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高新区西部启动区消防救援站工程重新招标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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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高新区西部启动区消防救援站工程重新招标答疑澄清公告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略) 顺德高新区西部启动区消防救援站工程(重新招标)
标段(包)名称 (略) 顺德高新区西部启动区消防救援站工程(重新招标)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略) 顺德高新区西部启动区消防救援站工程(重新招标)

第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SD)WZ0052

项目名称: (略) 顺德高新区西部启动区消防救援站工程(重新招标)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日

原定开标时间:**日 9:30分

一、答疑内容

1、问:1.请问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招标的老旧小区等改造项目是否符合本招文要求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2.根据《 (略)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6 号)》和《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 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 政数〔2022〕14 号)的规定,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评分优惠,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5%作为其最后的经济标得分。请问本项目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为什么没按政府相关要求设置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优惠加分?

答:1.该要求已出澄清,详见本通知“二、澄清内容”。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适用于政府采购活动。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条明确政府采购为: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而本项目的招标人为国有企业,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所以本招标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的范筹,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4.9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4.9.1投标人在近3年(自**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5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请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是否属于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答:该要求已出澄清,详见本通知“二、澄清内容”。

3、问:投标人在近 3 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 1500 万元 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的,每项得 1 分。 【本项最高得 3 分】,请问:装饰装修工程业绩/老旧小区改造/建筑修缮等业绩是否符合此项得分要求?

答:该要求已出澄清,详见本通知“二、澄清内容”。

4、问:招标公告4.9.1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自**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5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请问:如投标人提供的是联合体业绩,在联合体业绩中独立完成的金额超过1500万元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是否符合?请明确。

答: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要求即符合,详见本通知“二、澄清内容”。

二、澄清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二 章招标公告 第13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如下澄清:

原内容:

澄清:

4.9.1投标人在近3年(自**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5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是指含房屋主体结构施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业绩。

2、现就《招标文件》第四 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第43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澄清:

原内容:

澄清为:

资信标评分标准:

企业业绩:投标人在近3年(自**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15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的,每项得1分。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是指含房屋主体结构施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业绩。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3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顺德区 (略)

代理机构:

广东道勤 (略)

地址:

(略) 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33号顺德机械装备产业园1号楼8楼

地址:

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金榜居委会凤山西路25号二层之二

联系人:

陈工

联系人:

欧阳小姐

联系方式:

0757-*

联系方式:

0757-*

2024年3月 1 日 2024 年3月 1 日

1.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略) 顺德高新区西部启动区消防救援站工程(重新招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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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略) 顺德高新区西部启动区消防救援站工程(重新招标)
标段(包)名称 (略) 顺德高新区西部启动区消防救援站工程(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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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顺德高新区西部启动区消防救援站工程(重新招标)

第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SD)WZ0052

项目名称: (略) 顺德高新区西部启动区消防救援站工程(重新招标)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日

原定开标时间:**日 9:30分

一、答疑内容

1、问:1.请问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招标的老旧小区等改造项目是否符合本招文要求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2.根据《 (略)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6 号)》和《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 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 政数〔2022〕14 号)的规定,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评分优惠,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5%作为其最后的经济标得分。请问本项目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为什么没按政府相关要求设置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优惠加分?

答:1.该要求已出澄清,详见本通知“二、澄清内容”。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适用于政府采购活动。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条明确政府采购为: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而本项目的招标人为国有企业,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所以本招标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的范筹,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4.9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4.9.1投标人在近3年(自**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5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请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是否属于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答:该要求已出澄清,详见本通知“二、澄清内容”。

3、问:投标人在近 3 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 1500 万元 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的,每项得 1 分。 【本项最高得 3 分】,请问:装饰装修工程业绩/老旧小区改造/建筑修缮等业绩是否符合此项得分要求?

答:该要求已出澄清,详见本通知“二、澄清内容”。

4、问:招标公告4.9.1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自**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5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请问:如投标人提供的是联合体业绩,在联合体业绩中独立完成的金额超过1500万元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是否符合?请明确。

答: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要求即符合,详见本通知“二、澄清内容”。

二、澄清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二 章招标公告 第13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如下澄清:

原内容:

澄清:

4.9.1投标人在近3年(自**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5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是指含房屋主体结构施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业绩。

2、现就《招标文件》第四 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第43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澄清:

原内容:

澄清为:

资信标评分标准:

企业业绩:投标人在近3年(自**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15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的,每项得1分。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是指含房屋主体结构施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业绩。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3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顺德区 (略)

代理机构:

广东道勤 (略)

地址:

(略) 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33号顺德机械装备产业园1号楼8楼

地址:

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金榜居委会凤山西路25号二层之二

联系人:

陈工

联系人:

欧阳小姐

联系方式:

0757-*

联系方式:

0757-*

2024年3月 1 日 2024 年3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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