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宿松县“送戏进万村”采购项目二次第三包更正公告
2024年宿松县“送戏进万村”采购项目二次第三包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 | H7FSCG24D03C0011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D03-*32C-*-*-8 |
信息来源 |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所在地 | 宿松县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03-01 17:06:32 | 浏览次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7FSCG24D03C0011
徽采云编号:FS*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宿松县“送戏进万村”采购(二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2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采购公告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2024年宿松县“送戏进万村”采购(二次)项目 | 2024年宿松县“送戏进万村”采购项目(二次) |
2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3月4日8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3月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2024年3月4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 截止时间:2024年3月7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
4 | 五、开启 | 时间:2024年3月4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 时间:2024年3月7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
?采购文件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项目名称 | 2024年宿松县“送戏进万村”采购(二次)项目 | 2024年宿松县“送戏进万村”采购项目(二次) | ||||||
2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3月4日8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3月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3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2024年3月4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 截止时间:2024年3月7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 ||||||
4 | 五、开启 | 时间:2024年3月4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 时间:2024年3月7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 ||||||
5 | 第三章 采购需求-商务要求-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后付合同价款的40%,演出任务完成后,凭每场演出剧照和现场照片,行政村证明,乡镇文化站及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审查核实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根据项目验收结果按每场在专项补助经费中支付剩余价款。 | 签订合同后付合同价款的40%,演出任务完成后,凭每场演出剧照和现场照片,行政村证明,乡镇文化站及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审查核实验收合格后,根据项目验收结果按每场在专项补助经费中支付剩余价款。 | ||||||
6 | 第四章 评审办法与标准-2.4 综合评分-技术资信分-综合实力-评分标准 | 2、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受官方媒体宣传报道得分,最高得6分。 | 2、2021年1月1日以来受官方媒体宣传报道得分,最高得6分。 | ||||||
7 | 第四章 评审办法与标准-2.4 综合评分-技术资信分-业绩-评分标准 | 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具有一个得3分,最高9分(提供中标通知书、 合同和验收报告复印件)。 注: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示:如供应商虚假承诺,将承担相关责任。上述材料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一材料则该业绩不得分。 | 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具有一个得3分,最高9分。(提供合同复印件) 注: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示:如供应商虚假承诺,将承担相关责任。上述材料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一材料则该业绩不得分。 | ||||||
8 | 第四章 评审办法与标准-2.4 综合评分-技术资信分-服务方案-评分标准 | 注:每个部分评分标准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明确,措施有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为符合。每项全部符合要求的得2分,每项部分符合要求的一项得1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此项最高得18分。 | 注:每个部分评分标准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明确,措施有效,满足本次项目要求的为符合。每项全部符合要求的得2分,每项部分符合要求的一项得1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此项最高得18分。 | ||||||
序号 | 更正项 | 增加 | |||||||
9 |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
|
更正日期:2024年3月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3月7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松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地 址:宿松县孚玉镇孚玉东路广电大厦
联 系 人:陈主任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5幢14号
联 系 人:李先生、周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主任
联系方式:*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1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6分0秒
办理意见: 提交
办理时间: 2024-03-01 17:00:34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分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3-01 17:06:31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
项目编号 | H7FSCG24D03C0011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D03-*32C-*-*-8 |
信息来源 |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所在地 | 宿松县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03-01 17:06:32 | 浏览次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7FSCG24D03C0011
徽采云编号:FS*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宿松县“送戏进万村”采购(二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2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采购公告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2024年宿松县“送戏进万村”采购(二次)项目 | 2024年宿松县“送戏进万村”采购项目(二次) |
2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3月4日8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3月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2024年3月4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 截止时间:2024年3月7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
4 | 五、开启 | 时间:2024年3月4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 时间:2024年3月7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
?采购文件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项目名称 | 2024年宿松县“送戏进万村”采购(二次)项目 | 2024年宿松县“送戏进万村”采购项目(二次) | ||||||
2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3月4日8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3月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3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2024年3月4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 截止时间:2024年3月7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 ||||||
4 | 五、开启 | 时间:2024年3月4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 时间:2024年3月7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 ||||||
5 | 第三章 采购需求-商务要求-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后付合同价款的40%,演出任务完成后,凭每场演出剧照和现场照片,行政村证明,乡镇文化站及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审查核实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根据项目验收结果按每场在专项补助经费中支付剩余价款。 | 签订合同后付合同价款的40%,演出任务完成后,凭每场演出剧照和现场照片,行政村证明,乡镇文化站及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审查核实验收合格后,根据项目验收结果按每场在专项补助经费中支付剩余价款。 | ||||||
6 | 第四章 评审办法与标准-2.4 综合评分-技术资信分-综合实力-评分标准 | 2、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受官方媒体宣传报道得分,最高得6分。 | 2、2021年1月1日以来受官方媒体宣传报道得分,最高得6分。 | ||||||
7 | 第四章 评审办法与标准-2.4 综合评分-技术资信分-业绩-评分标准 | 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具有一个得3分,最高9分(提供中标通知书、 合同和验收报告复印件)。 注: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示:如供应商虚假承诺,将承担相关责任。上述材料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一材料则该业绩不得分。 | 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具有一个得3分,最高9分。(提供合同复印件) 注: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示:如供应商虚假承诺,将承担相关责任。上述材料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一材料则该业绩不得分。 | ||||||
8 | 第四章 评审办法与标准-2.4 综合评分-技术资信分-服务方案-评分标准 | 注:每个部分评分标准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明确,措施有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为符合。每项全部符合要求的得2分,每项部分符合要求的一项得1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此项最高得18分。 | 注:每个部分评分标准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明确,措施有效,满足本次项目要求的为符合。每项全部符合要求的得2分,每项部分符合要求的一项得1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此项最高得18分。 | ||||||
序号 | 更正项 | 增加 | |||||||
9 |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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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2024年3月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3月7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松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地 址:宿松县孚玉镇孚玉东路广电大厦
联 系 人:陈主任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5幢14号
联 系 人:李先生、周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主任
联系方式:*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1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6分0秒
办理意见: 提交
办理时间: 2024-03-01 17:00:34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分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3-01 17:06:31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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