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遴选霍山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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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遴选霍山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通知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为进一步提高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对我县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引导作用,根据《 (略) 商务厅 (略) 财政厅 (略) 乡村振兴局 关于加快2022、2023年度试点县项目建设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4〕42号)文件精神,现补充遴选霍山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商贸中心、 (略) 、 (略) 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发挥县城和乡镇物流枢纽作用,支持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

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鼓励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 (略) 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四)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

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一)支持方式

依据《霍山县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主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专项资金支持。

(二)支持标准

原则上申报评审入库项目的专项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有效投资额的30%。单个项目最高支持资金不超过300万元。有效投资额验收前需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不得用于征地拆迁、购买流量,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包括项目相关的审计、监理咨询、验收等费用)。严禁支持的具体项目内容包括:

1.基础设施建设,含土地购买、主体结构(含钢结构)建设、电梯购置等;

2.承办企业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类,建设项目为商业地产开发性质;

3.地理位置位于主城区,但隶属于乡镇的乡镇商贸中心建设改造项目;

4.商业网点周边道路硬化、亮化、绿化等;

5.运营场地租金、软件升级、农产品深加工等;

6.其他严禁事项。

为加强与发展改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相关资金的衔接,避免重复投入,入库项目的申报主体须承诺申报项目补贴内容不得重复享受发展改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相关资金支持。

(三)资金拨付方式

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支持一批”的原则,项目完成后由县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组织项目初验,并出具审核意见, (略) 级主管部门组织验收评审。项目验收合格后,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项目验收结果和拟拨付资金额度,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县商务局报县政府批准并拨付补助资金,并与奖补主体签订项目承办协议。

三、申报条件及入库流程

(一)申报主体要求

1.申报主体为在霍山县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注册 (略) 分公司,正常经营,依法纳税,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格,且与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一致;

2.申报主体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遵章守法、信用记录良好,近5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名单,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申报主体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能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相关资料和数据,积极配合各级部门的专项检查;

4.申报主体对项目真实性负责,严禁虚报建设内容或擅自更改入库项目的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

5. (略) 、市级主管部门的其他规定要求。

(二)项目条件要求

1.单个项目有效投资额不低于80万元;内容应符合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设内容、支持方向,实现县域商业的补缺或升级作用。

2、入库项目时限应满足试点县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的要求,于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30日前建成并申请验收;

3.入库项目建成获得奖补后,申报主体承诺持续运营5年以上(不可抗力除外);

4.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多头(部门)申报,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事项)不得重复享受各级同类资金奖补。市县出台实施的叠加政策除外。

(三)入库流程

企业报送项目申报材料后,县商务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根据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支持入库项目,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项目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逐级上报申请入库。

四、申报资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单位向霍山县商务局提出项目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按顺序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六份):

(1)企业申请报告(包含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实施情况,申报奖励的条款和申请金额等内容);

(2)霍山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申请表;

(3)项目投资(费用)明细表及项目投资(费用有关的合同、支付凭证、发票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等);

(4)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7)项目投资审计报告;

(8)项目建设有关实景图片。

五、项目遴选时间

请于2024年3月6日前将企业申请报告报送至霍山县商务局。联系人:叶复春 联系方式:0564-* *。

附件:1.霍山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申请表

2.项目投资(费用)明细

3.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霍山县商务局

2024年2月28日


附件1

霍山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申请表

企业名称

企业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项目联系人

手机号码

申报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总投资额

项目申请金额

项目建设开始日期

项目建设结束日期

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账号

项目简述

县级部门意见

县商务局

县财政局

县乡村振兴局

申请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项目投资(费用)明细

序号

摘要

付款情况

发票情况

备注

支付凭证编号

金额(元)

支付日期

发票编号

金额(元)

开票日期

收款单位

一、工程投资

1

2

……

二、设备投资

1

2

……

三、其他投资

1

2

……


附件3

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本单位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郑重承诺:

一、遵章守法,合规经营,近五年信用状况良好。

二、申报政策项目资金所报送的所有信息及材料均真实、准确、合规。

三、如申报成功,保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四、自觉遵守国家一次性塑料制品禁限使用规定,并按照有关要求定期在商务部“绿色流通服务”平台报送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便利店、超市、商场、餐饮等经营企业承诺事项)

五、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等相关规定作出的处理。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为进一步提高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对我县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引导作用,根据《 (略) 商务厅 (略) 财政厅 (略) 乡村振兴局 关于加快2022、2023年度试点县项目建设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4〕42号)文件精神,现补充遴选霍山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商贸中心、 (略) 、 (略) 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发挥县城和乡镇物流枢纽作用,支持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

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鼓励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 (略) 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四)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

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一)支持方式

依据《霍山县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主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专项资金支持。

(二)支持标准

原则上申报评审入库项目的专项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有效投资额的30%。单个项目最高支持资金不超过300万元。有效投资额验收前需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不得用于征地拆迁、购买流量,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包括项目相关的审计、监理咨询、验收等费用)。严禁支持的具体项目内容包括:

1.基础设施建设,含土地购买、主体结构(含钢结构)建设、电梯购置等;

2.承办企业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类,建设项目为商业地产开发性质;

3.地理位置位于主城区,但隶属于乡镇的乡镇商贸中心建设改造项目;

4.商业网点周边道路硬化、亮化、绿化等;

5.运营场地租金、软件升级、农产品深加工等;

6.其他严禁事项。

为加强与发展改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相关资金的衔接,避免重复投入,入库项目的申报主体须承诺申报项目补贴内容不得重复享受发展改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相关资金支持。

(三)资金拨付方式

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支持一批”的原则,项目完成后由县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组织项目初验,并出具审核意见, (略) 级主管部门组织验收评审。项目验收合格后,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项目验收结果和拟拨付资金额度,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县商务局报县政府批准并拨付补助资金,并与奖补主体签订项目承办协议。

三、申报条件及入库流程

(一)申报主体要求

1.申报主体为在霍山县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注册 (略) 分公司,正常经营,依法纳税,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格,且与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一致;

2.申报主体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遵章守法、信用记录良好,近5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名单,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申报主体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能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相关资料和数据,积极配合各级部门的专项检查;

4.申报主体对项目真实性负责,严禁虚报建设内容或擅自更改入库项目的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

5. (略) 、市级主管部门的其他规定要求。

(二)项目条件要求

1.单个项目有效投资额不低于80万元;内容应符合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设内容、支持方向,实现县域商业的补缺或升级作用。

2、入库项目时限应满足试点县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的要求,于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30日前建成并申请验收;

3.入库项目建成获得奖补后,申报主体承诺持续运营5年以上(不可抗力除外);

4.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多头(部门)申报,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事项)不得重复享受各级同类资金奖补。市县出台实施的叠加政策除外。

(三)入库流程

企业报送项目申报材料后,县商务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根据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支持入库项目,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项目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逐级上报申请入库。

四、申报资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单位向霍山县商务局提出项目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按顺序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六份):

(1)企业申请报告(包含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实施情况,申报奖励的条款和申请金额等内容);

(2)霍山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申请表;

(3)项目投资(费用)明细表及项目投资(费用有关的合同、支付凭证、发票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等);

(4)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7)项目投资审计报告;

(8)项目建设有关实景图片。

五、项目遴选时间

请于2024年3月6日前将企业申请报告报送至霍山县商务局。联系人:叶复春 联系方式:0564-* *。

附件:1.霍山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申请表

2.项目投资(费用)明细

3.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霍山县商务局

2024年2月28日


附件1

霍山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申请表

企业名称

企业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项目联系人

手机号码

申报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总投资额

项目申请金额

项目建设开始日期

项目建设结束日期

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账号

项目简述

县级部门意见

县商务局

县财政局

县乡村振兴局

申请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项目投资(费用)明细

序号

摘要

付款情况

发票情况

备注

支付凭证编号

金额(元)

支付日期

发票编号

金额(元)

开票日期

收款单位

一、工程投资

1

2

……

二、设备投资

1

2

……

三、其他投资

1

2

……


附件3

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本单位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郑重承诺:

一、遵章守法,合规经营,近五年信用状况良好。

二、申报政策项目资金所报送的所有信息及材料均真实、准确、合规。

三、如申报成功,保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四、自觉遵守国家一次性塑料制品禁限使用规定,并按照有关要求定期在商务部“绿色流通服务”平台报送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便利店、超市、商场、餐饮等经营企业承诺事项)

五、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等相关规定作出的处理。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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