为准。 (略) 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国际 (略) 2024年03月01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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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448,032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无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轨道交通1号线01030-01036编组列车大修牵引电机委外维修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重庆轨道交通1号线01030-01036编组列车大修牵引电机委外维修项目(招标编号:SFG*A )的答疑及补遗如下: 一、答疑 提问1: 请提供该项目中牵引电机的维修手册或使用说明书 答:同意提供牵引电机维修手册,详见补遗1。 提问2: 招标文件原文: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2.1 (1) 供货质量(2分)投标人提供由电牵系统配套厂家或整车制造厂家出具的B型地铁车辆牵引电机质量可靠、应用情况良好的证明文件的,得2分;不能提供的不得分。 注: 1、证明文件开具时间须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2、证明文件须加盖电牵系统配套厂家或整车制造厂家的公章。 澄清问题:电牵系统配套厂家或整车制造厂家公章加盖繁琐,流程较长,一般该证明文件由相关单位事业部或采购部出具,请问是否可行。 答:本条已变更,详见补疑2。 提问3: 招标文件原文:第五章 技术要求 3.3.2.13 更换速度传感器、温度传感器,提供温度传感器、速度传感器插座(车体侧)。 澄清问题:一般大修牵引电机温传速传及连接器为偶换件,非必换件。请问该物件是否为必换件。 答:按照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补遗 1、本项目牵引电机维修手册将以附件形式随本答疑补遗一起发出。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2.1 (1) : “供货质量(2分) 投标人提供由电牵系统配套厂家或整车制造厂家出具的B型地铁车辆牵引电机质量可靠、应用情况良好的证明文件的,得2分;不能提供的不得分。 注: 1、证明文件开具时间须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2、证明文件须加盖电牵系统配套厂家或整车制造厂家的公章。” 变更为: “供货质量(2分) 投标人提供由电牵系统配套厂家或整车制造厂家出具的B型地铁车辆牵引电机质量可靠、应用情况良好的证明文件的,得2分;不能提供的不得分。 注: 1、投标人须提供其电牵系统配套厂家或整车制造厂家的基本情况介绍声明,格式自拟。 2、证明文件开具时间须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3、证明文件须加盖电牵系统配套厂家或整车制造厂家的公章,或对应厂家依法对外使用的其他印章(包括但不限于:部门印章、专用印章、其它根据工作需要刻制的印章等)。” 3、本次招标项目最高限价(含税总价)为人民币:*.00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零点击查看>>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否决投标。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03月19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修改为2024年03月19日10时00分至2024年03月19日10时30分,保证金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注:本答疑及补遗及相关附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补遗及相关附件有冲突的地方,以本答疑及补遗及相关附件为准。 (略) 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国际 (略) 2024年03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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