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镇镇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一标段二次更正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税镇镇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一标段二次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H2024FS0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税镇镇2023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2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图纸

更正内容:

内容一: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3月4日10时00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开启时间:2024年3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更正为: 内容一: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 2024年3月12日9时00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开启时间:2024年3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内容二: 人员配备:(1)拟派项目技术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5分。(2)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其他人员(除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外) 每提供一个中级及以上职称得 3 分,最高得 9 分。此项满分14分。注:提供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更正为:内容二:人员配备:(1)拟派项目技术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5分。(2)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其他人员(除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外) 每提供一名得 3 分,最高得 9 分。此项满分14分。注:提供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内容三:路灯技术参数。更正为:内容三:各潜在供应商,因本项目收到潜在投标人质疑,现已将路灯技术参数部分修改,详见附件。内容四: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清单最高投标限价。 更正为:内容四:各潜在供应商,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清单上传错误,现已重新上传,详见附件。内容五:政府采购合同中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承包人签订合同进场后,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40%的预付款担保(须为金融机构见索即付保函)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40%的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40%。工程结算经审核后付至审定价的 98%;余款2%留作质保金(如质量保证金采用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的,付至结算价的 100%),缺陷责任期(1年)满无质量问题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更正为:内容五:合同签订生效后,如成交供应商需要可向采购人申请中标价的40%作为预付款, 但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等额无条件的“见索即赔”保函(保函最终有效期为该合同工期完毕之后的5个工作日,工期内未完成工程的,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延长保函有效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7%;3%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工程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款,不计利息。如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相关内容与此公告不一致,以此公告内容为准。此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 请投标人及时查阅,给各位投标人带来不便,请谅解!

更正日期:2024年3月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太和县税镇镇人民政府

地址:太和县税镇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广 (略)

地址:太和县长征南路保兴楼3楼

联系方式:王姗姗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永明

电 话:*

五、附件

附件信息:

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H2024FS0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税镇镇2023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2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图纸

更正内容:

内容一: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3月4日10时00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开启时间:2024年3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更正为: 内容一: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 2024年3月12日9时00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开启时间:2024年3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内容二: 人员配备:(1)拟派项目技术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5分。(2)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其他人员(除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外) 每提供一个中级及以上职称得 3 分,最高得 9 分。此项满分14分。注:提供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更正为:内容二:人员配备:(1)拟派项目技术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5分。(2)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其他人员(除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外) 每提供一名得 3 分,最高得 9 分。此项满分14分。注:提供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内容三:路灯技术参数。更正为:内容三:各潜在供应商,因本项目收到潜在投标人质疑,现已将路灯技术参数部分修改,详见附件。内容四: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清单最高投标限价。 更正为:内容四:各潜在供应商,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清单上传错误,现已重新上传,详见附件。内容五:政府采购合同中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承包人签订合同进场后,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40%的预付款担保(须为金融机构见索即付保函)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40%的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40%。工程结算经审核后付至审定价的 98%;余款2%留作质保金(如质量保证金采用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的,付至结算价的 100%),缺陷责任期(1年)满无质量问题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更正为:内容五:合同签订生效后,如成交供应商需要可向采购人申请中标价的40%作为预付款, 但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等额无条件的“见索即赔”保函(保函最终有效期为该合同工期完毕之后的5个工作日,工期内未完成工程的,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延长保函有效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7%;3%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工程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款,不计利息。如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相关内容与此公告不一致,以此公告内容为准。此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 请投标人及时查阅,给各位投标人带来不便,请谅解!

更正日期:2024年3月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太和县税镇镇人民政府

地址:太和县税镇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广 (略)

地址:太和县长征南路保兴楼3楼

联系方式:王姗姗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永明

电 话:*

五、附件

附件信息: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