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年度生产系统泥沙运输及处置服务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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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年度生产系统泥沙运输及处置服务答疑补遗文件

(略) 2024年度生产系统泥沙运输及处置服务答疑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3服务期限:服务起始时间以合同实际约定为准,服务期限以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或达到本服务最高支付上限金额为止(以二者先达到者为准)。若是时间只有9个月,此次招标体量较大,中标人需投入大量车辆,在合同执行完毕后均为闲置,未收回车辆投入成本,此次招标服务期限是否合理?

答:详见补遗。

2、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3投标人须具有政府认可的合法处置脱水泥沙的能力(提供资质或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脱水泥沙处置工艺介绍、相关资质文件和处置设备设施现场照片等)及处置地点能够合法处置脱水泥沙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环评批复文件等)和资质证书备案证明。同时,投标人须承诺有不间断处置我司脱水泥沙的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其中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备案证明,若是污泥处置资质证书和环评批复文件,均都是没有相关备案的,是否能以只提供相关的污泥处置资质证书和环评批复文件作为满足此条的资格要求?

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3服务期限:服务起始时间以合同实际约定为准,服务期限以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或达到本服务最高支付上限金额为止(以二者先达到者为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3.2服务期限: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请问此次招标以哪个期限为准?

答:(1)不可以。

(2)详见补遗。

3、关于招标文件中资格人条件3.6需提供2020-2022年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不能出现亏损。(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是2 (略) ,无法提供2020-2022年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该当如何?

答:若成立年限不满足财务审计报告年限要求的,可提供成立年限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2 (略) ,可暂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4、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政府认可的合法处置脱水泥沙的能力(提供资质或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脱水泥沙处置工艺介绍、相关资质文件和处置设备设施现场照片等)及处置地点能够合法处置脱水泥沙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环评批复文件等)和资质证书备案证明。”,请问如投标单位为运输单位,是否可提供第三方处置点的资质证明?

答:不可以。

5、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政府认可的合法处置脱水泥沙的能力(提供资质或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脱水泥沙处置工艺介绍、相关资质文件和处置设备设施现场照片等)及处置地点能够合法处置脱水泥沙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环评批复文件等)和资质证书备案证明。”,请问如投标单位为运输单位,是否可提供第三方处置点的资质证明?

答:不可以。

招 标人: (略)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水务集团 (略) (盖章)

2024 年 3月 1日

(略) 2024年度生产系统泥沙运输及处置服务补遗

各位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第一章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中2.3服务期限:服务起始时间以合同实际约定为准,服务期限以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或达到本服务最高支付上限金额为止(以二者先达到者为准)。更改为:2.3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合同期限内按照中标单价,根据双方认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实结算。合同期内累计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且中标单价不作上浮。合同期满或累计结算金额达投标总报价后,合同终止。

招标人: (略) (盖章位公章)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 (略) (盖单位公章)

2024年3月1日





答疑、补遗- (略) 2024年度生产系统泥沙运输及处置服务.doc
答疑补遗-泥沙处置.pdf

(略) 2024年度生产系统泥沙运输及处置服务答疑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3服务期限:服务起始时间以合同实际约定为准,服务期限以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或达到本服务最高支付上限金额为止(以二者先达到者为准)。若是时间只有9个月,此次招标体量较大,中标人需投入大量车辆,在合同执行完毕后均为闲置,未收回车辆投入成本,此次招标服务期限是否合理?

答:详见补遗。

2、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3投标人须具有政府认可的合法处置脱水泥沙的能力(提供资质或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脱水泥沙处置工艺介绍、相关资质文件和处置设备设施现场照片等)及处置地点能够合法处置脱水泥沙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环评批复文件等)和资质证书备案证明。同时,投标人须承诺有不间断处置我司脱水泥沙的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其中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备案证明,若是污泥处置资质证书和环评批复文件,均都是没有相关备案的,是否能以只提供相关的污泥处置资质证书和环评批复文件作为满足此条的资格要求?

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3服务期限:服务起始时间以合同实际约定为准,服务期限以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或达到本服务最高支付上限金额为止(以二者先达到者为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3.2服务期限: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请问此次招标以哪个期限为准?

答:(1)不可以。

(2)详见补遗。

3、关于招标文件中资格人条件3.6需提供2020-2022年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不能出现亏损。(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是2 (略) ,无法提供2020-2022年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该当如何?

答:若成立年限不满足财务审计报告年限要求的,可提供成立年限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2 (略) ,可暂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4、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政府认可的合法处置脱水泥沙的能力(提供资质或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脱水泥沙处置工艺介绍、相关资质文件和处置设备设施现场照片等)及处置地点能够合法处置脱水泥沙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环评批复文件等)和资质证书备案证明。”,请问如投标单位为运输单位,是否可提供第三方处置点的资质证明?

答:不可以。

5、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政府认可的合法处置脱水泥沙的能力(提供资质或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脱水泥沙处置工艺介绍、相关资质文件和处置设备设施现场照片等)及处置地点能够合法处置脱水泥沙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环评批复文件等)和资质证书备案证明。”,请问如投标单位为运输单位,是否可提供第三方处置点的资质证明?

答:不可以。

招 标人: (略)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水务集团 (略) (盖章)

2024 年 3月 1日

(略) 2024年度生产系统泥沙运输及处置服务补遗

各位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第一章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中2.3服务期限:服务起始时间以合同实际约定为准,服务期限以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或达到本服务最高支付上限金额为止(以二者先达到者为准)。更改为:2.3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合同期限内按照中标单价,根据双方认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实结算。合同期内累计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且中标单价不作上浮。合同期满或累计结算金额达投标总报价后,合同终止。

招标人: (略) (盖章位公章)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 (略) (盖单位公章)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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